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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清代循吏研究——以《吴中判牍》为中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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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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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黑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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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黑龙江史志》
2014年第9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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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古代社会,官吏是皇帝与百姓间的桥梁,在诸多的官吏群体中,循吏是其中的典型。对循吏的记载,见诸于历代正史的"循吏传"。受儒家文化影响,循吏除遵守法律外,还因循人情。循吏所因循的人情,体现于正史循吏的政绩中,尤其是理讼中。《吴中判牍》为清代循吏蒯德模撰写,是清代循吏理讼实践的代表,以此为中心,可更好地研究清代循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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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循吏
人情
理讼
《吴中判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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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9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K249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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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律乎诗书:《吴中判牍》的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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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苗丽
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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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顺发恒业有限公司《人境》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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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苏州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3期55-62,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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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委托)“中华法系与中华法律文化问题研究”(20@ZH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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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蒯德模为清末著名循吏,其《吴中判牍》的文体特征是“法律乎诗书”,即既是法律文本又是文学文本。《吴中判牍》是兼擅情理与文采的判词佳作,充溢着丰盈的人文精神。其人文精神主要表现在蒯德模擅长以语言形式之美展示重情向善之美;通篇不谐于俗,时现尊重自由之美;说理与文采并用,寓人文关怀于法理。《吴中判牍》人文精神的形成,与蒯德模的循吏人格、尚侠义、非同一般的洞察案件真伪的能力有关。《吴中判牍》的以民为本、坚持法律正义、重情尚真、谕良俗的人文价值与法律价值,作为法律文本所具备的文学色彩,可为当今制作裁判文书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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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蒯德模
苏州
循吏
《吴中判牍》
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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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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