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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诉合一”背景下诉讼化审查逮捕程序的完善与建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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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云鹏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3期26-32,共7页
“捕诉合一”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检察权运行机制的整体性变革。在推行“捕诉合一”的背景下,完善与建构诉讼化审查逮捕程序,对于防范审查逮捕职能弱化、助力“捕诉合一”改革顺利施行大有裨益。完善听取意见程序,需... “捕诉合一”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检察权运行机制的整体性变革。在推行“捕诉合一”的背景下,完善与建构诉讼化审查逮捕程序,对于防范审查逮捕职能弱化、助力“捕诉合一”改革顺利施行大有裨益。完善听取意见程序,需实现讯问犯罪嫌疑人全面化与实质化、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主动化、审查逮捕证明机制化;建构听证程序,应彰显审查范围适度、审查主体与决定主体同一、侦辩双方对庭论辩、权利救济与制度保障完备的设计合理性。当下,我国审查逮捕程序中应以听取意见程序为主导程序、听证程序为必要的辅助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捕诉合一” 审查逮捕程序 诉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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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权内部监督新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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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银萍 卓凯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11-118,共8页
本轮的“捕诉一体”改革,恰逢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及检察体制改革多重叠加的时代背景,具有强大的现实依据。要实现案件质量、办案效率、主体责任的有机统一,在办案效率提高、检察官权力进一步集中的同时,强化内部监督必不可... 本轮的“捕诉一体”改革,恰逢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及检察体制改革多重叠加的时代背景,具有强大的现实依据。要实现案件质量、办案效率、主体责任的有机统一,在办案效率提高、检察官权力进一步集中的同时,强化内部监督必不可少。在强调司法化的程序性监督的基础上,确立合理的分案规则,制定相对明晰的检察官权力清单,规范个案流程监控,研判刑事检察业务和办案数据,完善案件评查督察以实现评鉴结果的刚性,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立体式内部监督格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捕诉一体 检察决定权 程序性监督 内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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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诉合一”改革对侦查工作的影响及对策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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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冲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43-50,共8页
"捕诉分离"机制下,检察官难以实现对侦查活动全域监督和无法亲历案件审查等制约,促成了"捕诉合一"机制的改革。改革涉及到检察机关的逮捕权、公诉权等变革,无疑将对公安侦查工作产生诸多影响:侦查机关在检方的答辩... "捕诉分离"机制下,检察官难以实现对侦查活动全域监督和无法亲历案件审查等制约,促成了"捕诉合一"机制的改革。改革涉及到检察机关的逮捕权、公诉权等变革,无疑将对公安侦查工作产生诸多影响:侦查机关在检方的答辩空间将受到压缩;检方不批准逮捕案件可能增多;审前羁押率可能降低;已批捕案件改变强制措施概率降低,起诉率增大等。侦查机关可从办案质量、工作机制、队伍建设以及工作理念等方面入手,着力推动侦查工作与检务改革相适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捕诉合一 逮捕 公诉 审查批捕 侦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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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诉一体视域下审查批捕权的异化与回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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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森磊 《实事求是》 2020年第3期74-82,共9页
理论界对于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权性质异化的讨论长期以来一直存在,即便是在捕诉一体化改革之后。批捕权作为启动最严厉刑事强制措施的权力,其根本目标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客观价值旨在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本质属性是对侦查机关刑... 理论界对于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权性质异化的讨论长期以来一直存在,即便是在捕诉一体化改革之后。批捕权作为启动最严厉刑事强制措施的权力,其根本目标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客观价值旨在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本质属性是对侦查机关刑事侦查权的监督。在捕诉一体化视域下,审查批捕权性质存在诸多异化风险:其被动中立性受到质疑、其程序保障异化为事实审查、其存在异化为"预审"制度的风险。对此,应当从构建审查批捕听证制度,实现事实定性与法律裁决分离,完善被追诉人救济机制,细化司法责任制,严格坚持审查批捕证据标准等方面入手,以期实现审查批捕权性质的回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捕诉一体化 审查批捕 预审 异化 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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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诉合一”改革对刑事辩护的影响及对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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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莹莹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5期47-50,90,共5页
