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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例·名例律》律例删除活动研究
1
作者 崔莹露 《西部学刊》 2021年第11期90-92,共3页
《大清律例》在继承前朝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现实情况进行了多次修订。参考《大清律例根原》和《读例存疑》,从年份和律目等角度对具有总则性质的《大清律例·名例律》历次修订中所删除的律例进行分析。名例律例删除的原因包括无... 《大清律例》在继承前朝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现实情况进行了多次修订。参考《大清律例根原》和《读例存疑》,从年份和律目等角度对具有总则性质的《大清律例·名例律》历次修订中所删除的律例进行分析。名例律例删除的原因包括无相应的适用对象、现已纂定新条例、律例规定事项或情况发生变化等,具有活跃度呈递减趋势,注重因时制宜和整体统一等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律例·名例律》 删除 《大清律根原》 《读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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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中国古代律典的性质和体例——以《唐律疏议》和《大清律例》为中心 被引量:6
2
作者 高汉成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5期25-30,共6页
本着现代法理学的部门法理论原则 ,以《唐律疏议》和《大清律例》为例 ,对中国古代律典的性质和编纂体例进行了详细论证分析。指出问题的关键是古今对“刑法”、“犯罪”、“刑罚”三概念的理解截然不同 ,所谓“古代律典只是刑法典 ,其... 本着现代法理学的部门法理论原则 ,以《唐律疏议》和《大清律例》为例 ,对中国古代律典的性质和编纂体例进行了详细论证分析。指出问题的关键是古今对“刑法”、“犯罪”、“刑罚”三概念的理解截然不同 ,所谓“古代律典只是刑法典 ,其编纂体例是诸法分立、民刑有分”的观点是错误的。传统看法把“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作为律典的编纂体例是有其客观依据的 ,简单抛弃这一说法只会导致认识上的混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古代 《唐疏议》 编纂体 《大清律 基本部门法 部门 民事制裁方法 晚清 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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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清律例》“以例辅律”的体例原则 被引量:1
3
作者 吕丽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4期36-40,共5页
律与例是特色各异的两种法律形式,清统治者在总结历代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把二者巧妙地结合于一体。以例之"因时酌定"的灵活性,辅助律"历代相因"、"一成不易"的固定性,以例之"零节细目",具... 律与例是特色各异的两种法律形式,清统治者在总结历代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把二者巧妙地结合于一体。以例之"因时酌定"的灵活性,辅助律"历代相因"、"一成不易"的固定性,以例之"零节细目",具体详尽,补充律之"宏纲巨目""词义简要";律为定例之依据,例是律的附属法。律与例相反相承,相得益彰,使法律的作用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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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律名例律与六律关系再探析 被引量:1
4
作者 李栋 雷明波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234-243,共10页
清律在结构体系上主要由名例律与六律构成。清律名例律和六律之间的关系与现代法典总则和分则之间的关系不具有同一性。从清律的法律规则以及清律的司法适用上来看,名例律六律之间的关系与总则分则之间的关系既存在着相同之处,同时又存... 清律在结构体系上主要由名例律与六律构成。清律名例律和六律之间的关系与现代法典总则和分则之间的关系不具有同一性。从清律的法律规则以及清律的司法适用上来看,名例律六律之间的关系与总则分则之间的关系既存在着相同之处,同时又存在着很多不同。因此,现代法中的总则与分则关系不能涵盖清律名例律与六律关系,或者说,总则与分则之间的关系并不能完全解释名例律与六律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清律名例律与六律之间具有一种区别于现代法的独特性关系,即经权关系。名例律与六律两者之间不仅互为经权,而且体现了中国固有法侧重于法律适用的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总则 分则 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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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宗旨的继承与创新——清律与明律中“名例律”的比较分析
5
作者 陈煜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05年第2期178-190,共13页
本文比较了《大清律例》与《大明律》的《名例律》律文,指出了相关差异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通过微观比较,意在说明《大清律例》并不是对《大明律》的简单抄袭模仿,而是在尊重法律传统与考虑社会生活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做出的深刻法典... 本文比较了《大清律例》与《大明律》的《名例律》律文,指出了相关差异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通过微观比较,意在说明《大清律例》并不是对《大明律》的简单抄袭模仿,而是在尊重法律传统与考虑社会生活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做出的深刻法典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律 大明 唐明合编 比较分析 立法宗旨 军人犯罪 创新 犯罪存留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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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清律例 被引量:2
6
作者 张荣铮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2年第1期52-55,共4页
