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论刑法中的“严格责任”原则
被引量:1
- 1
-
-
作者
范晓雁
-
机构
山西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出处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06年第1期62-64,共3页
-
文摘
刑法的归责原则历经了客观结果责任原则、主观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的历史演变。时至今日,“严格责任”原则是作为刑法的一般归责原则———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例外而存在的。为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各国刑法明文规定:对危害公共利益,涉及多人生命、健康、财产以及人类生存环境的犯罪,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即不问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只以行为或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来追究法律责任。该原则,不仅在刑法中有着独立适用的范围,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还存在被民法与刑法交叉适用的情况。
-
关键词
刑法
“严格责任”原则
中国
刑事责任
-
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