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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ral Controversial Issues on Judicial Review of Foreign-Related Arbitration in Chin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Amendment to the Arbitration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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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 Yun 《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Selected Publications from Chinese Universities》 2024年第1期59-78,共20页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China's market economic system,the arbitration judicial review system based on the Arbitration Law promulgated in 1994,including the dual-track review of foreign-related and dome...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China's market economic system,the arbitration judicial review system based on the Arbitration Law promulgated in 1994,including the dual-track review of foreign-related and domestic cases,and the dual-supervision on procedural and substantive matters,has shown some issues that need to be studied and solved in practice.On July 30,2021,the Ministry of Justice officially announced the Arbitra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mendment)(Draft for Comment),which unified the provisions on setting aside domestic and foreign-related arbitrament,and partially revised the scope of judicial review.However,heated debate arose and many problems remained unsolved such as the setting of the scope of supervision on foreign-related arbitration cases,how to grasp the principles of procedural review,and how to place the substantive supervision after the dual-track systems were changed into unified ones.Based on the Draft for Comments,this paper analyzes several prominent issues at present,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such as expanding the criteria for identifying foreign-related factors,converging to the original supervision scope of foreign-related arbitration,adhering to the principle of procedural review,and permitting the parties concerned to agree on the scope of supervision to maximize respect for the autonomy of the will of parties,so as to build a judicial supervision mechanism for commercial arbitration betterfitting into the era. 展开更多
关键词 foreign-related arbitration judicial review/supervision procedural review Arbitration Law amend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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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行政法中政策声明制定程序及启示 被引量:1
2
作者 宋华琳 赵景尧 《行政与法》 2024年第5期1-19,共19页
我国行政管理中存在大量的指导性文件,其在法律效力和功能上与美国的政策声明相似。政策声明是美国行政规则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律效力方面,政策声明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和法律效果,但可能产生事实上的拘束效果。在制定程序方面,政... 我国行政管理中存在大量的指导性文件,其在法律效力和功能上与美国的政策声明相似。政策声明是美国行政规则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律效力方面,政策声明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和法律效果,但可能产生事实上的拘束效果。在制定程序方面,政策声明虽豁免适用《联邦行政程序法》第553节规定的通告评论程序,但在实践中经历了加强程序控制、反思过度正式化的程序、关注制定程序电子化和灵活性的发展历程,折射出美国国家机关持续在行政效率与民主价值之间寻求平衡的努力。在类型化的基础上,政策声明的制定可能经历启动、拟定草案、审查、公众评论、公布最终规则和后评估等具体环节。政策声明制定程序受到法院的一定控制,法院可以对行政机关拒绝公众请愿的决定、通告评论、公布最终规则等重要程序进行审查。可借鉴美国政策声明制定程序的规范要求与实践经验,完善我国指导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注重指导性文件制定程序的规范性与灵活性,通过前评估与后评估程序发挥行政自我拘束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策声明 规则制定 公众参与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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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两院”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存废困境及其化解
3
作者 秦前红 王杰 《人权法学》 2024年第3期1-20,152,153,共22页
地方“两院”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在法律层面和最高司法权层面尚未获得正当性。与规范层面上的禁止性规定不同,出于司法适用需要,此类文件在实践中仍然禁而不止。地方“两院”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禁而不止的根源在于混淆了作为方法的司法解释... 地方“两院”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在法律层面和最高司法权层面尚未获得正当性。与规范层面上的禁止性规定不同,出于司法适用需要,此类文件在实践中仍然禁而不止。地方“两院”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禁而不止的根源在于混淆了作为方法的司法解释和作为权力的司法解释。基于司法权的内在需要,地方“两院”制定此类文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实践中,地方“两院”出于司法适用、回应政策需求以及适应地方具体情况等目的而制定解释性质文件,部分规则有解释之名却隐含了立法之实。为缓解地方“两院”法律解释需要和规则效力外溢之间的张力,应当从制定主体、功能界限以及裁判定位三个方面对其进行限制。地方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规范化后,宜将其纳入地方人大和司法系统中进行相应的双重审查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 裁判依据 裁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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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违法性继承的症结与出路
