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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探析 被引量:5
1
作者 陈洪兵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第3期25-28,共4页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罪状中的“帮助”应予去掉;变造证据不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隐匿证据属于毁灭证据行为;教唆、指使他人帮助自己毁灭、伪造证据的,不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共犯。
关键词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构成 刑法 证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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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客观方面认定问题探析 被引量:1
2
作者 彭峰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4期52-54,共3页
根据《刑法》第307条第2款的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其中,“帮助”在方式上多种多样,且不以被帮助人的犯罪事实为前提;“毁灭、伪造证据”应该包括隐匿、变造证据;应根据立法目的... 根据《刑法》第307条第2款的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其中,“帮助”在方式上多种多样,且不以被帮助人的犯罪事实为前提;“毁灭、伪造证据”应该包括隐匿、变造证据;应根据立法目的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准确认定“证据”的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构成 中国 客观方面 认定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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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探析 被引量:12
3
作者 陈正沓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132-135,共4页
本罪中的“帮助”行为须以被帮助人的违法犯罪为前提,帮助隐匿、变造证据,只要情节严重也可以构成本罪;当事人教唆他人帮助自己毁灭、伪造证据亦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他人教唆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成立本罪,但不属于教唆犯,而是间接正犯... 本罪中的“帮助”行为须以被帮助人的违法犯罪为前提,帮助隐匿、变造证据,只要情节严重也可以构成本罪;当事人教唆他人帮助自己毁灭、伪造证据亦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他人教唆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成立本罪,但不属于教唆犯,而是间接正犯;对于帮助湮灭罪迹和毁灭罪证的行为不宜再以包庇罪论处;本罪属于情节犯,只有构成与否的问题,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毁灭、伪造证据罪” 情节犯 包庇 行为 构成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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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中的“当事人”的范围——基于“期待可能性”原理的实质考察 被引量:1
4
作者 黄继坤 王静云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4年第5期93-96,共4页
从期待可能性的法理来看,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中的"当事人"应理解为"与案件的裁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除了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民事、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 从期待可能性的法理来看,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中的"当事人"应理解为"与案件的裁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除了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民事、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而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监护人,还有在诉讼中为单位利益而毁灭、伪造证据行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都是本罪所规定的"当事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毁灭证据 帮助伪造证据 当事人 期待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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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被引量:21
5
作者 张明楷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07年第1期4-9,共6页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一种侵犯国家司法活动客观公正性的犯罪。虽然事实上多发,但司法实务上却处理较少。原因在于刑法理论及司法实务对本罪的成立条件在很多方面仍有模糊认识。司法实务上认定本罪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在一定条件...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一种侵犯国家司法活动客观公正性的犯罪。虽然事实上多发,但司法实务上却处理较少。原因在于刑法理论及司法实务对本罪的成立条件在很多方面仍有模糊认识。司法实务上认定本罪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帮助行为包括帮助共犯人毁灭、伪造证据的情况。当事人的同意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具有不同效果。帮助毁灭还包括帮助隐匿的情况,帮助伪造也包括帮助变造的情况。帮助行为具有实行行为性质,行为类型多样。本罪属于危险犯。在共犯关系上,当事人本人不构成本罪的共犯,以及本罪与包庇罪、徇私枉法罪间的竞合关系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 期待可能性 同意 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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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当事人毁灭罪证行为的认定——兼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与包庇罪的区分 被引量:3
6
作者 冯江菊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102-104,共3页
认定帮助当事人毁灭罪证的行为是构成包庇罪还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存在着行为说、限制行为说、诉讼阶段说及诉讼类型说四种不同的观点。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立场,行为说较为合理。包庇罪应仅限于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而不包括帮助犯... 认定帮助当事人毁灭罪证的行为是构成包庇罪还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存在着行为说、限制行为说、诉讼阶段说及诉讼类型说四种不同的观点。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立场,行为说较为合理。包庇罪应仅限于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而不包括帮助犯罪人毁灭证据或伪造证据的行为;实施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或伪造证据行为的应按照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既帮助毁灭证据又作假证明包庇的,应按照吸收犯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包庇 帮助毁灭证据 吸收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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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若干问题探微 被引量:1
7
