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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视角下中美危险接近对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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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继烨 赵若汀 《中国软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77-189,共13页
基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法治思想,结合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经验,构建“侵权人-被害人”互动模型对接个案正义,选定危险接近作为分析样本。危险接近以现代人文主义作为思想基础,法律效果需结合主客观要件分别判断。分析... 基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法治思想,结合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经验,构建“侵权人-被害人”互动模型对接个案正义,选定危险接近作为分析样本。危险接近以现代人文主义作为思想基础,法律效果需结合主客观要件分别判断。分析美国对危险接近的区别认定,以违法、合法的先后交叉次序类型化法律认定,结合现代化需求和人文关怀提出环境司法专门化作为环境治理现代化抓手的对策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治理现代化 个案正义 危险接近 环境司法专门化 “侵权人-被害人”互动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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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以《侵权责任法》第10条为中心 被引量: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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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啸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25-133,共9页
《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的是共同危险行为。该条的规范目的在于减轻受害人因果关系证明上的困难。在解释共同危险的构成要件与免责事由时不能偏离该规范目的。除基本的构成要件外,共同危险行为有两项重要的构成要件,一为共同危险人参... 《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的是共同危险行为。该条的规范目的在于减轻受害人因果关系证明上的困难。在解释共同危险的构成要件与免责事由时不能偏离该规范目的。除基本的构成要件外,共同危险行为有两项重要的构成要件,一为共同危险人参与实施了对受害人权益有损害之危险的行为;二为因果关系不明,即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此外,共同危险行为人之间不存在意思联络也是共同危险行为的消极构成要件,它能有效地将共同危险与其他共同侵权区分开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加害行为 加害人不明 选择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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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制度的立法构造——兼论知识产权间接侵权与多数人侵权的差异 被引量:12
3
作者 王国柱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295-299,305,共6页
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制度的"目标导向"与多数人侵权制度的"意思导向"存在着根本区别,多数人侵权制度无法替代间接侵权制度,有必要对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进行法定化。我国关于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立法虽有亮点,但总体上存... 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制度的"目标导向"与多数人侵权制度的"意思导向"存在着根本区别,多数人侵权制度无法替代间接侵权制度,有必要对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进行法定化。我国关于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立法虽有亮点,但总体上存在缺陷。应当在知识产权单行法中分别设立间接侵权规则,对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进行类型化和体系化的规定,并对知识产权间接侵权与多数人侵权进行制度协调,进而对我国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制度进行立法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 间接侵权 直接侵权 多数人侵权 共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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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侵权视野下的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制度 被引量:10
4
作者 王国柱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5年第3期104-109,共6页
