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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应让村民“点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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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常新 《江淮法治》 2002年第11期28-29,共2页
安徽省砀山县城关镇村务公开工作出新招:实行“点题公开”制度,即每个村必须根据村民的要求确定公开内容,村民要求公开什么,村里就公开什么。这样做大大增加了村务工作的透明度,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笔者不禁为之叫好。
关键词 村务公开制度 安徽 “点题公开”制度 农村 社会稳定 民族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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