“捕诉合一”是检察机关对内设机构的调整,其与“捕诉分离”各有利弊,无论哪一种模式都属于检察权内部的权限分工,在诉讼法上的效力并无二致。“捕诉合一”模式对于辩护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审查批捕阶段律师辩护的重要性增加、审查起诉... “捕诉合一”是检察机关对内设机构的调整,其与“捕诉分离”各有利弊,无论哪一种模式都属于检察权内部的权限分工,在诉讼法上的效力并无二致。“捕诉合一”模式对于辩护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审查批捕阶段律师辩护的重要性增加、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的效果削弱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阶段律师辩护的难度加大。因此,该模式下更应重视对辩护权的保障,如赋予辩护律师在逮捕程序中的知情权、阅卷权及完善逮捕听证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捕诉合一” 辩护权 知情权 阅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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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下审查批捕程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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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玲 曹晓东 《合肥学院学报(综合版)》 2021年第3期8-13,共6页
推行“捕诉一体”的办案机制,对提高办案效率和节省办案人力资源方面亦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在现有的审查批捕程序中仍存在批捕方式书面化、律师辩护职能没得到充分发挥、对被害人参与关注不够、批捕决定行政化的问题。检察机关应以内... 推行“捕诉一体”的办案机制,对提高办案效率和节省办案人力资源方面亦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在现有的审查批捕程序中仍存在批捕方式书面化、律师辩护职能没得到充分发挥、对被害人参与关注不够、批捕决定行政化的问题。检察机关应以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为契机,在明确刑事诉讼中审查批捕与审查起诉职能不同的基础上,注重二者在审查时间延续性、审查步骤与方法一致性、审查内容的前后衔接的相连关系,由此确立“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可行性、必要性。通过执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有效探索一个符合我国司法实践,能满足审查批捕时限要求,律师辩护得到充分保障、被害人能依法参与的相对公开的审查批捕程序。从而强化刑事检察工作司法属性,将有益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 审查批捕 捕诉一体 公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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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语境下我国“捕诉合一”的合理性与完善进路
7
作者 张瑞斌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6期86-94,共9页
“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既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与诉讼制度改革下检察机关优化职能配置,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应对新形势、新挑战,实现内设机构划分以案件类型为标准的现实需要。面对“捕诉合一”会造成审查批捕权中... “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既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与诉讼制度改革下检察机关优化职能配置,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应对新形势、新挑战,实现内设机构划分以案件类型为标准的现实需要。面对“捕诉合一”会造成审查批捕权中立性消解,批捕“绑架”起诉,捕诉标准混同等的质疑,应予以积极回应。同时也应当直面“捕诉合一”存在的问题,从严格把握审查批捕标准,推进逮捕诉讼化改革,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等方面进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捕诉合一 内设机构 批捕权 公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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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诉一体化改革:动议、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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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珏 管福生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3期51-57,共7页
原有的捕诉分离和联动机制不仅被检察科层实践削弱了时效性,而且在很大程度也迟滞了办案效率。出于司法改革的检察经济学考量,有必要进行检察院内设机构和职权的一体化改革。其中可能存在的一个阻碍在于,针对职务犯罪案件,若将捕、诉合... 原有的捕诉分离和联动机制不仅被检察科层实践削弱了时效性,而且在很大程度也迟滞了办案效率。出于司法改革的检察经济学考量,有必要进行检察院内设机构和职权的一体化改革。其中可能存在的一个阻碍在于,针对职务犯罪案件,若将捕、诉合一,则可能无法满足侦查权的内部监督和制约需要。但《监察法》公布后,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职能转隶,这一阻却事由也便不存在了。不过,捕诉一体机制尚处于初始运行阶段,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系列的弊端。本文通过对批捕权与公诉权进行分列式分析,在研究检察机关的工作程序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找出捕诉一体机制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相关的法律理论给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以期完善我国捕诉一体机制,并为后续的研究提供借鉴与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批捕权 公诉权 捕诉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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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的运作原理及实践完善——兼论捕权上提的影响及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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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蒲阳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第1期103-105,共3页
检察机关在实践中推行的侦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是刑事诉讼"互相配合"原则的具体体现。捕权上提改革开展后,给该机制的运作带来诸如办案时间紧张、不捕率上升等问题。检察机关应积极应对捕权上提,整合控诉犯罪资源、采取措施,... 检察机关在实践中推行的侦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是刑事诉讼"互相配合"原则的具体体现。捕权上提改革开展后,给该机制的运作带来诸如办案时间紧张、不捕率上升等问题。检察机关应积极应对捕权上提,整合控诉犯罪资源、采取措施,完善侦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侦捕诉一体化 捕权上提 运作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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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捕诉一体 被引量:10
10
作者 张智辉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97-114,共18页