尽管知识产权间接侵权与共同侵权存在关联,但是不能仅将共同侵权作为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参照系,或者试图用共同侵权代替间接侵权,而应当在多数人侵权的视野下考察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制度。文章以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相结合中的教唆侵权和... 尽管知识产权间接侵权与共同侵权存在关联,但是不能仅将共同侵权作为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参照系,或者试图用共同侵权代替间接侵权,而应当在多数人侵权的视野下考察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制度。文章以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相结合中的教唆侵权和帮助侵权为重点,对共同侵权与间接侵权进行关联性研究;以独立于直接侵权而存在的间接侵权为重点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与间接侵权进行关联性研究。应当以《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单行法的修订为契机,对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进行法定化,总结实践中发生的间接侵权情形,分析现行法中的间接侵权规则的利弊得失,在此基础上建立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规则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 间接侵权 直接侵权 多数人侵权 共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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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共同危险行为——以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为视角 被引量:24
5
作者 王竹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38-146,共9页
现代侵权法的数人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理论基础从"主观说"转化为"关联共同说",对共同危险行为的体系定位产生了重大影响。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不再是共同过失,而是客观危险的可责难性。共同危险行... 现代侵权法的数人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理论基础从"主观说"转化为"关联共同说",对共同危险行为的体系定位产生了重大影响。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不再是共同过失,而是客观危险的可责难性。共同危险行为侵权责任构成的因果关系应采"群体危险行为"理论。共同危险行为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并按照客观危险比例进行最终责任分担。证明自己没有实际造成损害的共同危险行为人,应该对其他连带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危险行为 客观关联共同 群体危险行为 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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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的连带赔偿责任 被引量:4
6
作者 张铁薇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52-56,共5页
共同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是一个牵涉多方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问题,并且关联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衔接,同时也是一个反映利益衡量和法律政策的民法方法论问题。责令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的制度设计不仅使受害人的请求权... 共同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是一个牵涉多方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问题,并且关联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衔接,同时也是一个反映利益衡量和法律政策的民法方法论问题。责令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的制度设计不仅使受害人的请求权的实现有了充分的物质保障,而且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负担,使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简便易行,有利于受害人利益的充分救济和保护。充分保护个人安全、追求效率和公平的价值理念,同时实现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是要求具有牵连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在一定限度内对他人的行为负责的合理性根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侵权行为人 连带责任 类推适用 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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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其他保险条款”诉讼:过去、现在与未来 被引量:3
7
作者 马齐林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2年第2期5-13,共9页
其他保险条款诉讼是一个已经困扰了美国法院近四分之三个世纪的极其复杂的法律问题。美国各州在司法上对该问题的解决方式也存在差异。文章通过对美国有关其他保险条款冲突典型判例的分析,试图寻找美国法院在长期的判例实践中所形成的... 其他保险条款诉讼是一个已经困扰了美国法院近四分之三个世纪的极其复杂的法律问题。美国各州在司法上对该问题的解决方式也存在差异。文章通过对美国有关其他保险条款冲突典型判例的分析,试图寻找美国法院在长期的判例实践中所形成的一些相对比较成熟的解决其他保险条款冲突问题的判例规则及其未来在解决该问题上所遵循的价值理念和解决思路,以此希望能为我国将来保险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和对解决我国目前既无法可依又无章可循的其他保险条款诉讼提供可资借鉴的法律原则和价值理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 其他保险条款 具体保险和一般保险规则 主要侵权人规则 最接近风险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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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抛掷物致害的“不赔”与“赔”——以侵权案例的体系化分析方法为视角 被引量:5
8
作者 王竹 《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3期55-61,共7页
