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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主体下行”——中国大陆对台地方交流模式初探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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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遂新
陈超
蔡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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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
广州大学台湾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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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台湾研究集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5-23,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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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台湾青年在大陆社会融入状况研究"(17YJCGAT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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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两岸地方交流能否进行,关键在于中国大陆方面的决策。基于"九二共识"政治基础和对台湾地区政治、社会特征的把握,大陆方面形成了一套"主体下行"的对台地方交流模式:若上层行政主体接受"九二共识",大陆方面可与其本身及其下层各级主体进行交流;若上层行政主体不接受"九二共识",大陆方面的交流对象便下行至其接受"九二共识"的下层主体。"主体下行"模式的效用已在过往的交流实践中得到证明。在当前台湾当局领导人拒绝承认"九二共识"的情况下,"主体下行"模式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大陆方面可借"主体下行"反推"共识上行",争取台湾社会和政治体系内部对"九二共识"的支持,为台湾当局回归"九二共识"提供内生动力,促使其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中起到正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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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两岸地方交流
大陆对台政策
“主体下行”
“九二共识”
“共识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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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oss-Strait exchanges between local regions, mainland policy towards Taiwan, "Body downward", "1992consensus", "Consensus up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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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18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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