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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恐惧的深化与拓展:从尼采到《启蒙辩证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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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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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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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82-91,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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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基地招标项目"启蒙反思:以<启蒙辩证法>为核心的分析"[项目编号:JJD7200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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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从情感角度,把恐惧、焦虑视为启蒙的情感基础,是《启蒙辩证法》继承了尼采。但与尼采着重揭示基督教克服恐惧的策略不同,《启蒙辩证法》更关注启蒙理性传统克服恐惧的策略。受恐惧、焦虑、煎熬的自我要成为为客体奠基的主体,就必须与客体拉开距离,把所有异在他者概念化、理性化,把世界视为具有严格必然秩序的世界,以便对它们进行规制、支配。这种科学理性的方式在消解恐惧与交流的效果方面,明显优于宗教、神话、巫术等方式。起源于尼采批评的苏格拉底理性文化,依次严重化的用以规制、支配异在他者的策略主要有三种:便于统治的秩序化归置;疏远、推远、漠视与遗忘;厌憎招致的消解、消灭。最后这种就是法西斯主义。沿着尼采之路,把启蒙反思的矛头从苏格拉底推进到荷马,从柏拉图主义推进到荷马史诗,《启蒙辩证法》力图通过启蒙反思推进和挽救陷入困境的启蒙,发掘并展现启蒙自身内含的自我拯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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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启蒙辩证法》恐惧
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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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516.59
[哲学宗教—外国哲学]
B516.47
[哲学宗教—外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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