对建筑物抛掷物致害应该采用侵权案例的体系化分析方法。侵权案例的体系化分析方法,是以侵权行为形态的体系化分析和侵权责任形态的体系化分析为基本方法,依据侵权法理论自身的展开路径,分步寻找请求权基础的侵权责任法适用方法。建筑... 对建筑物抛掷物致害应该采用侵权案例的体系化分析方法。侵权案例的体系化分析方法,是以侵权行为形态的体系化分析和侵权责任形态的体系化分析为基本方法,依据侵权法理论自身的展开路径,分步寻找请求权基础的侵权责任法适用方法。建筑物抛掷物致害是一般侵权行为,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不适用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致害和物件致害法理,也不适用公平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特殊类型的案件没有侵权法救济。从公共政策等多方面考虑,特殊建筑物抛掷物致害可以根据其他侵权法理论建立特殊责任条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筑物抛掷物致害/致害人不明/体系化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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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侵权行为之“共同” 被引量:2
9
作者 张晓东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年第6期45-47,共3页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人们之间的交往趋于频繁,由此也诱发了侵权问题的复杂化。如何准确认定共同侵权行为取决于我们对“共同”的理解,理论界为此提出了不少观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在批判、吸收各种学说的基础上提...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人们之间的交往趋于频繁,由此也诱发了侵权问题的复杂化。如何准确认定共同侵权行为取决于我们对“共同”的理解,理论界为此提出了不少观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在批判、吸收各种学说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评判标准,其进步意义应予肯定;但在判断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致同一损害结果时,应以损害是否可分作为认定共同侵权行为的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侵权 意思联络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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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配餐侵权责任论纲
10
作者 刘海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2期44-50,共7页
航空配餐侵权涉及航空承运人、配餐公司、机场、安检人、航空器湿租出租人等多个主体,各主体的归责原则不尽相同。侵权主体不因受害人特殊体质而减轻或免除责任,除非受害人因此构成参与过失。侵权主体是否承担终局责任取决于主体的行为... 航空配餐侵权涉及航空承运人、配餐公司、机场、安检人、航空器湿租出租人等多个主体,各主体的归责原则不尽相同。侵权主体不因受害人特殊体质而减轻或免除责任,除非受害人因此构成参与过失。侵权主体是否承担终局责任取决于主体的行为或营业特性、职责和法律目的等。责任份额不应以原因力为划分标准,而应根据风险比例规则确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航空配餐 侵权主体 侵权责任 终局责任 风险比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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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人不明的高楼落物侵权的法律规制——兼评《侵权责任法》第87条
11
作者 费宏达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2期183-186,共4页
《侵权责任法》第87条对侵权人不明的高楼落物侵权责任的承担进行了规定,具有保障受害人得到补偿、统一司法实践、降低致害概率的积极意义。但是,该规定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不利于社会和谐、容易引发道德风险、预防功能不充... 《侵权责任法》第87条对侵权人不明的高楼落物侵权责任的承担进行了规定,具有保障受害人得到补偿、统一司法实践、降低致害概率的积极意义。但是,该规定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不利于社会和谐、容易引发道德风险、预防功能不充分、适用前提不明确等,没有很好地解决高楼落物侵权所面临的困境。采取社会救济、高楼落物赔偿基金、保险赔偿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救济方式,行政法、刑法与《侵权责任法》相配合的惩罚制度,不仅可以使受害人得到及时的、充分的补偿,而且可以有效预防此类侵权损害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责任法 高楼落物 侵权人 补偿功能 预防功能 救济方式 惩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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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网络权利及侵权责任认定
12
作者 王冬梅 《信息技术》 2003年第11期82-84,共3页
随着网络成为人们越来越熟悉的一种信息传播方式,网络侵权也逐渐被人所关注。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对网络环境下权利人的权利及对其侵权的责任认定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 著作权 侵权行为人 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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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坠物致人损害规则的反思与完善
13
作者 吴双 《淮阴工学院学报》 CAS 2020年第4期20-24,共5页
