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21篇文章
< 1 2 17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乡愁、私益和公利:返乡青年参与乡村振兴的三重逻辑 被引量:1
1
作者 唐惠敏 崔惜舜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114-124,共11页
返乡青年是新时期推动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中坚力量和关键因素。返乡青年参与乡村振兴具有情感逻辑、理性逻辑和价值逻辑。其中,“乡愁”是返乡青年参与乡村振兴的情感逻辑,返乡青年在城市中所经历的情感缺失由“乡愁”所补足并... 返乡青年是新时期推动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中坚力量和关键因素。返乡青年参与乡村振兴具有情感逻辑、理性逻辑和价值逻辑。其中,“乡愁”是返乡青年参与乡村振兴的情感逻辑,返乡青年在城市中所经历的情感缺失由“乡愁”所补足并再造;私益是返乡青年参与乡村振兴的理性逻辑,返乡青年通过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积累以及与其他主体的市场合作,获取丰盈的经济资本,实现个人理性目标;公利是返乡青年参与乡村振兴的价值逻辑,返乡青年经历“乡愁”情感的召唤和个人私利的达成两个阶段后,渴望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觉醒服务于公益的心理,并且通过公利活动策划和实践,力争实现更合理的福利供给和利益分配。以上三个逻辑紧密相连,相互贯通,阐明了返乡青年参与乡村振兴的深层原因和内在动力。在理清三层逻辑的基础上,政府应出台帮扶政策,社会加强心理引导,村社定期召开经验共享联结会,以求最大限度地助推乡村振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返乡青年 乡村振兴 乡愁 私益-公利
下载PDF
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规范构造:要素缺失与补正
2
作者 蒋建湘 赵媛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12-120,共9页
强制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被分为效力性与管理性,这在相当程度上是为防范公法的不当干涉,实现管制与自治的平衡。该概念构造试图仅根据规范意旨将强制性规定一分为二,并对法律行为效力具有不同影响,充斥着公法管制思维,先验地肯定某一社... 强制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被分为效力性与管理性,这在相当程度上是为防范公法的不当干涉,实现管制与自治的平衡。该概念构造试图仅根据规范意旨将强制性规定一分为二,并对法律行为效力具有不同影响,充斥着公法管制思维,先验地肯定某一社会公共利益绝对高于所有个人利益,却忽略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多元性以及最终服务于个人利益,而且个人利益也会转化为社会公共利益,应当采取违法行为效力个案具体认定的私法思路。评价法律行为效力不能完全无视私主体主观因素,法律行为无效作为私法上最严厉的惩罚,如果绝对否定主客观相一致将会过度侵犯行为自由。商事营利追求和自由主义等特性也要求对商事交易行为的无效更为慎重。应当避免将合同生效、履行这一私法逻辑推论不当套用到公法规制当中,不顾其对于私法自治干预程度的巨大差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公共利益 个人利益 私人自治 公法管制 私法逻辑
下载PDF
公私益界分下生态环境侵害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研究
3
作者 麻昌华 张靖晗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60-67,共8页
在生态环境侵害领域,我国存在并行的三种制度,分别是私益类的一般环境侵权制度和公益类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借助于对环境权本质的探讨,公益类的生态环境侵害问题亦有在民法体系中寻求解决路径的合理性。... 在生态环境侵害领域,我国存在并行的三种制度,分别是私益类的一般环境侵权制度和公益类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借助于对环境权本质的探讨,公益类的生态环境侵害问题亦有在民法体系中寻求解决路径的合理性。而惩罚性赔偿作为具备多重功能的民事法律制度,能够助力生态环境侵害制度体系实现其特殊的生态功能及社会效果。同时基于对其适用于公益类案件中理论争议的回应,惩罚性赔偿应作为公私益生态环境侵害问题中的共同规则。但公私益生态环境侵害案件的差异不可忽视,确有必要在公私益区分下对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件进行不同解释,以合理限制公益类生态环境侵害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具体而言,相较于私益类生态环境侵害,公益类生态环境侵害惩罚性赔偿的行为加重要件应采狭义理解;主观加重要件不应纳入“重大过失”。在结果加重要件上,无论公益类还是私益类,都应重新审视对“严重后果”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侵害 惩罚性赔偿 公益 私益 适用研究