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引出检察机关把侦查监督部门与公诉部门合为一体的改革思路。这种改革涉及到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逮捕权与公诉权在内部的重新配置,以及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变化。逮捕权与公诉权由同一个主体行使,并没有改变诉讼程序,没... 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引出检察机关把侦查监督部门与公诉部门合为一体的改革思路。这种改革涉及到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逮捕权与公诉权在内部的重新配置,以及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变化。逮捕权与公诉权由同一个主体行使,并没有改变诉讼程序,没有减少诉讼环节,因而也没有违背这两种权力应当分别行使的原理,反而更有利于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制约,更有利于对人权的保障,更有利于整合检察资源,提高诉讼效率。问题在于,捕诉一体之后,应当坚持捕诉一体的理念,机构调整与职能整合并进;按照捕诉一体的要求,改革办案模式;遵循捕诉一体的规律,改革检察业务考评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以便保障捕诉一体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逮捕权 公诉权 职权整合 检察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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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一体化中“上命下从”的限度 被引量:14
11
作者 谢小剑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12-117,共6页
目前,我国正在推进的检察一体化改革具有极端性,要求下级检察机关必须绝对服从上级检察机关的指令。但是,域外各国为了防止上级检察官滥权,对指令权进行限制。同时,下级检察官具有相对独立性,对上级检察官的指令有异议权;表示异议后,上... 目前,我国正在推进的检察一体化改革具有极端性,要求下级检察机关必须绝对服从上级检察机关的指令。但是,域外各国为了防止上级检察官滥权,对指令权进行限制。同时,下级检察官具有相对独立性,对上级检察官的指令有异议权;表示异议后,上级检察官应行使职务承继权或职务移转权;下级检察官违反指令作出的决定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应当借鉴上述经验,纠正片面强调上级检察机关指令效力的极端化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一体化 检察官 指令权 相对独立 公诉权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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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捕权配置争议的哲学解读
12
作者 杨正彤 阮丹生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2年第3期70-74,共5页
人民检察院行使批捕权有其法律依据。在批捕权配置中 ,对批捕权与检察权关系、批捕权配置的科学性之间、批捕权配置的科学性与现实性之间存有争议或冲突。运用历史相对主义哲学的观点来分析 ,影响批捕权配置的因素是司法改革的整体性、... 人民检察院行使批捕权有其法律依据。在批捕权配置中 ,对批捕权与检察权关系、批捕权配置的科学性之间、批捕权配置的科学性与现实性之间存有争议或冲突。运用历史相对主义哲学的观点来分析 ,影响批捕权配置的因素是司法改革的整体性、科学性和非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批捕权 配置 整体性 科学性 非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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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检务下的捕诉一体建设
13
作者 王洪宇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5期41-48,共8页
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需要的产物,智慧检务具有增强司法规范、提升司法效率等功能价值。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主要存在着三方面的困境。一是批捕质量和监督力度阶段性下降;二是案件办理尺度不统一、标准不一... 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需要的产物,智慧检务具有增强司法规范、提升司法效率等功能价值。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主要存在着三方面的困境。一是批捕质量和监督力度阶段性下降;二是案件办理尺度不统一、标准不一致;三是考评制度未能及时更新、跟进。将智慧检务与"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深入融合,以检察科技创新为突破口,能有效提高检察官综合素质、创新监督方式、规范检察行为等,为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提供有力的科学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智慧检务 捕诉一体 捕诉分离 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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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基本理论问题 被引量:25
14
作者 万毅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3-16,共14页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置目的,一方面在于辅助检察长之管理,另一方面又为满足检察业务专业化发展之所需。在设置模式上,内设机构的名称应仿照日韩或者我国台湾地区体例,改为"部"或"组";当前"条线状"的内设机构设置模式符合大陆法...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置目的,一方面在于辅助检察长之管理,另一方面又为满足检察业务专业化发展之所需。在设置模式上,内设机构的名称应仿照日韩或者我国台湾地区体例,改为"部"或"组";当前"条线状"的内设机构设置模式符合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普遍做法,实无必要进行根本性变革。同时,改革中还需澄清:"大部制"并非改革的必然方向,但在行政事务部门以及案件数量少、检察官员额数亦少的基层检察院仍可发挥作用;从专业化办案机制以及批捕权配置之立法目的的角度,"捕、诉合一"改革应当缓行;诉讼监督职能仍应按照诉讼阶段分段予以多元化配置。未来改革应坚持"小改"方案,即对现行机构设置模式和方案不作大的调整,新增侦查部和检察辅助人员室,另对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的职责范围略作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 内设机构 大部制改革 “捕、诉合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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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权碎片化:问题、整合与路径——基于审判中心语境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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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严义挺 《政法学刊》 2016年第3期117-128,共12页
刑事诉讼权力主体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主导性力量,正确认识诉讼主体性质是改革的内在需要。公诉权作为代表检察主体参与改革的核心权力,当前对其认识存在碎片化问题,包括概念认识片段化、外延认识片面化、属性认识模糊... 刑事诉讼权力主体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主导性力量,正确认识诉讼主体性质是改革的内在需要。公诉权作为代表检察主体参与改革的核心权力,当前对其认识存在碎片化问题,包括概念认识片段化、外延认识片面化、属性认识模糊化、属性与权能的混同化。准确把握公诉权的法律监督属性,是碎片化整合的基础。在整合的具体路径方面可沿循分类、分权、分流的"三分式"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判中心 诉讼主体 公诉权 碎片化 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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