高空抛物坠物一直以来都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在《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前,法院对加害人不明的情况有不同的裁判思路,引发了许多争议。最终立法者基于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实现公平的立法目的,在《侵权责任法》中确立了第87条,由可... 高空抛物坠物一直以来都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在《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前,法院对加害人不明的情况有不同的裁判思路,引发了许多争议。最终立法者基于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实现公平的立法目的,在《侵权责任法》中确立了第87条,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实践中的困境似乎体现不出这一规定的正当性,在理论上也存在诸多质疑。最近通过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其治理规则进行了完善,虽有进步之意,但还存在可修正之处,并衔接其他部门法与社会救济提出可行的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 高空坠物 加害人不明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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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跨国公司侵犯人权案件中准据法的确定——基于《在国际人权法中规范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活动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的研究
14
作者 刘阳 《人权法学》 2023年第2期102-120,151,152,共21页
2021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的《在国际人权法中规范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活动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第三版修订草案)》第十一条将跨国公司侵犯人权作为新涉外特殊侵权,并在准据法的确定问题上秉持实体/程序二分法。跨国公司侵犯人... 2021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的《在国际人权法中规范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活动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第三版修订草案)》第十一条将跨国公司侵犯人权作为新涉外特殊侵权,并在准据法的确定问题上秉持实体/程序二分法。跨国公司侵犯人权之程序问题适用法院地国法,实体问题基于保护弱者原则适用受害人单边选择的侵权行为地国法或侵权人住所地国法。然而,实体/程序二分法存在实体与程序问题的识别困境,可能导致法院地国法的滥用,且不符合当代国际私法价值取向。另外,与当代涉外一般侵权冲突规范相比,第十一条所述连结点整体而言不够多元化,具有滞后性和不周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并无跨国公司侵犯人权案件冲突规范的专门规定,我国可对跨国公司侵犯人权案件冲突规范采取分割制加以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国公司的人权责任 涉外法律选择 实体/程序二分法 侵权人住所地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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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对外交流与研究中的概念对接——以多数人之债实体与程序的中德比较研究为例 被引量:1
15
作者 卜元石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37-56,共20页
概念的准确对接,是不同法文化互鉴的前提,也为观察本国法提供了新视角。本文选取多数人之债中的若干中国法概念,尝试在德国法中寻找能够与其对接的术语,借此探讨概念对接出现问题的原因、在实践中呈现的样态,以及概念对接的潜在功用。... 概念的准确对接,是不同法文化互鉴的前提,也为观察本国法提供了新视角。本文选取多数人之债中的若干中国法概念,尝试在德国法中寻找能够与其对接的术语,借此探讨概念对接出现问题的原因、在实践中呈现的样态,以及概念对接的潜在功用。在实体法领域,借助对不真正连带之债、补充责任与原因力概念对接的考察,可以更好地向海外学者解释中国法中多数人侵权责任形态多样化、按份责任主流化背后的逻辑。通过对追偿权和法定代位权这两对中德法中貌似一致的概念之可对接性的分析,可以揭示其根本区别,阐释两国法律在连带之债时效问题上解决路径之差异的根源与效果。在程序法领域,以共同诉讼类型的中德对接为切入点,可以发现中国法对于共同诉讼乃复数之诉的认识尚且模糊,导致对于共同诉讼当事人之间关系的认识不够清晰,进而对诉讼标的、判决既判力形成了与德国共同诉讼理论完全不同的认知,造成问题处理上的巨大差异以及对话的困难。提高法学概念对接意识,关注外来概念在本土语境的演变,有助于在对外交流中进行有效沟通,以及在研究中探寻中国法的独特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连带之债 原因力 并发侵权 共同诉讼 诉讼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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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分担论 被引量:6
16
作者 王竹 杨立新(评议人)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149-156,共8页
为推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培养成果,搭建论文品评乃至学术评价之平台,《法学家》专辟"博文精萃"一栏。该栏目由两部分组成:其一是"论文要旨",由博文作者对其博文进行全面系统而重点突出的介绍,一般宜包括如下要... 为推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培养成果,搭建论文品评乃至学术评价之平台,《法学家》专辟"博文精萃"一栏。该栏目由两部分组成:其一是"论文要旨",由博文作者对其博文进行全面系统而重点突出的介绍,一般宜包括如下要素:博文的体系架构;博文每章节的主要内容;博文的主要特点;博文的主要创新和不足;博文所研究领域的课题展望。其二是"论文评议",可以是答辩委员会的论文审查意见,或者评审专家的点评,具体宜包括如下要素:对论文的总体评价;对论文的体系及各章节的评价;对论文创新的评价;指出论文的不足以及进一步完善的方向。敬请关注并提出宝贵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任分担 学术评价 侵权 中国人民大学 体系架构 审查意见 评审专家 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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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侵权行为及责任的立法演进与司法适用 被引量:6