下载PDF
王船山《读通鉴论》公私观的伦理向度与价值指向
4
作者 王泽应 王梦然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76-83,F0002,共9页
王船山《读通鉴论》中的公私观对历史上的公私观作出了全面系统的批判性评析,并将公私从人的内在道德意识延伸至治国安邦、国家大义和文明延续的论域,使公私观包括个人修德、国家治理和文明发展诸方面的要义,将中国伦理文明的公私观发... 王船山《读通鉴论》中的公私观对历史上的公私观作出了全面系统的批判性评析,并将公私从人的内在道德意识延伸至治国安邦、国家大义和文明延续的论域,使公私观包括个人修德、国家治理和文明发展诸方面的要义,将中国伦理文明的公私观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王船山公私观的伦理蕴含和价值指向表现在将公私观与义利观联系起来分析,深刻论述了“古今之通义”的至上价值;将公私观与兴衰观联系起来分析,深入探讨了“社稷轻而民为重”的价值机理;将公私观与历史观联系起来加以分析,深度揭示了“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的历史理性。弘扬王船山公私观的合理因素,对于我们培育社会主义公私观,培育正确的历史观、文明观、道德观,建设中华民族现代伦理文明,具有精神启迪和价值滋润的时代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王船山 《读通鉴论》 公私观
下载PDF
民行交叉视域下居住权与抵押权的权利冲突与协调
5
作者 骆小春 王维茗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4期137-153,共17页
为尽可能避免居住权对抵押权实现的不利影响,部分不动产登记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前置条件及其消极法律后果。这类规则既缺乏上位法依据,亦难与既有民法体系兼容,甚至已僭越了行政权合理介入... 为尽可能避免居住权对抵押权实现的不利影响,部分不动产登记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前置条件及其消极法律后果。这类规则既缺乏上位法依据,亦难与既有民法体系兼容,甚至已僭越了行政权合理介入物权的权力半径,不具备增设限制性条款的可行性。考虑到抵押权人及行政机关的风险防范与特殊利益,居住权与抵押权的权利冲突与协调应回归民法的私益对抗范畴,排除与民法规范相悖的绝对限制性规则,允许当事人在相对限制的界限内自主分配各自所应承担的风险并在一定条件下赋予抵押权人防御性救济权,减少抵押权人对居住权的抵触心理。为了发挥当事人之约定应有的对抗性效力,需辅之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特殊约定记载义务与风险提示义务,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等机构的事前风险预警机制,从根本上消解居住权与抵押权的权利冲突状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行交叉 权利冲突与协调 居住权 限制性条款 公权干预 私益保护
下载PDF
卫生健康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私法进路--以人格利益保护为视角
6
作者 石佳友 甄富坤 《医学与法学》 2024年第5期1-12,共12页
健康权概念的发展引发了各国对卫生健康法治进行重新整合的热潮,我国采取的是多元、全方位和基本医疗为主的大健康战略。私主体参与是医疗服务市场化改革和大健康理念引领的制度建设下,卫生健康治理去中心化的现实必然。为此,应发挥私... 健康权概念的发展引发了各国对卫生健康法治进行重新整合的热潮,我国采取的是多元、全方位和基本医疗为主的大健康战略。私主体参与是医疗服务市场化改革和大健康理念引领的制度建设下,卫生健康治理去中心化的现实必然。为此,应发挥私法的开放性,把握《民法典》的基础性定位,把人格权制度融入卫生健康法治体系中,以此弥补公法治理的法律滞后短板:健康权诉讼可调节社会活动对健康的影响,实现环境健康治理;就医歧视阻碍健康权实现并增加疾病防控难度,可从增加强制缔约、精神损害赔偿等救济途径加以应对;落实患者隐私权和健康信息权利可保护个人尊严和数据安全,长远推进医疗建设战略;根据具体医疗活动的风险细化知情同意的内容并倒置举证责任,可以促进医患沟通、降低医疗操作错误的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卫生健康 私法治理 人格利益 健康权
下载PDF
公益性私权诉讼的程序构造与法理基础 被引量:3
7
作者 吴俊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SSCI 2024年第1期136-148,共13页
