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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删除”程序中错误通知赔偿责任的主观要件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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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虞婷婷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6期38-45,共8页
投诉人承担错误通知赔偿责任的主观要件需要考虑预防的成本和收益,规制错误通知的成本表现为增加投诉人的审查成本以及背离避风港的设立初衷,收益在于保障被投诉人的合法利益以及维护正当稳定的竞争秩序。只有规制收益大于规制成本时,... 投诉人承担错误通知赔偿责任的主观要件需要考虑预防的成本和收益,规制错误通知的成本表现为增加投诉人的审查成本以及背离避风港的设立初衷,收益在于保障被投诉人的合法利益以及维护正当稳定的竞争秩序。只有规制收益大于规制成本时,特定的归责原则与过错形态才是有效的。就归责原则而言,过错责任原则优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过错责任原则下,故意与重大过失的结合才是最优配置,投诉人需要就其明知或者有理由知道被投诉人不构成侵权却仍然发出错误通知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知删除”程序 错误通知 成本收益 归责原则 过错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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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避风港”规则中“通知+移除”程序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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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玉荣 范茜 《传播与版权》 2014年第10期155-155,157,共2页
"避风港"规则平衡了版权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三方的利益,不至于因保护知识产权版权人的利益而给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利益带来损害。本文从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行为入手,研究网络"避风港"规则中"... "避风港"规则平衡了版权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三方的利益,不至于因保护知识产权版权人的利益而给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利益带来损害。本文从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行为入手,研究网络"避风港"规则中"通知+删除"程序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通知+删除"程序的建议与措施,以期对我国避风港规则的适用和完善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避风港”规则 网络版权保护 网络服务提供者 “通知+删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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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安全港条款研究——兼论中国在安全港条款国际谈判中的立场与选择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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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天舒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22年第3期125-142,共18页
知识产权安全港条款日益成为区域贸易协定中的常见条款,在区域贸易协定中的章节分布、形式与内容都呈现多样性。安全港条款的逻辑构造通常可以拆解为适用情形、义务要求与保障机制三大要素,但其具体内容设置在国际上存在较大分歧,集中... 知识产权安全港条款日益成为区域贸易协定中的常见条款,在区域贸易协定中的章节分布、形式与内容都呈现多样性。安全港条款的逻辑构造通常可以拆解为适用情形、义务要求与保障机制三大要素,但其具体内容设置在国际上存在较大分歧,集中体现在对“通知—删除”程序普适性的争议。同时,欧盟版权授权制度的产生也对其发展带来了挑战。对此,中国应充当积极协调者,在未来更多的区域贸易协定中纳入安全港条款;在形式上应体现差异性,针对“通知—删除”条款的去留争议,可根据缔约国的立场灵活制定不同规则;在内容上应体现规制方式的开放性,虽然在现阶段采用版权授权机制为时尚早,但可以为与科技创新紧密相关的制度创新保留一定发展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全港条款 区域贸易协定 “通知删除”程序 版权授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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