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农村村级组织负责人党政“一肩挑” 被引量:47
1
作者 唐鸣 张昆 《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3-26,共24页
农村村级组织负责人党政"一肩挑"是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两个职务由同一个人来担任。村委会组织法开始试行不久和正式施行前后,"一肩挑"便作为一种化解两委矛盾的方式在有的地方进行了初步尝试,在山东、广东... 农村村级组织负责人党政"一肩挑"是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两个职务由同一个人来担任。村委会组织法开始试行不久和正式施行前后,"一肩挑"便作为一种化解两委矛盾的方式在有的地方进行了初步尝试,在山东、广东、海南等省份得到一定范围和程度的推广。"一肩挑"作为一项倡导性的政策在中办发[2002]14号文件中正式提出,在中央或国家层面一直延续至今,在省级地方层面为全国大多数省、市、自治区普遍倡导。各省、市、自治区对"一肩挑"的态度不完全相同,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各省级地方"一肩挑"的比例一直存在着差异:一是差异大,二是差异"地不分东西",三是差异长期持续,四是差异的分布有一定的特点,但很难说有规律性。"一肩挑"是协调"两委"关系、消除"两委"矛盾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组织意图与村民意愿有机结合、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内在统一的适当选择;为多数农村干部群众所赞同,符合我党执政方式现代化、依法执政的总体要求。推进和实现"一肩挑",应当尊重和遵守法律,尊重和遵从民意;必须因应不同情况,探索多种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肩挑”政策 村党组织 村委会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