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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司法认定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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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舒洪水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137-147,255-256,共13页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司法认定是《刑法》第144条的难点,是决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鉴定意见和检验报告在认定"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明确检验报告的地位和作用,厘清...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司法认定是《刑法》第144条的难点,是决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鉴定意见和检验报告在认定"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明确检验报告的地位和作用,厘清检验报告与鉴定意见的关系,厘清行政执法和刑事诉讼中形成的鉴定意见、检验报告的关系。对"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司法认定应该区分案件的具体情况,同时应当明确司法鉴定意见并非权威的"科学证据",仍需要法官对之进行审查判断。只有处理好这些关系,才能确定各自的证据地位,有力地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维护食品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有毒 有害 非食品原料 食品安全犯罪 《刑法》第1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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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段论”的方法剖析“塑化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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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青 《学园》 2011年第21期32-34,共3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食品安全关系着百姓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事件频繁发生,从2004年的安徽阜阳的“大头娃娃”到2008年的“三鹿奶粉”再到最近沸沸扬扬的“塑化剂”事件,“食品安全”的大门屡屡被攻破...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食品安全关系着百姓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事件频繁发生,从2004年的安徽阜阳的“大头娃娃”到2008年的“三鹿奶粉”再到最近沸沸扬扬的“塑化剂”事件,“食品安全”的大门屡屡被攻破,这使得加强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和预防成为必要。本文运用逻辑严谨的“三段论”对“塑化剂”事件的法律性质进行刑法论证,并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判定给予了尝试性的回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 塑化剂 《刑法》第144条 特别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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