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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常理、常情”:一种法治观与法学教育观 被引量: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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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忠林 《太平洋学报》 CSSCI 2007年第6期16-19,25,共5页
曾经有一位我指导的检察官在获得硕士学位后问我,怎么才能不办错案?我回答他说:“如果在办案子时,你都认真用自己的良心掂一下:这个案子是否真的应该像你认为那样处理?在撇开你自己的利益之后,如果你每次扪心自问,得到的答案都... 曾经有一位我指导的检察官在获得硕士学位后问我,怎么才能不办错案?我回答他说:“如果在办案子时,你都认真用自己的良心掂一下:这个案子是否真的应该像你认为那样处理?在撇开你自己的利益之后,如果你每次扪心自问,得到的答案都是:这个案件的处理没有问题。那么,就基本上可以保证在你手里不会有错案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观 法治观 常理 法学 常情 硕士学位 检察官 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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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卡里亚刑法思想哲学根基探究——兼论常识、常理、常情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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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荣飞 《天府新论》 CSSCI 2009年第4期129-132,共4页
贝卡里亚作为近代刑法学的开山鼻祖,其恢宏博大的刑法思想与刑法理论是构建于社会契约论与功利主义哲学观基础之上的。他在传承启蒙思想家们已有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基础之上,又赋予其新的蕴涵与价值,指出社会契约论的精髓在于民众的认同,... 贝卡里亚作为近代刑法学的开山鼻祖,其恢宏博大的刑法思想与刑法理论是构建于社会契约论与功利主义哲学观基础之上的。他在传承启蒙思想家们已有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基础之上,又赋予其新的蕴涵与价值,指出社会契约论的精髓在于民众的认同,民众又是基于功利主义哲学观即人性中所固有的趋利避害之特性来认同社会契约的。而民众这种趋利避害的特性在日常生活中就表现为常识、常理、常情。由此,刑法作为一种社会契约必须符合常识、常理、常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贝卡里亚 社会契约论 功利主义 常识 常理 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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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常理、常情与罪过认定——兼论酒后驾车连续撞人案的罪过定性 被引量:1
3
作者 马荣春 张红梅 《天津法学》 2013年第1期46-50,共5页
在以往的刑法理论对罪过问题仍然停留于抽象的概念界定之下,司法实践中到底如何认定罪过将带来罪过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借助实际案例,文章分析了常识、常理、常情在界分有无罪过和何种罪过中的重要作用。以前述分析为基础,文章论证了运... 在以往的刑法理论对罪过问题仍然停留于抽象的概念界定之下,司法实践中到底如何认定罪过将带来罪过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借助实际案例,文章分析了常识、常理、常情在界分有无罪过和何种罪过中的重要作用。以前述分析为基础,文章论证了运用常识、常理、常情进行罪过认定的合理根据,并对之作了提升,即运用常识、常理、常情进行罪过认定是倡导"常识、常理、常情标准",而此标准又是"一般人标准"的具体和贯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常识 常理 故意 过失 罪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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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实现与常识、常理、常情——由几则案例引发的思考 被引量:1
4
作者 周玉文 《德州学院学报》 2011年第1期32-35,共4页
法的实现需要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思维,即专业化,但并不排斥常识、常理和常情。当下有日益强调司法的专业化而忽略和轻视司法的常识化的严重倾向。有必要强调司法的常识化,即对常识、常理和常情的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如此,方能顺利完成... 法的实现需要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思维,即专业化,但并不排斥常识、常理和常情。当下有日益强调司法的专业化而忽略和轻视司法的常识化的严重倾向。有必要强调司法的常识化,即对常识、常理和常情的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如此,方能顺利完成法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常识 常理 常情 法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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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常识、常理、常情”法学教育观的坚持 被引量:1
5
作者 吴念胜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6期55-60,5,共6页
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立法、法律适用的过程是与人民群众心相通、理相同、情相连的过程,离不开"常识、常理、常情"的指导。"常识、常理、常情"是人类社会长期积淀下来的人与人相处的、至今没有被证明是错... 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立法、法律适用的过程是与人民群众心相通、理相同、情相连的过程,离不开"常识、常理、常情"的指导。"常识、常理、常情"是人类社会长期积淀下来的人与人相处的、至今没有被证明是错误的基本道理、行为准则。"常识、常理、常情"既是一种法治观,也是一种指导培养法学人才基本方向的法学教育观。坚持"常识、常理、常情"的教育观,法学高等教育才能培养出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促进社会和谐的法律人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常识 常理 常情 法学教育 法的解释 法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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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质违法性看“常识、常理、常情” 被引量:1