4
作者 孙海涛 潘昊 王忠敏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60-67,共8页
在多阶段行政行为中,先行行为的违法性对于后续行为的影响被界定为行政行为的违法性继承问题。我国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违法性继承倾向于持消极态度,进而选择截断先后行为间的违法性。行政行为违法性继承的症结在于权利救济与法的安定... 在多阶段行政行为中,先行行为的违法性对于后续行为的影响被界定为行政行为的违法性继承问题。我国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违法性继承倾向于持消极态度,进而选择截断先后行为间的违法性。行政行为违法性继承的症结在于权利救济与法的安定性之间的价值冲突、违法性程度与被治愈情形的标准不清、行政行为公定力与违法性继承之间的理论争议以及相关司法审查制度的不完善。基于此,可以通过明确行政行为违法性继承的定位、厘清标准、认清理论争议的本质并扩张与细化相关的司法审查制度,从而探寻解决问题的出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性继承 判断标准 法的安定性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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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的理论困境、程序逻辑与优化路径
5
作者 占善刚 张梁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22-30,共9页
作为生态文明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重要措施,环境保护禁止令尽管已有规范化解释,但行为方式、程序效果偏离了预防性保护理念的方向。现有研究选择中间禁令制度或人格权禁令制度作为理论参照的尝试,忽视了中国环境保护禁止令来源于行为保全,... 作为生态文明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重要措施,环境保护禁止令尽管已有规范化解释,但行为方式、程序效果偏离了预防性保护理念的方向。现有研究选择中间禁令制度或人格权禁令制度作为理论参照的尝试,忽视了中国环境保护禁止令来源于行为保全,应当具有民事程序领域的特定蕴意。环境保护禁止令强调,责令被申请人不为一定行为是环境司法谦抑性的体现。适用略式诉讼程序法理审查环境保护禁止令,并根据不同生态环境案件的类型,区分性地适用勘验、当事人陈述等证据方法,能够填补现有规范的阙漏,契合预防性司法的要求。同时,法院裁决应当围绕属于本案请求权之下的保全请求权展开,引入听证程序,赋予当事人异议的权利,为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与服务体系提供有效规则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保护禁止令 行为保全 略式诉讼程序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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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的实施与司法应对
6
作者 程雪阳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79-188,共10页
落实和实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对于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意义重大。现行法虽然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了许多实体、程序规则,但存在规范不衔接乃至规范冲突等问题,为此,须从司法裁判视角确定各类相关规则的规范功... 落实和实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对于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意义重大。现行法虽然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了许多实体、程序规则,但存在规范不衔接乃至规范冲突等问题,为此,须从司法裁判视角确定各类相关规则的规范功能和规范要求。具言之,在司法审查过程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采用“集体土地所有权依法登记且入市地块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标准进行认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决策应遵循“全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并同意”规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合同应认定为民事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监管协议的法律性质应认定为行政协议。围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合同和监管协议产生的纠纷应当分别通过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程序加以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城乡融合发展 乡村振兴 行政协议 司法审查 《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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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公约》下仲裁协议有效性问题实证研究——以我国法院审查仲裁协议效力为视角
7
作者 陶立峰 王振晔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24年第2期65-77,共13页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国企业参与的涉外仲裁不断增加,中国法院正在积极推动外国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仲裁协议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础,《纽约公约》明确将缺乏有效仲裁协议列为公约成员国法院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国企业参与的涉外仲裁不断增加,中国法院正在积极推动外国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仲裁协议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础,《纽约公约》明确将缺乏有效仲裁协议列为公约成员国法院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形之一。2001年以来的中国法院以仲裁协议无效为主要理由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司法实践,具体涉及当事人主体适格、仲裁协议书面形式、仲裁机构约定等因素存在瑕疵。