我国实证法上的公益诉讼仅仅指《民事诉讼法》第58条和《行政诉讼法》第25条以及单行法规定的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公民个人不享有公益诉讼的诉权。实质意义上的公益诉讼泛指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诉讼,包括追求公共利益... 我国实证法上的公益诉讼仅仅指《民事诉讼法》第58条和《行政诉讼法》第25条以及单行法规定的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公民个人不享有公益诉讼的诉权。实质意义上的公益诉讼泛指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诉讼,包括追求公共利益保护的私权诉讼。公益性私权诉讼存在机构原告型和个人原告型两种类型,通过对案件事由、诉讼请求、被告身份、处理方式进行设计和选择,追求涉诉问题的全面性解决。公益性私权诉讼的波及效及其对所诉纠纷所涉制度规则的影响,使得公益性私权诉讼具有了超越个案的溢出效应。公益性私权诉讼综合了纯粹私权诉讼的法理和法定公益诉讼的法理,法院也存在基于司法能动主义而放宽诉讼实施权限制以及策应原告公益保护目标的情况。在立法上向公民个人开放公益诉讼诉权仍然应该慎重,但解释论上法院可以适当放宽具有公益性的私权诉讼的诉讼请求的范围,以此缓和法定公益诉讼因范围限制和诉权主体限定所导致的迟滞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利益 私权诉讼 诉讼请求 程序构造
下载PDF
从创设型机制到支撑型机制:数字时代信息财产法律保护的范式转型 被引量:1
8
作者 张浩然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78-89,共12页
与有体财产不同,信息财产的法律保护机制遵循着秘密—公开信息的二分,仅秘密信息可通过保护对客体的事实控制来保障利益实现,即支撑型机制;公开信息则主要依靠法律创设排他性权利加以保护,即创设型机制。受限于权利法定原则,创设型机制... 与有体财产不同,信息财产的法律保护机制遵循着秘密—公开信息的二分,仅秘密信息可通过保护对客体的事实控制来保障利益实现,即支撑型机制;公开信息则主要依靠法律创设排他性权利加以保护,即创设型机制。受限于权利法定原则,创设型机制需因应技术进步不断作出调整。伴随着数据成为新生产要素,国内主流观点主张在数据之上设立新的排他性权利,美国、日本等国的数据保护实践却选择对支撑型机制进行扩张,基于企业对数据的事实控制建构保护制度,这为信息财产保护提供了新范式。在数字环境下,信息与其含义、主体及物理载体逐渐分离,企业对信息的私力控制范围进一步拓宽,支撑型机制适用范围扩张,且相对于创设型机制更具效率优势,传统秘密—公开信息的二分方式已不再适用。为弥补技术变革环境下法定知识产权僵化和滞后的缺陷,应构建更具包容性和现代性的支撑型机制,在商业秘密制度基础上建立合法控制信息保护制度,对向有限主体提供、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并因此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禁止他人未经许可的获取、利用、公开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财产 知识产权保护 数据要素市场 数据财产权益 商业秘密 秘密—公开二分法 私力控制
下载PDF
论孔子“利”观念及其当代价值:以《论语》为中心
9
作者 夏晶晶 经纶 《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5期101-106,114,共7页
孔子《论语》的核心内容主要凝练为欲求富贵的人性本能、见利思义的道德规范和博施济众的实践推行,分别涉及物欲价值、道德价值和实践情怀等层面。其价值取向在于满足主体物质和精神需要、塑造理想的君子人格、实现“公天下”之治。从... 孔子《论语》的核心内容主要凝练为欲求富贵的人性本能、见利思义的道德规范和博施济众的实践推行,分别涉及物欲价值、道德价值和实践情怀等层面。其价值取向在于满足主体物质和精神需要、塑造理想的君子人格、实现“公天下”之治。从“利”字的概念入手,探究《论语》中孔子“利”观念的核心内容及价值取向,汲取其有益成分,有助于推动孔子“利”观念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挖掘孔子“利”观念的当代价值,对于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孔子 公利与私利 见利思义 博施济众 共同富裕
下载PDF
单身女性生育权的证成及其实现路径——基于利益衡量的视角
10
作者 欧阳爱辉 舒蕾 《保定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19-23,共5页
单身女性生育权能与子女利益保护实现共存,其生育自主权优于配偶权等身份利益。单身女性生育权符合平等原则,未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其实现能减轻社会负担。基于利益衡量视角,它的实现路径包括确立单身女性生育自由的标准以调节私人利益之... 单身女性生育权能与子女利益保护实现共存,其生育自主权优于配偶权等身份利益。单身女性生育权符合平等原则,未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其实现能减轻社会负担。基于利益衡量视角,它的实现路径包括确立单身女性生育自由的标准以调节私人利益之间的矛盾、确定单身女性生育权保护限度以协调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建立单身女性生育权监督机制以强化利益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身女性生育权 利益衡量 私人利益 公共利益 生育自由
