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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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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05年第4期44-47,共4页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关键词 分包工程 分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发包人 施工分包 专业分包 承包人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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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范施工合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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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月月 《广西城镇建设》 2008年第5期32-32,共1页
北京市建委与市工商局日前联合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于5月1日开始施行,以强化施工合同履约的全过程管理。
关键词 施工合同 房屋建筑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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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建筑工程总分包业务的涉税处理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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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继红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09年第9期61-62,共2页
一、建筑总分包行为的法律界定 建筑领域广泛存在着建筑工程总分包业务。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对施工分包工程的定义,施工分包工程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 一、建筑总分包行为的法律界定 建筑领域广泛存在着建筑工程总分包业务。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对施工分包工程的定义,施工分包工程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分包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两层承包关系,即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总承包方之间订立的合同,分包合同是总承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立的合同。我国《建筑法》和《合同法》规定,总分包之间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分包或转包的工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工程 建筑工程 涉税处理 业务 分包合同 承包关系 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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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分包价款收入确认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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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窦宝东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72-74,共3页
一、《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相关规定 建设部第12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对施工分包定义如下: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 一、《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相关规定 建设部第12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对施工分包定义如下: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收入确认 建筑业企业 价款 企业会计准则 建造合同 工程分包 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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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承包工程禁止再转包和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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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04年第4期41-41,共1页
关键词 承包工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发包人 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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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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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2019年第4期2-2,共1页
一、删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二、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一、删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二、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中的部分内容修改为“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除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修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地方人民政府 招标投标管理 规章 分包工程 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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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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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技术开发》 2019年第7期109-109,共1页
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修改下列部门规章。一、删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9号修改)第十条第二款“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 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修改下列部门规章。一、删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9号修改)第十条第二款“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城乡建设 建设部 住房 修改 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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