涉外当事人应高度重视法院有关仲裁协议效力的司法认定,注意仲裁协议主体、形式、内容的有效性,避免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更好地保障争议解决程序的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协议 《纽约公约》 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 法院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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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救济视角下备案审查与司法诉讼的制度衔接——以《备案审查决定》新增条款为基础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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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洪霞 《人权法学》 2024年第3期57-74,158,159,共20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第6条和第14条的规定,为备案审查制度衔接司法诉讼制度的进一步细化提供了规范空间。从保障当事人权利出发,可以具体搭建以下制度衔接:当事人提起备案审查引发的备案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第6条和第14条的规定,为备案审查制度衔接司法诉讼制度的进一步细化提供了规范空间。从保障当事人权利出发,可以具体搭建以下制度衔接:当事人提起备案审查引发的备案审查决定对已决原因案件、未决原因案件的两类溯及制度,备案审查决定作出后对在审案件及审判终结案件的两类普遍溯及制度。在程序上需要借助诉讼中止、恢复诉讼、再审等机制与备案审查形成联动,且当事人根据备案审查决定提出再审应受到再审期限的限制,具体按照“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为由,自知道备案审查决定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但刑事诉讼除外。目前备案审查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书面审查意见,其效力的发挥需以制定机关实际废止、修改规范性文件作为前提和具体起算点,且比照备案审查决定予以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备案审查决定》 备案审查 司法诉讼 原因案件 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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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决羁押的合理期限及其法律规制 被引量:3
9
作者 孙长永 《交大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5-28,共24页
现代国家一致要求未决羁押不得超过“合理期限”;国际社会关于什么是未决羁押的“合理期限”的判断标准已经达成共识。两大法系国家不仅在立法上以不同方式对未决羁押期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而且建立并实施了未决羁押期限的常态化审查机... 现代国家一致要求未决羁押不得超过“合理期限”;国际社会关于什么是未决羁押的“合理期限”的判断标准已经达成共识。两大法系国家不仅在立法上以不同方式对未决羁押期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而且建立并实施了未决羁押期限的常态化审查机制,这一机制主要体现为羁押权力司法化、羁押理由个别化、羁押程序正当化三项具体原则。相比之下,我国未决羁押期限及其延长制度设计基本上被侦查、调查等追诉利益所左右,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大突出问题:一是未决羁押期限过长,恣意羁押和非法羁押的情形长期存在;二是缺乏一个中立的司法机关对羁押决定进行司法授权、司法审查和司法救济,被羁押人对于恣意羁押和非法羁押缺乏有效救济途径。存在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对未决羁押期限在法律制度上缺乏系统的有效规制。要实现我国未决羁押期限的合理化,从长远角度看,需要在未决羁押制度乃至整个刑事司法制度现代化过程中推动羁押期限的制度性变革;从近期看,需要进一步完善羁押审查机制和相关配套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决羁押 羁押期限 合理性 比例原则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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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对待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被引量:1
10
作者 王杏飞 《法治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45-58,共14页
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其历史必然性与现实必要性,在推进中国式程序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替代立法型、突破立法型、权力争夺型、限制诉权型与自我减压型司法解释。作为裁判规则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其历史必然性与现实必要性,在推进中国式程序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替代立法型、突破立法型、权力争夺型、限制诉权型与自我减压型司法解释。作为裁判规则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需要严格以法律为依据,不得违反和超越法律规定。治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乱象”需要综合施策,当前需要建立司法解释自我监督的常态化清理机制;强化权力机关监督备案审查的效力,建立权力机关对司法解释的硬约束;构建权利主体监督的司法解释附带审查机制,通过个案审理监督司法解释,逐步形成司法解释权的自我监督、权力监督和权利监督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解释权 立法权 检察权 诉权 备案审查 附带审查 司法解释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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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诉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再审视 被引量:1
11
作者 孙长永 郭航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52-63,共12页
被追诉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决定了程序从简的合法性及实体从宽的正当性。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是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意愿与行为形成了“身脑一致”的状态,其在主观上具有意志自主、内容明知和利益期待三项前提,在客观上体现为自愿供述、自愿... 被追诉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决定了程序从简的合法性及实体从宽的正当性。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是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意愿与行为形成了“身脑一致”的状态,其在主观上具有意志自主、内容明知和利益期待三项前提,在客观上体现为自愿供述、自愿认罪、自愿认罚三种行为。虽然当前立法规定为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范依据,但被追诉人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仍存在着立法疏漏、司法障碍以及整体运行环境限制等多重现实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根据不同诉讼阶段的特征,各有侧重地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依次加强对被追诉人在侦查阶段供述自愿性的保障、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罚自愿性的保障、在审前阶段辩护权的保障以及在审判阶段认罪认罚自愿性的司法审查。与此同时,还应消除制度隐患,继续推进审判中心主义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使被追诉人享有充分的程序选择权,从根本上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自愿性 法律帮助 量刑协商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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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范下马拉松赛事人身损害免责条款的法律解读