下载PDF
“法法衔接”下个人隐私信息豁免公开制度的完善
11
作者 王雨晨 张碧珂 《西部学刊》 2024年第5期51-55,共5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个人隐私信息公开豁免条款”,因法律责任不明、缺乏事前利益衡量机制等因素实施效果不佳,应豁免公开却公开、应公开而未公开、内部人员泄露及滥用隐私信息等现象频发。政府信息公开个人隐私豁免存在的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个人隐私信息公开豁免条款”,因法律责任不明、缺乏事前利益衡量机制等因素实施效果不佳,应豁免公开却公开、应公开而未公开、内部人员泄露及滥用隐私信息等现象频发。政府信息公开个人隐私豁免存在的问题包括对信息公开侵害个人隐私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明,未建立事前利益衡量机制,行政相对人缺乏有效救济途径。以实现“法法衔接”为契机,依据《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隐私与个人信息区分保护的规则,以个人私密信息为个人隐私豁免公开的核心,明确公共利益绝对公开事项,结合信息分类分级引入事前个人隐私评估机制,量化评估隐私权与公共利益,从而推动个人隐私信息合规公开和豁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公开 隐私权 个人私密信息 公共利益 个人隐私评估
下载PDF
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依据及实践进路
12
作者 杨成广 《梧州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12-19,共8页
在反垄断领域引入公益诉讼制度不仅契合反垄断实施要求,还有利于保障反垄断公平,完善反垄断实施机制,促进反垄断监管常态化监管。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只有检察机关有权提起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由于检察机关的特殊性和反垄断专业... 在反垄断领域引入公益诉讼制度不仅契合反垄断实施要求,还有利于保障反垄断公平,完善反垄断实施机制,促进反垄断监管常态化监管。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只有检察机关有权提起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由于检察机关的特殊性和反垄断专业性的要求,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应发挥“补位”作用,在维护反垄断公益的基础上,兼顾私益保护。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既要发挥检察职能,推进民事公益诉讼实施,又要防止权能异化,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私人实施 公共实施 公益诉讼
下载PDF
闲置与废弃铁路再利用方案研究
13
作者 邓劼 《中国铁路》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47-152,共6页
随着交通强国战略稳步实施,铁路网络建设不断完善,部分建成年代早、技术标准低的既有铁路被高标准铁路替代,失去了原有的铁路运输功能,线路、场站等设备设施逐渐被闲置或废弃。为充分利用闲置与废弃铁路资源,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以闲置(... 随着交通强国战略稳步实施,铁路网络建设不断完善,部分建成年代早、技术标准低的既有铁路被高标准铁路替代,失去了原有的铁路运输功能,线路、场站等设备设施逐渐被闲置或废弃。为充分利用闲置与废弃铁路资源,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以闲置(大部分废弃)的老娄邵线为例,通过调查线路现状、研究区域铁路网络最新规划、综合考虑地方政府与企业诉求、参考国内类似项目研究成果,提出6种再利用方案。研究结论为:结合区域铁路网络规划,经过升级改造,闲置线路可恢复其原有运输功能;基于主城区与卫星城间的客运需求,可利用闲置线路剩余能力开行市域(郊)列车;根据企业生产运输需求,可将废弃线路改造为企业专用线;考虑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城区段废弃线路(通道)可改造为城市公共交通通廊;城市(郊)废弃的线路,秉承铁路原有的建筑风格,可打造铁路文化公园;乡村废弃线路,可利用既有的路基、桥隧、场站等改造为乡村道路及农村居民点,推进新农村建设,其余零星土地可改造为农业用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闲置与废弃铁路 废弃线路改造 市域(郊)列车 企业专用线 城市公共交通 土地权益
下载PDF
论环境公益损害与私益损害司法救济机制的衔接
14
作者 杨小雁 《河西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81-86,共6页
