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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咸同之际“督办团练大臣”与地方官员的“事权”之争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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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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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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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历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75-90,191,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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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晚清团练大臣研究"(13BZS04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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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咸丰十年五六月间,为改变此前数年"团练大臣"因位低权轻而令其办团行动常受地方官掣肘的状况,有效发挥团练的卫乡和助剿作用,清廷向河南等八省委任了九位具有极大权势的"督办团练大臣"。然而,"督办团练大臣"与地方官员之间不但难以实现清廷所要求的"和衷共济",反而"无不各存意见,彼此猜嫌",以致双方均感"事权不一",甚至事事牵制,处处掣肘。双方的"事权"之争突出表现为争夺地方财源以满足团费和兵饷之急需,亦有地方官员对"督办团练大臣"侵夺司法权的指控。而"事权"之争的背后,还隐含官员与绅士、外省与本省之间竞争的色彩。随着"督办团练大臣"的陆续撤回,实施十年之久的"团练大臣"策略宣告终结。相应地,团练办理模式亦完成了从"任绅"向"任官"的回归。这一结局意味着咸丰初年以来利用"在籍绅士"加速社会动员和强化社会控制的努力以失败告终,也标志着"双轨制"社会控制体制在晚清的昙花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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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督办团练大臣”
地方官员
“事权”之争
团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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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52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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