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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语文学习中的“毛毛虫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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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赫文清
胡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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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辽宁省岫岩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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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辽宁教育》
2003年第11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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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美丽的花蝴蝶,人见人爱;丑陋的毛毛虫,人见人烦.可花蝴蝶必须经历毛毛虫阶段.<语文课程标准>仍然强调"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有的同学做到了,就成了老师喜爱的"花蝴蝶";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往往一时理解和运用得不好,就被老师判为"搬用"、"抄袭",又是批判,又是扣分,大有将其赶尽杀绝之势,以为这就是在执行"语课标".笔者认为,"正确理解和运用"是"语课标"要求的最终目标,而不是强求一步到位的目标,达到最终目标须有一段路程--"毛毛虫"阶段.这"毛毛虫"万万不可赶尽杀绝!须知,踩死所有的"毛毛虫",花蝴蝶也将不会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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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课程标准
语文教学
“毛毛虫现象”
教学目标
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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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623.2
[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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