作者 吴占英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108-112,共5页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系现行刑法增设的新罪名。刑法学界就该罪名中“帮助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等基本概念存在较多歧义。本文就有关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概念、客观方面、主体以及适用上的若干较存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 帮助毁灭证据 帮助伪造证据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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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法》第307条的适用范围——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之“帮助”切入
8
作者 赵冠男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133-140,共8页
通说认为,我国《刑法》第307条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诉讼。可是,因第307条第2款中"帮助"一词的存在,司法实践中屡现民事诉讼当事人本人并非"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之适格主体的难题。随意地主张删除该"帮助"... 通说认为,我国《刑法》第307条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诉讼。可是,因第307条第2款中"帮助"一词的存在,司法实践中屡现民事诉讼当事人本人并非"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之适格主体的难题。随意地主张删除该"帮助"一词并不可取。通过"帮助"排除当事人构成此罪之可能,是基于"期待可能性"考量而作出的立法抉择。据此,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才会因缺乏期待可能性而主体不适格。相应地,我国《刑法》第307条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刑事诉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307条 刑事诉讼 帮助毁灭 伪造证据 期待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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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缺陷与立法完善
9
作者 赵敏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56-58,共3页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增加的罪名,在法律界定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为加强对证据的刑法保护,从刑法条文对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规定入手,探讨该罪立法上的缺陷,建议完善该罪的罪名和罪状;同时,基于刑法人性化的考量...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增加的罪名,在法律界定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为加强对证据的刑法保护,从刑法条文对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规定入手,探讨该罪立法上的缺陷,建议完善该罪的罪名和罪状;同时,基于刑法人性化的考量,亲属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不应构成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 当事人 亲属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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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刑事责任的司法界分与立法完善 被引量:1
10
作者 贺洪波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CAS 2013年第12期72-76,共5页
我国在行为主体、法益评价、刑罚配置等方面对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刑事责任作了立法切分。司法工作人员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从重处罚,不应以利用职务便利为必要条件。司法工作人员实施帮助毁灭、伪造证据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不应以利... 我国在行为主体、法益评价、刑罚配置等方面对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刑事责任作了立法切分。司法工作人员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从重处罚,不应以利用职务便利为必要条件。司法工作人员实施帮助毁灭、伪造证据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不应以利用具体职务便利为限。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一般人员共同实施帮助毁灭、伪造证据行为的,可以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共同犯罪原理,分为5种情形区别处理。未来立法在凸显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司法工作人员从严处罚之刑事政策基础上,应当弱化一般人员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司法工作人员实施帮助毁灭、伪造证据行为的责任差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毁灭 伪造证据 刑事责任 司法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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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帮助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认定 被引量:2
11
作者 赵敏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6年第4期99-102,共4页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与包庇罪作为两个独立的罪名并没有得到严格区分,导致对于帮助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如何认定在理论界与司法实践中都出现了诸多困惑。而如果从“当事人”这个概念的习惯用法入手...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与包庇罪作为两个独立的罪名并没有得到严格区分,导致对于帮助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如何认定在理论界与司法实践中都出现了诸多困惑。而如果从“当事人”这个概念的习惯用法入手,在帮助对象的范围及社会危害程度上进行化分,则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毁灭 伪造证据 包庇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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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罪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
12
《人民政坛》 1998年第11期39-39,共1页
新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键词 证人作证 伪造证据 当事人 伪证 情节严重 有期徒刑 作伪证 毁灭 新刑法 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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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探析
13
作者 孙萍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1期16-19,共4页
我国刑法第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 我国刑法第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了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该条文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有关规定修改而成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代理人 伪造证据 辩护人 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活动 当事人 妨害作证 被告人 毁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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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14
作者 苏钰程 《知识经济》 2011年第16期56-56,共1页
