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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诉讼权利的程序保障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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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春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2010年第4期119-125,共7页
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立法规定存在许多缺陷,主要表现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不明确,参诉依据具有模糊性,参诉方式存在被动性。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存在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缺乏程序... 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立法规定存在许多缺陷,主要表现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不明确,参诉依据具有模糊性,参诉方式存在被动性。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存在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缺乏程序保障。保障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并建立辅助参加制度应当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诉讼权利 程序保障 辅助参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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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文化的思维倾向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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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咸杰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5年第10期71-73,共3页
法律思维对于法律文化的形成起着中介的作用,其思维倾向对于文化特色的蕴育有着定向的功能。中国法律文化独树一帜,其思维倾向可以概括为阴阳思维、尚德思维和无讼思维。法祖思维、清官思维可归为尚德思维的基本内容中。
关键词 中国 法律文化 思维倾向 阴阳思维 尚德思维 无讼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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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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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杰 张国兵 《重庆教育学院学报》 2009年第2期31-34,共4页
我国新《公司法》第152条明确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但没有对其做出具体的制度设计,有关股东代表诉讼当事人的确定以及范围、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以及机关成员的当事人地位等问题,依然是一个立法空白。而上述问题的解决决定着股东代表... 我国新《公司法》第152条明确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但没有对其做出具体的制度设计,有关股东代表诉讼当事人的确定以及范围、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以及机关成员的当事人地位等问题,依然是一个立法空白。而上述问题的解决决定着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实施的法律效果以及社会效益,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立法完善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直接诉讼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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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权益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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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燕 《安阳工学院学报》 2010年第3期11-16,共6页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却极其简略,在理论和实务中引起了广泛争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否属于案件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有何种权利义务,法院直接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是否合理,对...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却极其简略,在理论和实务中引起了广泛争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否属于案件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有何种权利义务,法院直接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是否合理,对我国无独立请求权当事人制度的缺陷予以分析,同时与外国类似制度相比较,有助于探究该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当事人 无独立请求权 诉讼地位 辅助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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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半费之讼”的法律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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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剑凌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6期65-72,共8页
“半费之讼”本质上是法律问题而非逻辑问题。在辩论中,师徒二人预设了法官应对判决后可能引发的新案进行裁决,这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根据不告不理原则,法官的审判职权只存在于审判过程中,判决后审判职权自然终止。因此,“半费之讼”... “半费之讼”本质上是法律问题而非逻辑问题。在辩论中,师徒二人预设了法官应对判决后可能引发的新案进行裁决,这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根据不告不理原则,法官的审判职权只存在于审判过程中,判决后审判职权自然终止。因此,“半费之讼”的法官在判决后对可能由此引发的新案无权裁决。师徒二人的预设错误是“半费之讼”问题产生的根源。运用不告不理原则,以是否起诉为时间节点,可以将诉讼与民事纠纷、法官与非法官、法官职权与法官职业明确区分开来,从而将师徒二人的二难推理合法而自然地拦腰切断,“半费之讼”也就可以得到彻底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半费之讼” 不告不理 二难推理 预设 前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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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不举证的行政违法赔偿责任判断——对孙某诉镇政府行政赔偿案的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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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雅晶 《天津法学》 2016年第1期89-93,共5页
违法行政行为造成当事人损害后果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这是行政赔偿诉讼的基本要义。法院以行政机关逾期未举证为由判决撤销行政行为,由此引发的行政赔偿诉讼中,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与一般行政违... 违法行政行为造成当事人损害后果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这是行政赔偿诉讼的基本要义。法院以行政机关逾期未举证为由判决撤销行政行为,由此引发的行政赔偿诉讼中,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与一般行政违法情形下的行政赔偿诉讼不同,需要具体分析辨别。人民法院以被告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供证据、依据为由判决撤销行政行为,当事人依据该判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审查认定行政行为是否实际存在违法情形,据此进行因果关系判断,得出当事人的赔偿主张是否成立的判决结论;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的审查强度,以"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根据优势证据进行审查认定为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未举证 行政赔偿责任 行政违法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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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的地位及其权利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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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山茂峰 《北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70-84,共15页
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司法实践中的参诉态度多元,其缘由可能在于公司“没有起诉的客观需求”或公司无独立意志而为被告所控制。公司多元参诉态度无以撼动公司诉讼第三人地位的法理基础,不宜赋予公司诉讼地位选择权。公司的诉讼地位同时受... 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司法实践中的参诉态度多元,其缘由可能在于公司“没有起诉的客观需求”或公司无独立意志而为被告所控制。公司多元参诉态度无以撼动公司诉讼第三人地位的法理基础,不宜赋予公司诉讼地位选择权。公司的诉讼地位同时受组织法上代表诉讼制度逻辑和民事诉讼法上诉讼参与人制度体系的拘束,公司应为辅助原告型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如此安排的制度目的在于维护公司利益、查清案件事实和提供程序保障。在公司的诉讼权利上,应赋予公司抗辩权,以控制“没有起诉的客观需求”的公司被拖进实体审理程序,从而防范股东滥诉,也借此通过程序分流减轻审判压力、提高庭审质辩效率。公司还应享有诉讼告知权、参诉选择权、调解中的同意权、和解中的异议权、强制执行申请权等程序权利,公司不宜享有撤销诉讼申请权、再审申请权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代表诉讼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原告辅助型第三人 公司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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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调解制度改革中现存问题的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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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覃曼卿 《政法学刊》 2007年第6期114-116,共3页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人民调解制度的作用再一次被重视。为了使制度的功能最大化,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率先开始了对传统的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革实践。但是,人民调解制度本身固有的问题以及在改革中又产生的新问题,需要得到解决。
关键词 人民调解制度 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 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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