6
作者 张健一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年第2期62-64,共3页
所谓"常识、常理、常情"是指为一个社会的民众长期所普遍认同,并且分享的那些至今未被证明是错误的基本感情、基本道理、基本经验。"常识、常理、常情",作为一种现代法治的灵魂,作为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法理... 所谓"常识、常理、常情"是指为一个社会的民众长期所普遍认同,并且分享的那些至今未被证明是错误的基本感情、基本道理、基本经验。"常识、常理、常情",作为一种现代法治的灵魂,作为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法理论以及法学教育起指导作用的理论,将其运用到实质违法性的判断中是合理、有效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质违法性 常识 常理 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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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理、常识、常情”的刑法哲学蕴涵
7
作者 张光君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4期99-103,共5页
运用刑法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三位一体的立体思维模式对陈忠林教授提出的以"常理、常识、常情"为灵魂的法治观进行了解读,并得出粗浅的结论:它是科学建构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的一条重要思想路径,值得理论界和实务界深入探讨。
关键词 刑事法律制度 法治观 刑法哲学 常理 常识 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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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常识、常理、常情”来谨慎对待入罪——以一起挪用公款案为视角
8
作者 万志鹏 《行政与法》 2009年第9期93-96,共4页
以"常识、常理、常情"为基本内核的合理性原则是刑事法治的基石,也是判断行为是否入罪的经验依据。据此,行为人为其他单位提前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为,不仅不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而且从常情来看也远未达到非得动用刑罚... 以"常识、常理、常情"为基本内核的合理性原则是刑事法治的基石,也是判断行为是否入罪的经验依据。据此,行为人为其他单位提前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为,不仅不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而且从常情来看也远未达到非得动用刑罚惩罚的程度,因而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常识 常理 常情 犯罪 挪用公款 承兑 银行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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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常识、常理、常情在刑法中的理解与运用 被引量:2
9
作者 刘晗悦 《法制与经济》 2020年第1期129-130,共2页
在学界,常识、常理、常情常被归于常识主义刑法观。而对常识、常理、常情理论最多的批评集中在概念不清,定罪、量刑标准的模糊化,适用存在随意出入罪的危险。基于这样的批评,文章将进行回应,并在法律解释这一问题上,提出常识、常理、常... 在学界,常识、常理、常情常被归于常识主义刑法观。而对常识、常理、常情理论最多的批评集中在概念不清,定罪、量刑标准的模糊化,适用存在随意出入罪的危险。基于这样的批评,文章将进行回应,并在法律解释这一问题上,提出常识、常理、常情适用的具体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常识主义 常识、常理、常情理论 法律解释 罪刑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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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常识常理常情”理论
10
作者 袁希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2年第33期123-124,共2页
陈忠林教授提出的"常识常理常情"理论是对法的价值观念,法律的基本原则以及刑法适用方法的抽象整合,它对理论研究、司法活动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进程中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同时,能够使法律实务保持公平公... 陈忠林教授提出的"常识常理常情"理论是对法的价值观念,法律的基本原则以及刑法适用方法的抽象整合,它对理论研究、司法活动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进程中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同时,能够使法律实务保持公平公正,提高办案效率,以及对于公正合理地处理案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常识常理常情 价值 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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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常理、常情与教学活动的组织
11
作者 仇智慧 《教育研究与评论(小学教育教学)》 2010年第2期38-39,共2页
