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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篡改型”行为成立虚假诉讼罪的理论证成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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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千力 童德华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58-64,共7页
我国刑法关于虚假诉讼罪的规定较为概括。基于对"捏造"一词的解释、尊重立法原意等理由,实践中一般将该罪的客观表现限定为"无中生有型"行为,与之对应的"部分篡改型"行为均不构成犯罪。通过理性反思"... 我国刑法关于虚假诉讼罪的规定较为概括。基于对"捏造"一词的解释、尊重立法原意等理由,实践中一般将该罪的客观表现限定为"无中生有型"行为,与之对应的"部分篡改型"行为均不构成犯罪。通过理性反思"部分篡改型"行为出罪若干理由,可得出该行为入罪的内在合理性和现实必要性。明确"捏造"包涵"部分篡改",进而完善犯罪定量标准以确定"部分篡改型"行为入罪标准,则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假诉讼罪 捏造 “部分篡改型” 犯罪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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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篡改型”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之否定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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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想 《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第6期56-64,共9页
囿于“捏造”内涵不清,理论与实践对“部分篡改型”行为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罪形成了“构成说”和“不构成说”的观点聚讼。通过扒梳“捏造”的语义空间以及解读立法原意均无法将“部分篡改型”行为归入虚假诉讼罪的窠臼,且司法解释已经进... 囿于“捏造”内涵不清,理论与实践对“部分篡改型”行为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罪形成了“构成说”和“不构成说”的观点聚讼。通过扒梳“捏造”的语义空间以及解读立法原意均无法将“部分篡改型”行为归入虚假诉讼罪的窠臼,且司法解释已经进行事先框定,此时,即便“部分篡改型”行为与“无中生有型”行为具有同样的法益侵害性也不能逾越罪刑法定的藩篱。对“部分篡改型”行为的刑法评价宏观上需要保持刑法与民法的协调度,并顺清民事诉讼法和刑法之间的责任竞合问题。具体实施上,将“部分篡改型”行为认定为诈骗罪经得住法律和理论的双重诘问;基于罪责刑相适应的正义要求和“相同情形相同处理”的刑法坚持,当“部分篡改型”行为同时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犯罪的,须实行数罪并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部分篡改型”行为 虚假诉讼罪 诈骗罪 责任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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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罪的认定及防控机制探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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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磊 王永乐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1期40-44,共5页
准确认识“侵财型”虚假诉讼罪的可分性、阶段性、复杂性的特点,有助于在实际裁判案件中识别其与诈骗罪等财产类犯罪的不同,实现真正的“罪行法定”。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敢于甄别、勇于认定,做到正确定罪量刑,充分发挥法官的职能和作用... 准确认识“侵财型”虚假诉讼罪的可分性、阶段性、复杂性的特点,有助于在实际裁判案件中识别其与诈骗罪等财产类犯罪的不同,实现真正的“罪行法定”。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敢于甄别、勇于认定,做到正确定罪量刑,充分发挥法官的职能和作用。应该将“部分篡改型”虚假诉讼行为纳入犯罪体系中,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无论何种类型的虚假诉讼罪,法检等司法实务部门均需要相互配合,共同防范与惩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财型”虚假诉讼 “部分篡改型”虚假诉讼 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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