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上保险合同纠纷的审判实务来看,就风险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内而产生争议的情形,大多涉及对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条款的理解问题。而“仓至仓”(Warehouse to Warehouse)条款,作为极具典型性、且被普遍运用的主要保险责任...从海上保险合同纠纷的审判实务来看,就风险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内而产生争议的情形,大多涉及对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条款的理解问题。而“仓至仓”(Warehouse to Warehouse)条款,作为极具典型性、且被普遍运用的主要保险责任条款,尽管其具有充分性、严密性和普遍性的特点,但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显现出较多的争议。这些争议涉及对保险利益、因果关系、时空地点等的不同理解与认定。这里,将结合一些审判实例,仅就地点约定不明情形导致对“仓至仓”条款适用与理解产生的争议进行分析。展开更多
文摘从海上保险合同纠纷的审判实务来看,就风险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内而产生争议的情形,大多涉及对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条款的理解问题。而“仓至仓”(Warehouse to Warehouse)条款,作为极具典型性、且被普遍运用的主要保险责任条款,尽管其具有充分性、严密性和普遍性的特点,但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显现出较多的争议。这些争议涉及对保险利益、因果关系、时空地点等的不同理解与认定。这里,将结合一些审判实例,仅就地点约定不明情形导致对“仓至仓”条款适用与理解产生的争议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