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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议的信赖限度”——美国《犹他州数字签名法》第309条评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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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颖 郑正坚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4年第5期50-53,共4页
美国《犹他州数字签名法》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电子商务立法。它的突出特点之一是创设了“建议的信赖限度”的制度。此制度的出台 ,降低了认证机构的经营风险 ,限制了认证机构在出现损害赔偿时承担的责任 ,十分有利于认证机构及电子... 美国《犹他州数字签名法》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电子商务立法。它的突出特点之一是创设了“建议的信赖限度”的制度。此制度的出台 ,降低了认证机构的经营风险 ,限制了认证机构在出现损害赔偿时承担的责任 ,十分有利于认证机构及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应借鉴建议的信赖限度的制度 ,并增加对建议的信赖限度作最低金额的强制性规定 ,及认证机构故意侵权时不受建议的信赖限度限制的规定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国 《犹他州数字签名法》 “建议的信赖限度” 认证机构 电子商务 辅助性制度 风险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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