17
作者 邵和平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114-125,共12页
关于多数人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的问题,一直是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中备受关注的问题。多数人侵权行为在我国法学理论上存在各种学说,通过分析立法、司法解释的演进过程,从不同立法阶段的视角剖析多数人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的认定问题,同时分析... 关于多数人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的问题,一直是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中备受关注的问题。多数人侵权行为在我国法学理论上存在各种学说,通过分析立法、司法解释的演进过程,从不同立法阶段的视角剖析多数人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的认定问题,同时分析现行《侵权责任法》中有关多数人侵权行为的条文在适用上的关系,并提出面对具体案件作出实体判断的逻辑推理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多数人侵权行为 类型 责任 演进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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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路管理者侵权责任的承担 被引量:3
18
作者 杨会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83-93,共11页
道路管理者没有及时清理公共道路上的妨碍通行物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道路管理者的不作为与受害人的损害后果之间是确定因果关系,而非《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2款的或有因果关系。道路管理者的不作为与妨碍通行行为人的妨碍通... 道路管理者没有及时清理公共道路上的妨碍通行物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道路管理者的不作为与受害人的损害后果之间是确定因果关系,而非《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2款的或有因果关系。道路管理者的不作为与妨碍通行行为人的妨碍通行行为构成间接结合行为,道路管理者和妨碍通行行为人应当承担按份责任。确定道路管理者的赔偿范围一般情况下考量道路管理者不作为的原因力,特殊情况下还要考量道路管理者的过错程度。妨碍通行行为人不明的,道路管理者侵权责任的承担不受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道路管理者 确定因果关系 间接结合行为 按份责任 侵权人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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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陈述比例连带责任的认定模式与体系展开 被引量:19
19
作者 邹学庚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31-151,共21页
作为施加于过失虚假陈述人的新型责任形式,比例连带责任彰显比例原则精神、契合激励相容原理、与现行法不存在价值判断或规范矛盾。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D条(f)规定的比例责任,实质是比例连带责任。在认定比例时,应采识别不同虚假... 作为施加于过失虚假陈述人的新型责任形式,比例连带责任彰显比例原则精神、契合激励相容原理、与现行法不存在价值判断或规范矛盾。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D条(f)规定的比例责任,实质是比例连带责任。在认定比例时,应采识别不同虚假陈述事项的区分认定模式,以过错和因果关系为标准,认定所有对原告损失负有责任之人的责任占总责任的比例,且诸比例相加须为100%。该比例既是比例连带责任之比例,也是其内部责任份额之比例,故在内部关系上,不存在责任大小无法确定的情形,追偿问题依民法典第178条第2款处理。在外部关系上,应采将债务人资力不足之风险全部分配给债务人群体的强保护模式,只要债权人未获全额清偿且存在比例连带债务人的给付未达其比例份额,该债务人就须继续给付。为缓和比例连带责任替代全额连带责任后对投资者利益之冲击,宜使比例连带债务人对自然人小投资者承担全额连带责任,对其他投资者未获清偿部分继续承担总计不超过其比例份额50%的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介机构 虚假陈述 比例连带责任 数人侵权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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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人侵权的共同诉讼问题研究 被引量:14
20
作者 罗恬漩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252-1266,共15页
在我国,回溯性地将责任承担方式作为判断数人侵权之共同诉讼类型的标准,难以直接有效地明晰受害人起诉和法院审理中所面临的诉讼主体问题。鉴于因果关系在实体法上是连接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桥梁,也是受害人起诉和法院裁判时所依... 在我国,回溯性地将责任承担方式作为判断数人侵权之共同诉讼类型的标准,难以直接有效地明晰受害人起诉和法院审理中所面临的诉讼主体问题。鉴于因果关系在实体法上是连接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桥梁,也是受害人起诉和法院裁判时所依据的重要内容,因此,紧扣因果关系核心,在尊重并正视程序的流动变化特性的基础上,关注原告可以如何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向谁提出请求、需要怎样的证明、法院可以如何审判等程序性问题,明确不同类型因果关系的数人侵权所适用的共同诉讼类型是不同的。最后,根据因果关系是单一或多元的标准,将多种数人侵权类型与多种共同诉讼类型依次对应,以厘清并细化数人侵权的共同诉讼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人侵权 因果关系 共同诉讼 类似必要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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