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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久悬未取款”表外账户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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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照清 吕文俊 《金融会计》 2003年第11期60-60,共1页
中国工商银行制度明确规定,单位活期账户连续一年未有收付记录,应通知存款人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未办视同自愿销户,经会计主管批准,计提相应利息后,填制特种转账传票将账户余额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久悬未取”账户,并把单位预... 中国工商银行制度明确规定,单位活期账户连续一年未有收付记录,应通知存款人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未办视同自愿销户,经会计主管批准,计提相应利息后,填制特种转账传票将账户余额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久悬未取”账户,并把单位预留印鉴和留作卡片的传票专夹长期保管。期满一年后年终决算前经会计主管核准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活期账户 表外账户 “久悬未取款项” 转账传票 会计科目 会计核算 工商银行 中国 银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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