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文本、经验与构造:南海渔业资源合作养护与管理
被引量:3
- 1
-
-
作者
陈嘉
杨翠柏
-
机构
四川警察学院法学系
-
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91-106,共16页
-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业务经费项目<亚洲海洋法研究>(SKQY201426)
"2011计划"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2017年重大课题
-
文摘
考虑到生态系统的自然法则属性,以及国家与人类共同利益的和谐统一,周边国家不应一直固守传统国际法所依赖的以"国家为中心"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但囿于条约的模糊性,主体加入的选择性,调整对象的广泛性,实施机制的羸弱性,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现有国际立法和区域合作文件并不能真实、充分回应南海海域所面临的渔业资源枯竭和生态环境恶化的风险。而现有渔业合作模式也并非为南海区域的最佳选择。基于大海洋生态系统的《南海渔业协定》,融合了中国的主导性,区域的特定性,主体的多边性以及协定的约束性,通过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和务实开放的姿态来探索区域合作。
-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渔业合作
大海洋生态系统
《南海渔业协定》
南海渔业委员会
-
Keywords
UNCLOS
fisheries cooperation
large marine ecosystems
fisheries agreement
South China Sea fisheries commission
-
分类号
DF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