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 被引量:1
1
作者 文波 《老友》 2005年第7期30-30,共1页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05年4月5日的第1347次会议通过修订的规定,其中关系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现转载于下,供读者学习、掌握和运用。
关键词 司法救助 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 诉讼费用 合法权益 审判委员会 规定 经济困难 请求 劳动报酬
原文传递
哪些当事人可申请司法救助?
2
作者 刘岚军 《中国民兵》 2012年第1期51-51,共1页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打官司必须先预交诉讼费后人民法院才予立案受理。这条规定确实给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迫切需要得到法律保护但经济又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出了个难题。200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对经济确有...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打官司必须先预交诉讼费后人民法院才予立案受理。这条规定确实给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迫切需要得到法律保护但经济又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出了个难题。200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给那些困难的当事人解了燃眉之急。根据该规定,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实行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免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 合法权益 法律保护 诉讼费 打官司 受理
原文传递
如何理解诉讼费减交比例?
3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111-111,共1页
编辑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当事人缓交诉讼费的,缓交期限不得超过案件的审理期限;同意减交诉讼费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对这一条的理解有两种意... 编辑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当事人缓交诉讼费的,缓交期限不得超过案件的审理期限;同意减交诉讼费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对这一条的理解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人民法院同意当事人减交诉讼费,最低要减诉讼费的30%。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条将缓交和减交的规定并列,缓交期限的规定是对当事人的约束,同样,减交也应该是对当事人的约束,也就是说,当事人最低要交纳诉讼费的30%。请问哪一种意见正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 诉讼费 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 审理期限 法院审查 同意 同志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