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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活动”刑法禁区的类型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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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梅凤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94-104,共11页
“特定活动”刑法禁区特指《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针对管制、缓刑犯及假释、刑释人员划出的除“禁止进入特定场所、区域”“禁止接触特定的人”以外的行为禁区。依据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参照司法实践做法,借鉴域外类... “特定活动”刑法禁区特指《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针对管制、缓刑犯及假释、刑释人员划出的除“禁止进入特定场所、区域”“禁止接触特定的人”以外的行为禁区。依据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参照司法实践做法,借鉴域外类似规定,“特定活动”刑法禁区可类型化为职业禁止、夜间禁足及禁驾与禁酒,此三种类型是禁区已由职业禁止向约束服刑人日常生活行为过渡的典型表征。可以从三个层面切入分析:首先,由司法实践案例归纳职业禁止的类型,“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业,以优先适用“其他法律”为前提;其次,基于域外法例和经验,夜间禁足的适用对象为未成年服刑人以及具有夜间犯罪或者性犯罪习性的社区服刑人,其最终形式是附期限的家庭监禁,我国社区矫正定位技术的研发和运用,为其具体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最后,禁止驾驶、饮酒、乘坐高铁等实践做法,不仅诠释了司法解释中禁止从事“其他特定活动”的具体内容,而且揭示了刑法规定的该概念的开放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定活动”刑法禁区 类型化 职业禁止 家庭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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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善治目标下“特定活动”的刑法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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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梅凤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6期79-89,共11页
禁令自写入刑法以来,其适用和执行中不断出现需要应对的新挑战和新问题:法理基础略显虚空;相关法律法规对禁令之规定呈碎片式分布;永久禁区虽有规范支持但有影响生计之嫌,司法救济措施规范层面尚未涉及等。针对规则粗陋,在甄别刑法禁令... 禁令自写入刑法以来,其适用和执行中不断出现需要应对的新挑战和新问题:法理基础略显虚空;相关法律法规对禁令之规定呈碎片式分布;永久禁区虽有规范支持但有影响生计之嫌,司法救济措施规范层面尚未涉及等。针对规则粗陋,在甄别刑法禁令与诉讼禁令、行政禁令界限基础上,建构相关法律规范体系;在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以及二者结合部位,找到衔接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的路径,以合理设置"特定活动"刑法禁区;抓住禁令限制人身自由的敏感问题,亮出人文关怀牌,回应服刑人权利保障与禁令限制的重大现实需求。借鉴域外复权制度,跟进立法,形成制度支撑,以平衡保护服刑人个人的合法权利与社会的基本安全,达至社会善治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定活动 刑法禁区 禁令性质 价值原点 复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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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令”制度的价值与有效运行途径之探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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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振庆 汪忠玲 胡琳琳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1年第5期79-81,共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对管制犯、缓刑犯具体执行监管措施进行革新,创设"禁止令"制度。所谓"禁止令",即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
关键词 禁止令 制度 价值 运行途径 刑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缓刑考验期 管制 特定区域 人民法院 监管措施 犯罪情况 犯罪分子 执行期 缓刑犯 判处 接触 活动 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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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要件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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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继民 彭国强 王浩 《人民检察》 2023年第S02期53-54,共2页
在网络社会中,帮助行为与实行行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转变,特定情形下网络帮助行为的危害性不仅会超过实行行为,也逐渐呈现出脱离实行行为而需独立判断的价值取向,针对新型涉罪行为,刑法修正案(九)设置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 在网络社会中,帮助行为与实行行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转变,特定情形下网络帮助行为的危害性不仅会超过实行行为,也逐渐呈现出脱离实行行为而需独立判断的价值取向,针对新型涉罪行为,刑法修正案(九)设置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以惩治相关网络犯罪帮助行为,净化网络空间,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一、帮信罪适用难点分析帮信罪的适用难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帮信罪与关联犯罪界限区分难。究其原因,网络犯罪中实行行为被分为若干部分,且具有独立性,与传统的共犯特征有所不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刑法修正案(九) 社会公共秩序 网络犯罪 关联犯罪 特定情形 共犯 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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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刑的完善应适合经济生活的变化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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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京平 《法学家》 CSSCI 1993年第3期69-70,共2页
资格刑是剥夺犯罪人行使一定权利的资格的刑罚。我国刑法设置的资格型,有其产生的特定历史背景,且受其功能的制约,曾获得了较好的适用效果。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现行刑法设置的资格刑,也逐渐显露出其难以适应经济生... 资格刑是剥夺犯罪人行使一定权利的资格的刑罚。我国刑法设置的资格型,有其产生的特定历史背景,且受其功能的制约,曾获得了较好的适用效果。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现行刑法设置的资格刑,也逐渐显露出其难以适应经济生活变化,不利于保障经济活动主体行使经济活动权利上的缺陷。所以,应对资格刑进行必要的修改,使其更加完善。现行资格刑不适应经济生活变化的主要缺陷表现为:1.就名称和内容而言,似乎仅限于剥夺犯罪人的政治权利,但实际却包括了剥夺犯罪人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活动权利,且两者的界限甚为模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资格刑 犯罪人 经济生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经济活动主体 政治权利 特定权利 我国刑法 主要缺陷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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