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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创新“六个必须坚持”对于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的方法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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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清玉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69-73,共5页
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六个必须坚持”为基点,探索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的新理念与新方法,是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人才培养工作上的重要实践。结合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的培养,可以在“六个必须坚持”的核心内容中提炼出“胸怀天下”... 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六个必须坚持”为基点,探索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的新理念与新方法,是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人才培养工作上的重要实践。结合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的培养,可以在“六个必须坚持”的核心内容中提炼出“胸怀天下”的学术立意、“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自信自立”“守正创新”的创新理念、“问题导向”“系统观念”的方法践行等重要创新意识、创新理念与创新方法论原则。从学科知识结构的建立,到选题的问题关切,再到立论的问题意识与创新点,“六个必须坚持”在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方面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六个必须坚持” 学术创新 研究生培养 方法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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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法视域下义务教育的国家义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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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益权 易招娣 唐丽雪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5期21-28,共8页
义务教育的法定义务主体是国家。将义务教育定性为国家义务,其价值在于促进教育公平。我国现阶段义务教育的国家义务性有所缺失,既有城乡二元结构中阶层固化、政府再分配职能不到位等法律以外原因,也有国家义务落实缺少法律保障的原因... 义务教育的法定义务主体是国家。将义务教育定性为国家义务,其价值在于促进教育公平。我国现阶段义务教育的国家义务性有所缺失,既有城乡二元结构中阶层固化、政府再分配职能不到位等法律以外原因,也有国家义务落实缺少法律保障的原因。为强化和实现义务教育的国家义务性,应当通过完善《义务教育法》、制定《教育经费法》、完善法律救济途径等,给落实义务教育的国家义务提供法律保障;通过改革户籍制度、完善社会收入再分配制度等,给落实义务教育的国家义务创造社会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法 义务教育 国家义务性 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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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力来源与实体关系变动: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的解释框架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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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建国 张苏平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21-141,共21页
对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具体问题的学理讨论偏离了应然的解释框架,走向了与有既判力执行依据的相似解释。公证债权文书不具有既判力,该特点在可公证的范围、执行依据的可执行性以及对另诉的影响三个方面呈现出体系效应。债务人执行承诺具有... 对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具体问题的学理讨论偏离了应然的解释框架,走向了与有既判力执行依据的相似解释。公证债权文书不具有既判力,该特点在可公证的范围、执行依据的可执行性以及对另诉的影响三个方面呈现出体系效应。债务人执行承诺具有特定时点指向性、与实体权利和抗辩的相容性、相对独立性以及与实体救济途径的并行性等具体内容,它勾连了未决实体权利义务与执行力要素。既判力、执行承诺与执行力的相互交织及其对诉讼和强制执行的影响共同构成了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解释框架的基本要素。在明确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并非以实体权利的已决或确定为前提,且执行证书应为申请执行的程序要件而非执行条款的前提下,解释框架的重心应由追求已决权利的最大化实现,转向在依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与实体权利义务的变动及其审查中寻求平衡。应以形式审查与实体审查作为区分不予执行和不予执行之诉的标准,对前者的限缩和对后者的扩张构成了解释框架的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证债权文书 既判力 执行承诺 执行证书 不予执行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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