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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调和式”司法裁判的法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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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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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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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20年第2期135-13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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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调和式,意为无原则的调和折中。司法裁判本应是在查清法律事实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划分权责,在公众心理期待限度内进行定纷止争,本应与"调和式"一词相去甚远。公众时常将"调和式"与司法裁判联系在一起,是因为有的案件或是事实不清,或是适用法律错误,或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背离公众道德认知,为了消解不稳定因素,判令无责之人担责。文章试图从法理学中的司法功能入手,对"调和式"司法裁判的特点以及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改进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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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调和式”司法
法治
司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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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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