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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变迁背景下“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的路径探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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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亚民 《西部法学评论》 2014年第2期86-95,共10页
本文以1977年至今法学教育培养模式的演变为视角,以"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为研究对象,通过历史梳理、现实反观、系统认知、路径探析等四个方面的探索,以期在社会变迁和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把握中国法学教育的成就和缺陷... 本文以1977年至今法学教育培养模式的演变为视角,以"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为研究对象,通过历史梳理、现实反观、系统认知、路径探析等四个方面的探索,以期在社会变迁和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把握中国法学教育的成就和缺陷,并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背景下,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的新机制,进而展望中国法学教育的未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学教育 社会变迁 “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 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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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同培养机制——基于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的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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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晓红 《兰州交通大学学报》 CAS 2014年第2期44-47,共4页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我国基本上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法律人才培养体系。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加快推进的新形势下,现有法律人才培养的层次、结构和质量,难以适应政法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特别...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我国基本上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法律人才培养体系。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加快推进的新形势下,现有法律人才培养的层次、结构和质量,难以适应政法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在西部基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本文以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方向为着眼点,试就建立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同培养机制进行探索,从共同设计建立培养目标、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团队、实践基地等方面进行了思考,以期对推进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改革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校部门 西部基层 共同培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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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独立学院与实务机构联合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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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晓敏 《法制与经济》 2015年第14期176-177,188,共3页
如今独立学院这一高等教育新形态在高校扩招的背景下,面对社会实务部门对人才的高要求,以及法学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更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创新教学的方式方法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对基础知识的应用能力,努力发展"高校-实务部门联... 如今独立学院这一高等教育新形态在高校扩招的背景下,面对社会实务部门对人才的高要求,以及法学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更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创新教学的方式方法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对基础知识的应用能力,努力发展"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文章通过对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的在此方面的探索,提出通过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教学实践基地,实施"双师"计划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法律推理能力与法律应用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独立学院 部门 联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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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法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绩效评价研究——以贵州师范大学为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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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琳 周泰 +2 位作者 陆攀峰 刘萍 陈悦 《中国集体经济》 2017年第13期111-112,共2页
一个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对促进卓越法律人才的联合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围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绩效评价体系的具体构建路径,在理清当前培养机制与绩效评价实施现状的基础上,就建构具体评价机制的可行性方面展开调查分析。
关键词 部门 联合培养 卓越法律人才 绩效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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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高校法学教育策略——评《法学教育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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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计拓 《教育发展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F0004-F0004,共1页
法治人才培养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工作。高校法学教育承担着培育法治人才的重要职责,为此,坚持创新高校法学教育策略以增强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法治实务部门输送应用型人才,是各法学院需坚决落实和完成的... 法治人才培养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工作。高校法学教育承担着培育法治人才的重要职责,为此,坚持创新高校法学教育策略以增强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法治实务部门输送应用型人才,是各法学院需坚决落实和完成的重要任务。《法学教育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一书由林丁、李石松和图雅著,在深入探究法学教学改革现状的基础上,对高校法学教育教学体系各环节进行了深刻思考和探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学改革现状 高校法学教育 法学教育改革 法治人才培养 应用型人才培养 部门 教学体系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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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析与构建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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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斌斌 郭秀峰 《科学.经济.社会》 CSSCI 2013年第2期125-129,共5页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兰州大学作为全国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结合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实际情况,总结我校教学改革经验,对法学专业进行了全...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兰州大学作为全国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结合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实际情况,总结我校教学改革经验,对法学专业进行了全方位的综合改革。改革内容涉及到人才培养机制的创新、课程体系的优化、实践教学环节的加强、教学理念的转变、课程评价考核体系的更新,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以期破解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难题,提高我国法律人才培养质量、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战略,满足国家和社会对高校高质量法律人才的迫切需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卓越法律人才 人才培养模式 践教学 高校-部门联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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