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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权在我国宪法上的定位 被引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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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钢 方立新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7年第4期49-58,共10页
劳动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已在国际社会形成共识。理解我国宪法上劳动权的概念,需要避免由从劳动法律关系出发来界定劳动权内涵的“逆向推导”逻辑进路所造成的理论误区。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在宪法规范结构和设置目的上的差异,劳动权具有... 劳动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已在国际社会形成共识。理解我国宪法上劳动权的概念,需要避免由从劳动法律关系出发来界定劳动权内涵的“逆向推导”逻辑进路所造成的理论误区。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在宪法规范结构和设置目的上的差异,劳动权具有不同的性质,但亦存在趋同现象。我国转型时期劳动权的性质通过宪法解释呈现出自由权与社会权的双面性。由此,以国家义务层次为导向的劳动权一体化保护,恰好与其形成对应关系。通过劳动权形成权利均衡机制,有助于重建我国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的宪政共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权 自由权 社会权 国家义务层次 一体化保护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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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上国家义务的序列与范围--以劳动权为例的规范分析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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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钢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44-51,共8页
宪法权利所对应的义务通常是隐含的,但其对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义务主体问题,三种不同视角的分析有着不同的答案,但规范分析的方法认为基本权利的义务主体应当是国家。国家义务存在着不同的序列,二分法、义务层次理论以及... 宪法权利所对应的义务通常是隐含的,但其对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义务主体问题,三种不同视角的分析有着不同的答案,但规范分析的方法认为基本权利的义务主体应当是国家。国家义务存在着不同的序列,二分法、义务层次理论以及德国基本权功能体系理论三种分析方法之间存在相互对应和转换关系,但其中的义务层次理论更能清晰地揭示我国宪法上国家义务的序列。就劳动权而言,我国宪法的"概括性保障条款与具体规定相结合"的规范形式为确定国家义务的内容与范围提供了规范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义务 义务层次理论 劳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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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环境权到国家环境保护义务和环境公益诉讼 被引量: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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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守秋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3-21,共19页
综合性的环境法律应以规范政府环境行为为主,从确认公众(主要是自然人)的环境权出发,规定国家的环境保护义务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明确"传统环境侵权责任、传统环境民事诉讼、传统行政诉讼"与"新型环境侵权责任、新型... 综合性的环境法律应以规范政府环境行为为主,从确认公众(主要是自然人)的环境权出发,规定国家的环境保护义务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明确"传统环境侵权责任、传统环境民事诉讼、传统行政诉讼"与"新型环境侵权责任、新型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新型环境公益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明确"环境利益"、"环境损害"和"环境损害责任"的概念。环境权是维护公众环境利益的法律基础和依据;损害作为公众共用物的环境,就是侵犯公众的环境利益,就是侵犯公众的环境权;环境公益诉讼是因侵犯环境权而引起的诉讼,是对受到侵犯的环境权进行救济的主要途径;公民为了维护其环境权而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就是为了保护作为公众共用物的环境而提起诉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权 国家环境义务 政府环境责任 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保护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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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问题的国家立场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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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贵松 《北方法学》 2009年第5期64-70,共7页
国家对自杀的态度经历了一个历史变迁,目前自杀行为属于法的评价空白领域。对于自杀行为应该如何定性,能否将其权利化,这涉及到个人的自我决定权、国家保护生命的义务、基本权利价值体系乃至道德伦理之间的关系。从国家的立场出发,不应... 国家对自杀的态度经历了一个历史变迁,目前自杀行为属于法的评价空白领域。对于自杀行为应该如何定性,能否将其权利化,这涉及到个人的自我决定权、国家保护生命的义务、基本权利价值体系乃至道德伦理之间的关系。从国家的立场出发,不应将自杀界定为一种权利或者自由,也不属于个人的自我决定权的范畴。自杀有其社会成因和社会危害,国家应有所作为,努力防止自杀,履行自己对于生命权的保护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杀 法的评价空白领域 生命权 国家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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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视野中的对一切义务法律关系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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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海明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47-52,共6页
国际社会利益对国际法体系的渗入使得当代国际法律义务越来越具有多边性,并导致了对一切义务法律关系的诞生。ICJ在巴塞罗那牵引公司案中最终确认了对一切义务法律关系,标志着国际法取得了重要发展。然而对于这一法律关系内涵的认识尚... 国际社会利益对国际法体系的渗入使得当代国际法律义务越来越具有多边性,并导致了对一切义务法律关系的诞生。ICJ在巴塞罗那牵引公司案中最终确认了对一切义务法律关系,标志着国际法取得了重要发展。然而对于这一法律关系内涵的认识尚未取得多大进展。本文从权利视角研究对一切义务法律关系,对这一法律关系的不同类型进行了界定,并且对两类受害国在援引国家责任方面的不同权利进行了比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对一切义务 法律关系类型 国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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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南非住房权的救济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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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红梅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59-62,共4页
住房权是南非1996年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根据南非宪法法院的判例,住房权的救济并非要求政府为每一个公民提供住房,而是要求政府应以社会利益的分配正义为基础,在可利用的资源范围内为弱势群体设计一个可行的住房计划,逐步实现"... 住房权是南非1996年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根据南非宪法法院的判例,住房权的救济并非要求政府为每一个公民提供住房,而是要求政府应以社会利益的分配正义为基础,在可利用的资源范围内为弱势群体设计一个可行的住房计划,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借鉴南非的经验,我国可以通过修宪、立法等途径,确认公民住房权,并建构完善的住房权救济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非 住房权 分配正义 国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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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权的国家义务分类浅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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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文强 张卫国 《比较教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69-73,共5页
国家对受教育权的实现负有法律义务。国家的义务既是“积极的”,又是“消极的”。国家的义务主要分为尊重的义务、保护的义务和实现的义务。受教育权的最低核心义务与资源的可用性无关。国家在教育上的核心义务可以划分为:教育的可获得... 国家对受教育权的实现负有法律义务。国家的义务既是“积极的”,又是“消极的”。国家的义务主要分为尊重的义务、保护的义务和实现的义务。受教育权的最低核心义务与资源的可用性无关。国家在教育上的核心义务可以划分为:教育的可获得性方面的义务、教育的可进入性方面的义务、教育的可接受性方面的义务以及教育的可适应性方面的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受教育权 国家义务分类 最低的核心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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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生保障的国家义务 被引量: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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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向和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26-133,共8页
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法学界已达成的民生法治与民生权利共识基础上,研究民生保障的国家义务,理论与实践意义重大。民生保障是国家的法律义务,其实现依赖于国家义务而非国家权力,国家义务对民生保障具有重要的工具性价值。根据历史发展... 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法学界已达成的民生法治与民生权利共识基础上,研究民生保障的国家义务,理论与实践意义重大。民生保障是国家的法律义务,其实现依赖于国家义务而非国家权力,国家义务对民生保障具有重要的工具性价值。根据历史发展进程及履行难易程度,国家义务内容构造可概括为尊重、保护和给付三个依次递进层次。保护义务可细化为预防、排除和救济义务。国家义务的司法救济因义务性质、内容以及履行难易程度不同而不同。尊重义务均具有可诉性,保护义务中的排除和救济义务具有可诉性,给付义务中仅最低限度的核心义务具有可诉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生保障 公民权利 国家义务 尊重义务 保护义务 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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