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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数据抓取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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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婧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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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州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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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1年第6期28-35,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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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7CFX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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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的/意义】数字经济时代的市场竞争中,数据抓取行为层出不穷。部分企业借此获取数据拥有方的数据资源,可能侵害数据拥有方的权益、危害互联网行业发展,而规制数据抓取行为对恢复互联网空间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设计/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归纳适用商业秘密条款和一般条款规制数据抓取行为的认定方法。在此基础上,针对部分数据难以达到商业秘密的保护要求,而一般条款又存在缺乏操作性的问题,从法律适用与行政监管层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结论/发现】(1)对数据抓取行为,先尝试利用商业秘密条款对数据抓取行为进行规制;(2)若涉案数据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存在数据抓取的后续利用行为,则考虑诉诸《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即“互联网专条”;(3)上述手段皆不达时则向一般条款寻求救济;(4)同时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关作用,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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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据抓取
反不正当竞争法
商业秘密
“互联网”专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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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ata capture
Anti-unfair Competition Law
business secret
Internet Cla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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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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