1997年的刑法修订,在我国刑事司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增设了第306条,该条自推出之日便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起了较大关注,而近年来爆发的相关案例更是引起了巨大争议。本文参照相关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对刑法306条存在的问题... 1997年的刑法修订,在我国刑事司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增设了第306条,该条自推出之日便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起了较大关注,而近年来爆发的相关案例更是引起了巨大争议。本文参照相关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对刑法306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系列解决此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 伪造证据 妨害作证 立法现状 司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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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客观要件再探 被引量:1
15
作者 彭峰 《前沿》 2006年第4期151-154,共4页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客观要件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其中的“帮助”在方式上多种多样,在时间上可以发生在诉讼活动开始前,而且不以被帮助人存在犯罪事实为前提;“毁灭、伪造证据”理应包括隐匿、变造证据;应根据立法目的...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客观要件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其中的“帮助”在方式上多种多样,在时间上可以发生在诉讼活动开始前,而且不以被帮助人存在犯罪事实为前提;“毁灭、伪造证据”理应包括隐匿、变造证据;应根据立法目的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合理界定“证据”的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毁灭 伪造证据 客观要件 保护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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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中之帮助行为 被引量:1
16
作者 李岩 张鹏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73-76,共4页
【案情】 被告人盛刚典和其弟被告人盛更生共同经营深圳市宝安区宝城82区裕丰17巷3号楼407房等出租屋。2005年5月1日.二被告人将407房出租给泗海发廊老板吴乙莲。同年6月30日晚,泗海发廊的坐台小姐辛成英与一陌生男子在407房过夜后... 【案情】 被告人盛刚典和其弟被告人盛更生共同经营深圳市宝安区宝城82区裕丰17巷3号楼407房等出租屋。2005年5月1日.二被告人将407房出租给泗海发廊老板吴乙莲。同年6月30日晚,泗海发廊的坐台小姐辛成英与一陌生男子在407房过夜后一直未归。7月1日,吴乙莲在寻找辛成英未果的情况下,便撬开407房,结果在房间内发现床垫席子和墙上有大量血迹。7月5日,吴乙莲见辛成英仍未被找到,于是就通知被告人盛更生退租407房,但其当日并未报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伪造证据 帮助行为 毁灭 例指 深圳市宝安区 被告人 出租屋 发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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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立法疏漏与完善 被引量:2
17
作者 黄勇鹏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5年第06S期55-55,共1页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主要表现为唆使、协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帮助"的意思表示,并且明知自己的帮助行为有可能因毁灭、伪造证据而影响案...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主要表现为唆使、协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帮助"的意思表示,并且明知自己的帮助行为有可能因毁灭、伪造证据而影响案件的定性和判刑,以致发生错案,或放纵坏人,或冤枉好人,或使一方当事人无辜受损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伪造证据 毁灭 疏漏 立法 司法解释 现行刑法 主要表现 情节严重 意思表示 “帮助 帮助行为 当事人 行为人 协助 明知 判刑 定性 案件 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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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名:黄某帮助伪造证据罪案 主题:当事人能否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主体
18
作者 徐君龙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14期63-65,共3页
[基本案情]2004年高某以儿子高小某的名义买了一处房子.后高某为向葛某借款,拿房子钥匙作抵押。2007年高某因欠债离家出走,葛随即入住其房子。高某为了还债欲将房子出售,经人介绍,黄某欲购此房,黄某认为高某外面欠债过多,为方便... [基本案情]2004年高某以儿子高小某的名义买了一处房子.后高某为向葛某借款,拿房子钥匙作抵押。2007年高某因欠债离家出走,葛随即入住其房子。高某为了还债欲将房子出售,经人介绍,黄某欲购此房,黄某认为高某外面欠债过多,为方便买卖要求高某打一欠条.高某即打了一张30万的欠条给黄某,担保人是高小某。后黄某持该假欠条将高某起诉,要求高某还款,因高某无钱还债,法院将高某房子财产保全,并公告拍卖日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伪造证据 帮助毁灭 当事人 案名 2007年 离家出走 财产保全 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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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19
作者 黄胜 《派出所工作》 2021年第12期78-79,共2页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是指在诉讼活动过程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它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阶段,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阶段,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是指在诉讼活动过程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它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阶段,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阶段,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究竟毁灭或者伪造什么样的证据才会构成本罪?什么样的情节才会构成"情节严重"呢?下面通过一则案例来认识一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节严重 伪造证据 帮助毁灭 七条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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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当事人能否成为帮助伪造证据罪的犯罪主体
20
作者 薛英泰 杨旦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2期47-48,共2页
案情简介 2008年初,卫某投资人民币900万元入股蔡某实际控制的南京某公司,参与公司经营,双方约定卫某有权随时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2011年底,在发现公司经营不善后,卫某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遭到蔡某拒绝,卫某遂起诉至... 案情简介 2008年初,卫某投资人民币900万元入股蔡某实际控制的南京某公司,参与公司经营,双方约定卫某有权随时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2011年底,在发现公司经营不善后,卫某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遭到蔡某拒绝,卫某遂起诉至原南京市白下区法院。该案经一、二审审理,原南京市白下区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支持了卫某的诉求,判决公司向卫某支付股权回购款900万元及利息,并查封了该公司的核心资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伪造证据 主体 当事人 中级人民法院 股权回购 2008年 南京市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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