12
作者 胡峻峰 陈荣杨 任占兵 《河北体育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17-24,共8页
以我国2018—2021年间国际田联认证的9场马拉松赛事为样本,分析赛事中的人身损害免责条款。认为,参与组织赛事的各类主体应被视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而免责条款往往包含在竞赛规程、参赛报名表或专门的免责声明文件中,它们属于负有附... 以我国2018—2021年间国际田联认证的9场马拉松赛事为样本,分析赛事中的人身损害免责条款。认为,参与组织赛事的各类主体应被视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而免责条款往往包含在竞赛规程、参赛报名表或专门的免责声明文件中,它们属于负有附随义务的格式条款。关于免责条款的司法审查,在形式审查层面,若免责条款未履行必要的提示或说明义务,则不具备形式合理性,应被认定为无效。在实质审查层面,若免责条款过度免除赛事组织者的合理义务,因显失公平原则,也应被认定为无效。对于由赛事组织者造成的人身损害,因其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不能免除责任。对于参赛者因“自甘风险”等非赛事组织者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允许赛事组织者通过免责条款明确不承担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马拉松赛事 人身损害 免责条款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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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冀鲁豫边区刑事司法审查制度的理性与经验 被引量:2
13
作者 张永进 王惜玉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4年第6期51-57,共7页
晋冀鲁豫边区是我党按照“三三制原则”建立的第一个边区政府,在刑事司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这不仅是中国式司法现代化的开端,也为我国刑事司法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梳理晋冀鲁豫边区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的制度规范并分析个案... 晋冀鲁豫边区是我党按照“三三制原则”建立的第一个边区政府,在刑事司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这不仅是中国式司法现代化的开端,也为我国刑事司法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梳理晋冀鲁豫边区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的制度规范并分析个案,发现该制度蕴含着保障当事人权利、实现公权力制约的价值追求。在当前中国式司法现代化背景下,晋冀鲁豫边区司法审查制度对于明确强制侦查行为的司法权归属、优化检察机关职权配置、完善司法审查的本土化机制构建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晋冀鲁豫边区 刑事司法审查 司法权 检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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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双重国籍的司法审查——基于302份裁判文书的分析
14
作者 林艺聪 周明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144-157,共14页
法院在审判涉及双重国籍的案件时,对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国籍状态的审查有直接审查和附带审查两种方式,审查目的在于确定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诉讼主体是否适格、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是否具有相应实体权利、是否需要适用外国法律。... 法院在审判涉及双重国籍的案件时,对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国籍状态的审查有直接审查和附带审查两种方式,审查目的在于确定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诉讼主体是否适格、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是否具有相应实体权利、是否需要适用外国法律。法院对双重国籍的审查具有正当性、合法性,同时亦需保持适当的行政尊重性。针对司法审查存在的同案不同判、类案不同判、说理不充分等问题,可以从强化能动司法、出台司法解释、公布指导案例、建设智慧法院着手,持续优化对双重国籍的审查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重国籍 司法审查 国籍认定 能动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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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在不确定法律概念解释中应用的司法审查
15
作者 李晨 《南海法学》 2024年第2期13-27,共15页
技术标准能够提供一种精确的事实性见解,是不确定性法律概念解释的良好素材。但技术标准的机械性、独立性、多元性特征可能挤压不确定性法律概念所预留的灵活性,导向与规范目的不相符的解释结论。专业知识的缺乏并不意味着司法不能对技... 技术标准能够提供一种精确的事实性见解,是不确定性法律概念解释的良好素材。但技术标准的机械性、独立性、多元性特征可能挤压不确定性法律概念所预留的灵活性,导向与规范目的不相符的解释结论。专业知识的缺乏并不意味着司法不能对技术标准的应用进行审查,在不确定性法律概念的解释中应用技术标准不属于判断余地。司法可以依循是否应当援引技术标准进行解释、应当选取何种技术标准进行解释、个案解释结论是否符合规范目的三个步骤对行政机关应用技术标准的行为进行审查,以求排除行政机关怠于进行个案判断而一概诉诸技术标准的危险,缓和技术标准所提供精确事实性见解和不确定性法律概念所预留灵活性之间的张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技术标准 不确定性法律概念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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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融入企业合规附条件不起诉的正当性及其路径刍议
16
作者 李浩洋 段威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60-65,共6页
我国《宪法》对司法职权配置的指引和大陆法系司法权能的内涵都表明了我国检察机关不予公诉自由裁量的有限性。从“严惩个人”和合规激励的角度出发,不应以刑罚轻重限制合规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在此背景下,需要法院参与其中来平衡检察... 我国《宪法》对司法职权配置的指引和大陆法系司法权能的内涵都表明了我国检察机关不予公诉自由裁量的有限性。从“严惩个人”和合规激励的角度出发,不应以刑罚轻重限制合规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在此背景下,需要法院参与其中来平衡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异化。结合现有刑事法律探究检察机关不予公诉自由裁量权的限度,以罪名法定刑3年有期徒刑为法院参与合规附条件不起诉的临界点;秉持社会公众利益和民营企业保护并重,设立实质性的司法审查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附条件不起诉 重罪出罪 自由裁量权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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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证据转化研究
