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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大数据背景下高速公路行人交通事故“靶向”治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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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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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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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科学中国人》
2017年第1X期7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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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预防交通事故,根源在于治理交通违法。在大数据背景下,我们抛弃以往的随机抽样调查,而采用对所有数据进行分析,同时我们弱化了对个体案例精确性的追求,强调研究总体案例发生的概率,这样既提高了事故案例分析的普遍适用性,又做到宏观操作的可控性。反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只要找到这个“病症”的根源,开出正确的“药方”,对症下药,就一定能减少事故的发生,这就是大数据背景下总结出的高速公路行人交通事故“靶向”治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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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数据
高速公路
行人交通事故
“靶向”治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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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U49
[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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