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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柏舟》“不能奋飞”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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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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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文学研究》
1994年第3期54-5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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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诗·邶风·柏舟》五章末二句:“静言思之,不能奋飞。”毛传云:“不能如鸟奋翼而飞去。”郑笺云:“臣不遇于君,犹不忍去,厚之至也。”孔疏云:“我安静而思,君恶如是,意欲逃亡,但以君臣之故,不能如鸟奋翼而飞去。鸟能择木,故取譬焉。”《说文》“奋”字下引《诗》,许训,段注均以“奋飞”为禽鸟奋翼而飞。 治《诗》者皆以“奋飞”二字取譬于鸟,余意有疑焉。余于诗篇反复吟咏,深觉诗人隐忧之情通贯首尾,字字皆愁苦悲愤之意。若“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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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柏舟》
《说文》
“愤悱”
《诗》
“诽”
后汉书
《礼记·乐记》
说文通训定声
《论语》
中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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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I207.22
[文学—中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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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律解释的实践标准:以法律解释规则为中心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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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保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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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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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4期76-87,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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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兴学科视野中的法律逻辑及其拓展研究”(18ZDA034)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8EFX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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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解释运用的最大实践难题是欠缺解释的标准。传统解释方法位序理论难以满足现实裁判中解释标准的多元和开放性要求,裁判者需要立足我国司法实践发掘出指引不同解释方法运用并协调其冲突的法律解释规则。法律解释规则并非成文法规范,其主要功能是对裁判者的思维进行指引。在具体运用上,法律解释规则以解释要素的分类为前提,以指引裁判者思维为主要方式,依托立法文本、解释性文件、裁判经验及司法规律得以实现。现实司法中多类案件裁判都直接或间接将法律解释规则作为解释的实践标准。具体到“诽韩案”中,法官充分运用文义优先规则和解释融贯规则解决有关“直系血亲”的争议,并在此之下形成诸多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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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解释规则
裁判标准
解释融贯性
“诽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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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egal interpretation rules
the referee standard
coherence of interpretation
the libeling Han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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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0-051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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