环境损害司法救济是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动司法实践。检视现有环境公益和环境私益并行救济模式的司法困境,探讨通过环境私益诉讼保护环境公益的实现路径,妥善处理环境复合型损害当中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竞合时... 环境损害司法救济是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动司法实践。检视现有环境公益和环境私益并行救济模式的司法困境,探讨通过环境私益诉讼保护环境公益的实现路径,妥善处理环境复合型损害当中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竞合时的关系,进一步厘正检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的顺位。从而实现环境损害司法救济机制一体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发展,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公益 环境私益 损害救济 衔接
下载PDF
论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
15
作者 廖丽环 俞程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65-79,共15页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诉李某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引起了学界对个人信息领域中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讨论。从二者的目的、性质、功能等法理基础上分析,应准许原告在公益诉讼中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请求,从角色定位、适用关...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诉李某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引起了学界对个人信息领域中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讨论。从二者的目的、性质、功能等法理基础上分析,应准许原告在公益诉讼中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请求,从角色定位、适用关系、适用限制三个层面出发,能够明确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路径。在此基础之上,可将侵权行为人主观故意、信息处理行为具有不法性、造成严重结果以及结果与行为具有因果关系作为构成要件,并在设置惩罚性赔偿最低额度的基础之上,将“特定基数”和“乘数倍率”作为计算惩罚性赔偿金的基本模式。由于惩罚性赔偿金属于特殊的民事责任,是故可以合理地认定惩罚性赔偿金归属并适用于社会不特定受害群众。同时,若私益诉讼后于公益诉讼,则没有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正当理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益诉讼 惩罚性赔偿 个人信息 私人执法
下载PDF
对环境诉讼双轨制的批驳和修正
16
作者 曹芳婷 《黑龙江环境通报》 2024年第4期151-153,共3页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实施后,同一环境侵权中的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双轨制运行结构开始建立。但是这两种诉讼在基本案情和诉讼程序中难免有交叉,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也并未明确当这...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实施后,同一环境侵权中的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双轨制运行结构开始建立。但是这两种诉讼在基本案情和诉讼程序中难免有交叉,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也并未明确当这两种诉讼在运行中出现交叉问题如何解决的明确规定。本文对环境诉讼双轨制进行研究分析,结合学界观点,为环境侵权公私益诉讼之间的交叉和矛盾寻找更优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诉讼双轨制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环境民事私益诉讼
下载PDF
基于各方满意的PPP项目动态调价与补贴模型及实证研究 被引量:36
17
作者 邓小鹏 熊伟 +1 位作者 袁竞峰 李启明 《东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1252-1257,共6页
