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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菲律宾最高法院关于“《南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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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世杰 周涵鑫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24年第2期35-47,共13页
菲律宾最高法院关于《南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一案的判决由程序和实体部分组成。菲律宾最高法院在处理程序问题时,有意降低违宪审查的启动标准,有明显有利于原告起诉的倾向,表现出要受理本案的强烈愿望。相比于程序问题... 菲律宾最高法院关于《南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一案的判决由程序和实体部分组成。菲律宾最高法院在处理程序问题时,有意降低违宪审查的启动标准,有明显有利于原告起诉的倾向,表现出要受理本案的强烈愿望。相比于程序问题的判决中存在不少争议,实体问题的判决中争议较少。焦点集中于“三方协议”是否涉及1987年《菲律宾宪法》所规定的“勘探石油资源”。该问题在以往的判例中并未出现。菲律宾最高法院通过本案进一步阐明了“勘探”的内涵,即以探寻石油资源为目的所进行的活动(其中包括“三方协议”所规定的活动),其独立于开发和利用油气资源。本案判决具有三个方面的影响。首先,菲律宾对自然资源强烈的控制欲排斥共同开发。其次,菲律宾可能只接受其主导下的油气开发。最后,菲律宾总统缔约权受限不利于中菲处理南海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 菲律宾最高法院 违宪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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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菲越签署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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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测井技术》 2005年第2期78-79,共2页
中国、菲律宾和越南的三家石油公司3月14日在马尼拉签署《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三方将通过这项合作,实践各自国家政府作出的使南海地区变为“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地区”的承诺。
关键词 地震工作 协议 海洋 签署 南中国海 石油公司 南海地区 马尼拉 菲律宾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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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菲越联合考察南海石油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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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资料手册》 2005年第3期51-51,共1页
3月14日,中国、菲律宾和越南的石油公司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签署了《在南中困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3家公司将在一个总面积为14.3万平方公里的协议区内研究评估石油资源状况。三家石油公司当天还发表联合新闻公报说,... 3月14日,中国、菲律宾和越南的石油公司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签署了《在南中困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3家公司将在一个总面积为14.3万平方公里的协议区内研究评估石油资源状况。三家石油公司当天还发表联合新闻公报说,这一协议表达了三方联合考察南海协议区内石油资源储量的意愿,但不会损害各国在南海问题上的基本立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石油资源 联合新闻公报 石油公司 地震工作 资源状况 资源储量 基本立场 南海问题 菲律宾 协议 马尼拉 签署 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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