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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左传》中“烝”、“报”婚的价值定位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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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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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贵州民族学院文化传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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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探索》
2003年第S1期287-28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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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左传》中的“烝”、“报”婚实质上是一种带有淫乱性质的婚姻,“烝”是下辈男子与长辈女子间的一种不符合伦理的婚姻名称,“报”与“烝”的形式相近,也是与自己不同辈份的女子之间的乱婚。“烝”、“报”婚与群婚中的转房婚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婚制,也不属于任何形式的群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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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烝”、“报”婚
转房
群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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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25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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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左传》中的的“丞”“报”婚问题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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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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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长春师范学院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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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3期144-14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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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人类社会两大部类生产中,人类自身生产占有重要位置.而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人类的婚姻史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经历了许多阶段.由于年代久远,后人对早已消失的婚姻制度和礼俗会产生种种误解,对《左传》中记载的“烝”婚和“报”婚就发生了这种情况.什么叫“烝”婚和“扳’”婚?这是曾长期存在于奴隶社会的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形式之一.所谓“烝”婚和“报”婚是指这样一种婚姻形式:在父亲死后,儿子继娶庶母为妻,叫“烝”;在兄或叔父死后,弟弟或侄继娶嫂或婶母为妻,叫“报”.如果从女方言,则是转为庶子或夫弟、侄子之妻,所以又叫收继制婚或转房制婚.在《左传》里,关于“烝”婚的记载有六次,关于“报”婚的记载有一次.这种婚姻在当时是合理合法的,所以《左传》只做了客观地反映.但后人对此不能理解,以封建的伦理道德来看待此种婚姻,把它等同于“通”或“淫”,亦即“通奸”,这实在是一种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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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报”婚
《左传》
婚姻形式
合法性
“烝”
人类自身生产
一夫多妻制
婚姻制度
收继婚
伦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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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25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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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春秋左传注》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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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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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长春师范学院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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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1993年第4期17-2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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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杨伯峻先生的《春秋左传注》(下称杨注)解决了许多争论不休的问题,多所创见,可称为一部博大精深的集大成之作。但金无足赤,个别地方似可再商。现就杨注中关于“柔”、“报”婚的问题略加分疏,向杨先生并海内同好请教。 《左传·桓公十六年》:“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右公子。” 杨注:“上淫曰烝。宣公为庄公子,桓公弟……夷姜或是庄公妾,为宣公庶母。宣公与夷姜通奸,必在庄公或桓公时,故《传》文以初字别之。宣公既立,乃立夷姜为夫人。故《卫世家》云:‘初,宣公爱夫人夷姜。夷姜生伋子(即急子),以为太子。’宋人洪迈《容斋五笔》误认宣公与夷姜之通奸在宣公既立之后,因而怀疑此事,不可信。” 按:此为《左传》所载“烝”婚之首次。杨注以“宣公与夷姜通奸”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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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杨注
《春秋左传注》
宣姜
卫宣公
庶母
《左传》
“报”婚
洪迈
几个问题
收继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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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04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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