17
作者 常婷 《安康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123-128,共6页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证据转化是环境行政执法中环境刑事案件移送和承接的基础。由于我国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和环境犯罪行为适用“二元立法”模式,以及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和“环境两法”证据特殊属性的影响,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证据转化是环境行政执法中环境刑事案件移送和承接的基础。由于我国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和环境犯罪行为适用“二元立法”模式,以及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和“环境两法”证据特殊属性的影响,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证据转化面临证据转化规则模糊、证据转化范围不明、证据审查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鉴于此,应当在遵循“二元立法”模式及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环境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的不同属性,探究“两法”证据转化的具体规则,厘清环境犯罪证据转化的范围,统一环境犯罪证据审查认定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行政证据 环境刑事证据 证据转化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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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法治化调控
18
作者 沈杨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5期33-40,共8页
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是最高人民法院就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单独或联合其他机关制定,不以“法释”编号发文且无需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监督的司法文件。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非正式释法体系的重要内容,在执行司法政策、统一... 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是最高人民法院就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单独或联合其他机关制定,不以“法释”编号发文且无需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监督的司法文件。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非正式释法体系的重要内容,在执行司法政策、统一裁判结果、回应司法需求、促进规则执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面临着混同司法解释、内容重复赘余、异化裁判依据、超越释法权限、开辟卸责通道等法治困境。为打破上述困境,应当采取规范名称使用、加强审查和清理、调整裁判文书结构、纳入备案审查、减少制发数量等应对举措,才能实现对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法治化调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司法解释 裁判依据 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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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诉性
19
作者 赵力 《城市规划》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0期11-16,共6页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诉性争论主要围绕其性质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具备成熟性以及司法机关是否适宜介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问题展开。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象的不特定性及其法律效果的间接性决定了其抽象行政行为属性,同时由...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诉性争论主要围绕其性质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具备成熟性以及司法机关是否适宜介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问题展开。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象的不特定性及其法律效果的间接性决定了其抽象行政行为属性,同时由于其程序上的完结性与权利救济的必要性而具备成熟性。司法机关对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合法性审查不存在功能适当问题,但司法的消极立场事实上阻碍了规划法治的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控制性详细规划 可诉性 抽象行政行为 成熟性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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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集体土地征收的司法审查及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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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泽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53-63,共11页
通过对1 172份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江苏、陕西以及河南三省集体土地征收案件的实证分析,发现我国集体土地征收的司法审查中,法院出于职能定位及信息、专业和权力等因素的考虑,表现出显著的程序偏好。这种程序偏好反映出我国集体土地征收中... 通过对1 172份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江苏、陕西以及河南三省集体土地征收案件的实证分析,发现我国集体土地征收的司法审查中,法院出于职能定位及信息、专业和权力等因素的考虑,表现出显著的程序偏好。这种程序偏好反映出我国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的法院能动性受限、征收程序有待完善以及诉讼机制与立法目的之间错位等问题。因此,应增强集体土地征收司法审查中法院的能动性,完善我国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自治功能建构,促进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司法审查实质性与程序性基准的结合以及推动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司法审查判断要素的拓展等,以期协调集体土地征收所涉及的复杂利益关系,从而更好地推动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集体土地征收 司法审查 程序偏好 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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