小学数学的知识、方法、关系和问题大多是一些生活现象的初步提炼和概括。因此,适当关注生活中的常识、常理和常情,并把它们与相关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巧妙融合,能使我们的教学更加鲜活生动、自然流畅,从而也更有利于促进学生的主动... 小学数学的知识、方法、关系和问题大多是一些生活现象的初步提炼和概括。因此,适当关注生活中的常识、常理和常情,并把它们与相关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巧妙融合,能使我们的教学更加鲜活生动、自然流畅,从而也更有利于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学活动 常理 常情 组织 生活现象 小学数学 教学内容 自然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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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文要讲“常识常理常情”
12
作者 曾永久 《语文教学通讯(高中)(A)》 2015年第10期67-69,共3页
堆砌材料、言不由衷是为数众多的议论文的通病,解决之道是提倡写“常识常理常情”。可从西’个方面入手引导,用三种训练方式进行矫正。当写“常识常理常情”成为一种习惯,学生就有寸能写出有思想锐度和情感深度的优秀作文。
关键词 议论文 常识 常理 常情 作文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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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常理在司法中的运用 被引量:21
13
作者 杨建军 《政法论丛》 2009年第6期91-96,共6页
正确理解常识和常理,对司法裁判具有重大意义。常识和常理属于人们的经验性知识,具有前理性、非系统性、经验性、大众性乃至客观性等特征。在司法中,常识和常理是法官认识案情、解释法律、展开逻辑推理的前提和基础。法官可以运用常识... 正确理解常识和常理,对司法裁判具有重大意义。常识和常理属于人们的经验性知识,具有前理性、非系统性、经验性、大众性乃至客观性等特征。在司法中,常识和常理是法官认识案情、解释法律、展开逻辑推理的前提和基础。法官可以运用常识、常理认定案件事实,检验和校正法律推理。常识和常理还是法官进行法律论证的资源之一。但是,不能过于夸大常识和常理在司法中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常识 常理 法律推理 法律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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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及其关联罪的认定与界分——兼谈生活常理、常情在司法实践中的合理运用
14
作者 刘刚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09年第3期155-157,共3页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故意杀人罪是常见高发的犯罪,但刑法分则第232条对故意杀人罪的罪状只作简单的表述,因此,深入了解司法实践中对故意杀人案处理产生的分歧,积累的经验,对于正确把握故意杀人罪的特征、准确界分故意杀人罪与相近犯罪,显...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故意杀人罪是常见高发的犯罪,但刑法分则第232条对故意杀人罪的罪状只作简单的表述,因此,深入了解司法实践中对故意杀人案处理产生的分歧,积累的经验,对于正确把握故意杀人罪的特征、准确界分故意杀人罪与相近犯罪,显得尤为重要。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界分要点在于行为主观故意的内容,以及行为人进行故意加害时,是否放任了他人死亡的结果。故意杀人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界分要点在于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内容重心的认定,以及对"不特定"的理解。间接的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之间的界分要点在于对"放任"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理解、认定与区分。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故意杀人罪通常需要合理运用生活常理、常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故意杀人罪 关联罪 界分 生活常理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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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常理、常情融入司法裁判的路径研究
15
作者 李唯唯 《法学(汉斯)》 2024年第3期1461-1468,共8页
常识、常理、常情是公众所共同认同的基本经验、道理,是衡量是非标准的基本行为准则,因此,注重常识、常理、常情在司法裁判中的作用就显得格外重要。整体上来说,常识、常理、常情具有各自的含义和共同的指代意义,这是由“常”的特性决定... 常识、常理、常情是公众所共同认同的基本经验、道理,是衡量是非标准的基本行为准则,因此,注重常识、常理、常情在司法裁判中的作用就显得格外重要。整体上来说,常识、常理、常情具有各自的含义和共同的指代意义,这是由“常”的特性决定的,其经历了社会生活长期的实践检验,由于词语本身意义的模糊性加之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裁判中常识、常理、常情的使用存在诸多的问题。存在法官说理运用常识、常理、常情不准确,并且存在个人或社会偏见以及超出普通人认知的专业知识代替常识、常理、常情,另外,司法裁判对常识、常理、常情的运用还存在脱离事实基础,过度运用等问题。要将常识、常理、常情合情合理地融入司法裁判过程之中,就需要对关键问题进行重视和改进。首先,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技能水平,使其能够正确对待常识、常理、常情,并且能够合理地运用。其次,要求司法人员厘清说理与说法的关系,在法律规范下讲理,合理地理解法律、执行法律。第三,规范化常识、常理、常情的使用场景,但因类似案件存在多样性,依然存在着较多的困难,最后,要重视指导性案例的作用,指导性案例汇集了人民的智慧,经受住了人民与历史的检验,法官在判案时通过汲取案例中好的经验,考虑当下现实情况人们所认同的看法是什么,然后将所有因素综合考虑,作出符合法律规范也合乎情理的判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常识 常理 常情 司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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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常理常情的法源属性及法律发现功能
16
作者 王国龙 《法律方法》 2023年第4期179-200,共22页