为了解决PPP项目的运营期漫长,在运营期内项目各种因素的影响将会导致价格与补贴的调整问题,设计了一种动态的调价与补贴模型来应对各种可能的项目状况,以期达到参与方的利益平衡.以政府、私营企业、公众三方满意度均衡为目标,通过PPP... 为了解决PPP项目的运营期漫长,在运营期内项目各种因素的影响将会导致价格与补贴的调整问题,设计了一种动态的调价与补贴模型来应对各种可能的项目状况,以期达到参与方的利益平衡.以政府、私营企业、公众三方满意度均衡为目标,通过PPP项目的关键影响因素建构了指标体系,以指标对三方的影响权重为系数,运用系统动力学理论,建立了PPP项目的动态调价与补贴模型,得到了基于三方满意的PPP项目关键目标体系及其内生反馈机制.在此基础上设计出了调价和补贴模型的实施步骤,实证研究表明该调价模型的计算简单实用,具有良好的调节作用,符合初始的构想,即三方满意、动态调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PP 利益平衡 调价 补贴 系统动力学
下载PDF
行政许可的学理分析 被引量:21
18
作者 崔卓兰 吕艳辉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31-38,共8页
行政许可是平衡公益和私益的一种管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事务的手段。就行为的性质而言,行政许可是具有核准性质及特征的行政行为;从制度的逻辑起点分析,行政许可以公益与私益的平衡为理论基础;行政许可规范化的目的在于公共权力与... 行政许可是平衡公益和私益的一种管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事务的手段。就行为的性质而言,行政许可是具有核准性质及特征的行政行为;从制度的逻辑起点分析,行政许可以公益与私益的平衡为理论基础;行政许可规范化的目的在于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的理性化,因此,合理配置权力与权利为行政许可立法的重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许可 公益 私益
下载PDF
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共通性——以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为视角的分析 被引量:27
19
作者 吴如巧 雷嘉 郭成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67-178,共12页
环境损害案件呈现出公益与私益相互交织的复合性特征,在此情形下同时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将不可避免,厘清二者之间的关系尤为必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在诉讼请求、事实认定、证据证明等方面存在共通性,这一共通性... 环境损害案件呈现出公益与私益相互交织的复合性特征,在此情形下同时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将不可避免,厘清二者之间的关系尤为必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在诉讼请求、事实认定、证据证明等方面存在共通性,这一共通性可在避免矛盾裁判、提升诉讼效率、实现攻防平衡等方面发挥重要程序功能。我国现行相关司法解释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共通性方面存在缺陷,有必要在今后的修正与完善中对该缺陷予以修复,以有效实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二者间的制度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私益诉讼 共通性 司法解释
下载PDF
先秦儒法公私观简论 被引量:5
20
作者 王长坤 刘宝才 《齐鲁学刊》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65-70,共6页
先秦儒法公私观讨论了春秋战国时期社会政治生活中群体与个体、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问题,他们强调"公义",卫护"公利",一致主张公高于私,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先秦儒法公私观的理论贡献不同,前者主要在伦理思想领域,... 先秦儒法公私观讨论了春秋战国时期社会政治生活中群体与个体、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问题,他们强调"公义",卫护"公利",一致主张公高于私,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先秦儒法公私观的理论贡献不同,前者主要在伦理思想领域,为道德修养提出了目标,而后者主要在法治思想领域,为法治提供了理论依据。儒家没有把公与私绝对化,表现了可贵的民本主义思想,而法家的公私观则将公与私绝对对立,最后走向绝对君主专制主义。儒法公私观是以各自的人性论作为理论依据的。儒法崇公抑私的公私观的历史影响具有两重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秦时期 儒家 法家 公私观 人性论 崇公抑私 道德修养 民本主义思想 法治思想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17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