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爱情保险”计划争议问题之解释
- 1
-
-
作者
梁鹏
曲琪
唐辉
-
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
出处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22年第6期89-93,共5页
-
基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人文社科类重大项目培育专项”(0201190382051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文摘
“爱情保险”计划纠纷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指定心上人”是否属于被保险人的纠纷,另一类是夫妻一方死亡是否属于“保持婚姻关系”之情形的纠纷。对于前一类纠纷,因“被保险人条款”并非格式条款,解释上应当采用《民法典》关于意思表示的解释方法,解释结果应当是:“指定心上人”不是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即使指定心上人死亡,亦不属保险事故,保险人不应予以赔付。对于后一类纠纷,因“保持婚姻关系”条款属于格式条款,首先应当适用通常理解的解释方法,解释结果是:在“爱情保险”计划的语境下,即使夫妻一方死亡,仍应将此种情形认定为“保持婚姻关系”的情形,符合保险合同的理赔条件,保险人应当赔付。
-
关键词
“爱情保险”计划
被保险人
保持婚姻关系
格式条款
通常理解
-
Keywords
love insurance
insured
maintaining marriage relationship
standard terms
general understanding
-
分类号
F840.61
[经济管理—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