作为经验知识的常识常理常情虽然具有“流动性”“相对性”和“情境性”等特点,但却被普遍运用于司法裁判的实践中,以发挥其法律发现的司法认识论功能。在法源属性上,常识常理常情作为法的认识渊源具有“公众的可认识性”“合理的应然... 作为经验知识的常识常理常情虽然具有“流动性”“相对性”和“情境性”等特点,但却被普遍运用于司法裁判的实践中,以发挥其法律发现的司法认识论功能。在法源属性上,常识常理常情作为法的认识渊源具有“公众的可认识性”“合理的应然性”“高度的盖然性”和“内容的合法性”等基本特征。在法律发现当中,常识常理常情往往是通过“法律直觉”“法律经验知识”和“法律共识”等来实现对法律的发现,并通过“常识主义司法”和“情理司法”这两种主要法律发现模式来加以运用,以实现“天理、国法、人情”的辩证统一。当然,常识常理常情在司法裁判中的运用,也需要接受理性论辩和逻辑法则的相关规制,以克服其自身的“经验性、不确定性、粗糙性、模糊性、不系统性、理性化不足、情景化和证立的贫乏性”等诸多不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常识常理常情 法认识源 法律发现 法的事实 法律发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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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应当向民众认同的常识、常理、常情靠拢 访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教授 被引量:7
17
作者 宣海林 《中国审判》 2011年第11期26-29,共4页
Q:陈教授,大约10年之前,我作为一名在校的研究生,曾经在武汉听过您的一次精彩的演讲,主题是“‘恶法’非法”,我深受启发,也对您的学者情怀感佩在心。您今天是否还持这样的观点?对我们现实中存在的一些不太合理的法律法规,以... Q:陈教授,大约10年之前,我作为一名在校的研究生,曾经在武汉听过您的一次精彩的演讲,主题是“‘恶法’非法”,我深受启发,也对您的学者情怀感佩在心。您今天是否还持这样的观点?对我们现实中存在的一些不太合理的法律法规,以及那些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法律条文,您认为我们应当如何对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国人大代表 重庆大学 应当 教授 法学院 民众 常理 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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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暴力犯罪中被害人过错的认定标准
18
作者 张志强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76-86,共11页
在互动性明显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中,被害人过错的具体认定仍存在标准不明的情形,导致被害人过错的适用存在实用主义倾向。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被害人过错的具体认定标准仍然存在争议,具体表现为民间矛盾与被害人过错存在混淆... 在互动性明显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中,被害人过错的具体认定仍存在标准不明的情形,导致被害人过错的适用存在实用主义倾向。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被害人过错的具体认定标准仍然存在争议,具体表现为民间矛盾与被害人过错存在混淆,过错行为界限、范围不明,过错行为与犯罪之间关联不清,对于被害人主观心理状态是否包括过失观点不一。上述问题亟需在厘清被害人过错影响量刑的刑法根据的基础上,以常识、常情、常理为指引,结合近年来判例的整体倾向予以阐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暴力犯罪 被害人过错 责任能力 常识、常情、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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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解释的良心之维 被引量:6
19
作者 陈世伟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73-78,共6页
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刑法调整的是公民个人的基本人权与包括犯罪人基本人权在内的全体公民基本人权之间的关系。刑法的价值就在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包括犯罪人基本人权在内的全体公民的基本人权。刑法解释是适用刑法进而实现刑法价值... 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刑法调整的是公民个人的基本人权与包括犯罪人基本人权在内的全体公民基本人权之间的关系。刑法的价值就在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包括犯罪人基本人权在内的全体公民的基本人权。刑法解释是适用刑法进而实现刑法价值的一个能动的过程。在这一能动的释法过程中,唯有司法者坚守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积淀下来的、作为人共通部分的“常识、常情、常理”即“良心”,才能保证释法的结果不违背普通公民的意志,也才能够最终实现刑法的价值。这就是刑法解释的底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解释 基本人权 良心 “常识、常情、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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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法”非法——对传统法学理论的反思 被引量:41
20
作者 陈忠林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7-12,共6页
至今为止的主流法治理论,从根本上都可以归结为"恶法亦法"。这种理论的前提是不科学的,实质上都主张法是少数人意志体现,实践中必然结出"权力大于法律"的结果。只有坚持以社会普遍认同的常识、常理、常情为基础,以... 至今为止的主流法治理论,从根本上都可以归结为"恶法亦法"。这种理论的前提是不科学的,实质上都主张法是少数人意志体现,实践中必然结出"权力大于法律"的结果。只有坚持以社会普遍认同的常识、常理、常情为基础,以宪法为核心,系统全面地理解每一个法律规范,法律才可能真正成为反映人性要求,保护体现人民意志,保护公民自由,得到社会普遍遵循的行为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传统法学 恶法亦法 常识 常理 常情 现代法治 人性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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