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嘉庆四年“苏州诸生案”诗歌本事考
1
作者 赵杏根 《苏州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3期46-50,共5页
范来宗《喧喧》诗之本事为“苏州诸生案”。嘉庆四年(1799)四月,吴县知县甄辅廷为富户向生员吴三新讨债,违例对吴用刑,苏州诸生对此表示抗议,在告官不理的情况下罢考。当局逮捕诸生两百多名,施以酷刑,革除许多人的诸生资格。在嘉庆帝的... 范来宗《喧喧》诗之本事为“苏州诸生案”。嘉庆四年(1799)四月,吴县知县甄辅廷为富户向生员吴三新讨债,违例对吴用刑,苏州诸生对此表示抗议,在告官不理的情况下罢考。当局逮捕诸生两百多名,施以酷刑,革除许多人的诸生资格。在嘉庆帝的干预下,绝大部分诸生的资格得到恢复,但有三位秀才被流放。当局兴此大狱的目的,不仅是谋取诸生家的钱财,更是以此打击士风,更方便他们鱼肉百姓。因此,此大狱是当时普遍存在的地方官员和当地下层绅士矛盾的体现。官场的黑暗和舆论场对与政治相关的公共事件的沉默,是当时的社会文化生态实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重案 《喧喧》 “苏州诸生案” 清代士风 诗歌本事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