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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善意取得制度中准据时间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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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庆 金海平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1年第3期77-80,共4页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善意取得制度,并将之一体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交易之中,这种简明划一的立法模式对于我国财产动态流转安全的保护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动产与不动产的不同特性决定了该制度在适用上是不统一的,集中...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善意取得制度,并将之一体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交易之中,这种简明划一的立法模式对于我国财产动态流转安全的保护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动产与不动产的不同特性决定了该制度在适用上是不统一的,集中体现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善意时间点的判断上。本文通过案例提出问题,并运用民法解释方法对"受让时"做出合理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 动产 善意取得 善意判断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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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动产交易中善意第三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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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通碧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1期74-78,共5页
不动产交易中善意第三人的保护问题涉及物权法和合同法 ,德国民法、日本民法分别采纳登记生效要件主义、登记对抗要件主义立场。本文分析了这两种立法主义在不动产二重买卖、连续买卖中对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影响 ,认为两种立法主义并无实... 不动产交易中善意第三人的保护问题涉及物权法和合同法 ,德国民法、日本民法分别采纳登记生效要件主义、登记对抗要件主义立场。本文分析了这两种立法主义在不动产二重买卖、连续买卖中对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影响 ,认为两种立法主义并无实质性区别 ,但登记生效要件主义适合我国现实 ,我国物权立法应采取登记生效要件主义立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二重买卖 转售买卖 登记生效 登记对抗 善意第三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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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通”轮案看期租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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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雨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62-64,共3页
期租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是由当事人根据市场行情和交易习惯自主确立的。在期租合同履行结束后,由于期租期间承租人与他人的债权债务纠纷而导致出租人的船舶被第三人申请扣押,承租人是否还要为此承担责任?如果船东为了解除对船舶... 期租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是由当事人根据市场行情和交易习惯自主确立的。在期租合同履行结束后,由于期租期间承租人与他人的债权债务纠纷而导致出租人的船舶被第三人申请扣押,承租人是否还要为此承担责任?如果船东为了解除对船舶的扣押而代替承租人向其债权人履行了债务,船东是否有权向承租人进行追偿?文章根据一案例探讨了与期租合同履行有关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期租合同 诚实信用原则 后合同义务 扣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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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融资租赁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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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志萍 张昕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4年第2期112-120,共9页
近期航运领域船舶融资租赁迅猛发展,在相关法律框架尚有待进一步完善的背景下,司法实践如何应对法律适用问题是一项重要课题。基于实证研究方法,就船舶融资租赁若干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对融资租赁司法解释草案也进行了适当评析。
关键词 船舶融资租赁 善意取得 根本违约 一船二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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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判断司法谦抑规则研究 被引量:10
5
作者 翁小川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59-68,共10页
我国公司法提出了对管理者行为合理性审查的要求,但是却没有提出审查的标准,更没有要求审查时司法需要保持谦抑。反对事后审查管理者商业决定的理论认为,直接对决定进行审查会导致审查本身正当性和有效性的问题。因此,普通法国家发展出... 我国公司法提出了对管理者行为合理性审查的要求,但是却没有提出审查的标准,更没有要求审查时司法需要保持谦抑。反对事后审查管理者商业决定的理论认为,直接对决定进行审查会导致审查本身正当性和有效性的问题。因此,普通法国家发展出多条保持司法谦抑的制度路径。对于这些路径所植根的历史背景和制度土壤的研究,能深层地解析出制度构建的原则和要点。根据这些原则和要点可以有取舍地设计出我国的商业判断规则并勾勒出相关配套制度的轮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法 注意义务 商业判断规则 董事善为义务 制度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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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判力标准时后的形成权行使的规制路径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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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颖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70-84,共15页
既判力标准时后的形成权行使是一种诉讼行为,其将有可能从实质上推翻前诉判决,进而危及法的安定性。由于形成权的行使是在既判力的标准时后,属于“新事由”,不受既判力的遮断,因而无法采用诉讼法上的遮断效路径加以排斥。实体法视角是... 既判力标准时后的形成权行使是一种诉讼行为,其将有可能从实质上推翻前诉判决,进而危及法的安定性。由于形成权的行使是在既判力的标准时后,属于“新事由”,不受既判力的遮断,因而无法采用诉讼法上的遮断效路径加以排斥。实体法视角是将各种形成权的性质、行使效果以及形成权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利害状况等实体法因素投射到遮断效路径,进而得出是否加以排斥的结论,其本身并非解决路径,但却为诉讼法上的诚信原则适用时的价值判断提供了客观标准。既判力标准时后的撤销权或解除权的行使构成不诚信的诉讼行为,属于对诉讼权利的滥用,依据实体法因素进行具体的价值判断后,应当适用诚信原则加以排斥,从而维护法的安定性;但抵销权的行使并未危及法的安定性,因而不受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成权 既判力标准时 遮断效 诚信原则 实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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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适用现代诚实信用原则的价值基础与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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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海燕 郑言 熊辉 《山东电大学报》 2002年第4期18-20,共3页
诚信原则是人类道德或者人类理想在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体现 ,也是变动的自然法的缩影。现代意义的诚信原则是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实现平衡。现代诚信原则的价值基础是由市场环境、市场主体、立法—司... 诚信原则是人类道德或者人类理想在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体现 ,也是变动的自然法的缩影。现代意义的诚信原则是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实现平衡。现代诚信原则的价值基础是由市场环境、市场主体、立法—司法模式等影响其本质变化的因素所决定。其价值判断包含社会妥当性、实质正义、公法手段介入私法合理化等价值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诚实信用原则 价值基础 价值判断 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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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举证时限制度的功能考察——以“证据适时提出”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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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麻华 《西部法学评论》 2002年第4期52-56,共5页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举证时限制度,导致拖延诉讼、诉讼效率低下、当事人讼累增加、法院权威受损。本文认为,举证时限制度具有实现程序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强化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促使当事人和解等功能,因此,在民事诉讼中建立举证时限制...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举证时限制度,导致拖延诉讼、诉讼效率低下、当事人讼累增加、法院权威受损。本文认为,举证时限制度具有实现程序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强化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促使当事人和解等功能,因此,在民事诉讼中建立举证时限制度势在必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举证时限 适时提出 程序公正 诉讼效率 诚实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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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兼评《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5、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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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平奇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4年第3期58-62,共5页
告知义务为保险法上的一项古老而常新的重要内容,其法理基础为"诚危说"(诚实信用与危险测定)。德国、日本、台湾地区、英美等保险法对告知义务的相关规定,殊值借鉴。《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5、6条应该予以完善,确立告知义... 告知义务为保险法上的一项古老而常新的重要内容,其法理基础为"诚危说"(诚实信用与危险测定)。德国、日本、台湾地区、英美等保险法对告知义务的相关规定,殊值借鉴。《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5、6条应该予以完善,确立告知义务的履行期为"保险合同生效前"、告知义务主体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告知义务的内容之"有关情况"采取列举主义,询问方式采取书面询问模式,并对"概括性条款"予以区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保人 被保险人 告知义务 “诚危说” 履行期 概括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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