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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减少“三类犯罪案件” 稳定社会治安大局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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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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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北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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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01年第2期5-1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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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命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简称“三类犯罪案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减少“三类犯罪案件”在理论上具有必要性,在实践上具有可行性,主要措施是:把握三大要素,实现多层面预防;紧扣三个环节,实现全过程预防;强化三种职能,实现全方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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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三类犯罪案件”
预防
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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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iminal cases
prevention
social stability
public 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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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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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监督“三类”案件应注意的程序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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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正松
王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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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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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今日科苑》
2009年第9期166-1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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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人民群众更加关注检察工作,更加有利于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现代司法制度人文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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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三类”案件
程序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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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
[政治法律—法学]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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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监督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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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晓伟
解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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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检察院
山东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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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年第6期76-7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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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权的监督范围是特定的,具体讲就是对检察环节发生的"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进行监督。对"三类案件"的监督情况较好,而对"五种情形"的监督不是很得力。为此,必须在人民监督员的选任上加以改进,对人民监督员进行全面培训,拓宽其知情渠道,保证其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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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民监督员制度
“三类案件”
“五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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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ystem of the people's supervisor
"Three types of cases"
"Five kinds of situ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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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D926.34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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