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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产品质量法》修订背景下“产品”概念的新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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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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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郑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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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3年第5期39-4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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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2年度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专项任务项目(22SFB5053)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2批资助项目(2022M722858)
+1 种基金
2021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1CFX048)
2022年度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2240041039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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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产品的内涵与外延直接构成了产品责任法律体系的基本前提。智能制造和智能经济逐渐实现产业化,正在重新塑造产品形态。在产品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下,如何科学、合理界定产品的法律定义,将成为我国《产品质量法》修订中的难题。根据风险控制理论,“加工、制作”作为在法律层面对生产者施加人为介入行为的一个评价管道,应当界定为能够涵盖生产者对产品价值创造过程的全部人为介入活动。“用于销售”主要是指限定产品的流通目的,应理解为产品投入流通的各种方式。对于一些具有争议性的特殊类型产品,有必要尽快明晰其产品的客体属性及强调产品安全的重要价值,亟待从立法层面予以正面列举,主要包含电力、热能、天然气等能源,计算机软件和初级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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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产品质量法》修订
智能产品
产品责任
产品概念
产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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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42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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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立法宗旨视角的《产品质量法》修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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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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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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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19年第8期14-19,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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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评估与修法起草”项目(项目号:HT-JDPG-201900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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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产品质量法》的修订应以问题为中心。从立法宗旨角度思考修法目的和制度安排,既能统摄大多数问题,其本身也是修法问题之一。产品质量法可细分为产品质量监管法、产品质量促进法和产品责任法三大类。如果采取三法合一的立法模式,其立法宗旨应该包括保障质量安全、提升质量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在《产品质量法》修订中,可以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增改废实现立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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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产品质量法》修订
立法宗旨
质量安全
评估
问题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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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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