《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它的制定从顺治元年清入关开始,到乾隆五年《大清律例》的颁布,经历了一百年的时间。它充分总结吸取了二千多年封建立法经验,是集封建法典之大成。同时它又总结了清初一百年来运用法律手段调整政治... 《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它的制定从顺治元年清入关开始,到乾隆五年《大清律例》的颁布,经历了一百年的时间。它充分总结吸取了二千多年封建立法经验,是集封建法典之大成。同时它又总结了清初一百年来运用法律手段调整政治、经济、民族等关系的经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在灿烂的中华法律文化宝库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律 清律 大清律集解附 文化宝库 大明 大清现行刑 首从 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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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例》中“准”字类律文考论
7
作者 陈立敏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93-95,共3页
《大清律例》中"律分八字之义",指出了在律文中最为重要的八个虚词,"准"字即为其中之一。中国传统律学名著《读律佩觿》中指出,"准"字一方面强调"与真犯有间矣",另一方面也强调"迹实相涉&... 《大清律例》中"律分八字之义",指出了在律文中最为重要的八个虚词,"准"字即为其中之一。中国传统律学名著《读律佩觿》中指出,"准"字一方面强调"与真犯有间矣",另一方面也强调"迹实相涉"。从总体来说,"准"字类律文通过其中的"真犯"说明了犯罪的客体,通过"准"罪具体说明了犯罪的主客观方面。这类律文往往用于规定主观恶性不大,针对一般犯罪客体的犯罪。但它的作用不仅仅是规定了犯罪的主客观方面和客体,还对犯罪行为进行了定性,防止在实践中对律文望文生义引起误解;同时保证了整个法律体系的完整,防止对一些近似行为进行相同或不同的规定造成法律内容前后不一或理解误差,体现了中国古代高超的立法技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律 《读佩觿》 “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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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大清律例》有關戲曲的條文及相關案件考述——兼及明清戲曲治理的問題
8
作者 李彦鳳 王小岩 《戏曲与俗文学研究》 2022年第2期99-123,共25页
《大明律》中“工、樂户及婦人犯罪”“娶樂人爲妻妾”“收藏禁書”“官員宿娼”“買良爲娼”“搬做雜劇”等與戲曲有關的條文,爲《大清律例》所沿用,但從《大清律例按語》可見相關條例時有增减變化,而《刑部比照加减成案》《刑部比照... 《大明律》中“工、樂户及婦人犯罪”“娶樂人爲妻妾”“收藏禁書”“官員宿娼”“買良爲娼”“搬做雜劇”等與戲曲有關的條文,爲《大清律例》所沿用,但從《大清律例按語》可見相關條例時有增减變化,而《刑部比照加减成案》《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續編》《刑案匯覽》等收録的與戲曲有關的清代法律案件,顯示出這些條文在戲曲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但據清末沈家本等編訂的《欽定大清現行新法律大清現行刑律案語》等,上述條文已多成具文,則又説明隨着演劇興盛,清代自上而下的戲曲治理漸趨鬆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明律》 《大清律 戲曲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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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明清律例对腐败的威慑
9
作者 杨朝亮 张培辉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5期74-78,共5页
明清时期腐败现象的泛滥,不仅破坏了政治机器的正常运转,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这一局面的存在,既背离了君权独尊趋势的专制需求,也破坏了官僚体系整体结构的均衡,更阻碍了社会共同体利益的合理化发展。明清... 明清时期腐败现象的泛滥,不仅破坏了政治机器的正常运转,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这一局面的存在,既背离了君权独尊趋势的专制需求,也破坏了官僚体系整体结构的均衡,更阻碍了社会共同体利益的合理化发展。明清统治者尽管身陷其中,但对其危害还是有一定程度清醒认识的,一些有为之君和正直官员,无不在努力寻求尽可能消除腐败之道。其中,律例、法规的制定和不断增补,即是他们借律法以威慑、惩治腐败的一条重要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清时期 《大明律》 《大清律 法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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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与清朝礼制 被引量:1
10
作者 陈戍国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4期8-13,共6页
清朝第一部刑律《大清律》及其附例 ,直承《唐律》《宋刑统》与《明律》,应为同一体系。《大清律》以及为适应清朝政治需要而增附的条例 ,都可以证明 :清朝刑法源于礼制并维护礼制。
关键词 《大清律集解附 清朝 礼制 刑法 《大津律》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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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的“公共领域”萌芽——以《申报》对杨月楼案之报道讨论为例 被引量:1
11
作者 谢晶 《清华法治论衡》 CSSCI 2014年第1期346-365,共20页
一、缘起大清同治十二年(1873),繁华沪上,十里洋场,"桃李轻狂,杨花飞逐"~①,岁月更迭,日似一日,直醉人不忆浮生几何。忽一日,此地发生了一件影响巨大之案,春台戏班名角杨月楼,迎娶了韦家始及笄女阿宝,却不料"鹊桥高架,... 一、缘起大清同治十二年(1873),繁华沪上,十里洋场,"桃李轻狂,杨花飞逐"~①,岁月更迭,日似一日,直醉人不忆浮生几何。忽一日,此地发生了一件影响巨大之案,春台戏班名角杨月楼,迎娶了韦家始及笄女阿宝,却不料"鹊桥高架,优人原是假鸳鸯"~②,良贱之分、尊卑之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申报》 近代中国 同治十二年 大清律 公共意见 清末四大奇案 舆论影响 户婚 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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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律对明律的继承和发展 被引量:1
12
作者 高学强 《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74-79,共6页
《大清律例》作为中国古代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无论从制定过程、体例结构和内容等方面均继承了《大明律》,并有所发展;尤其是在继承明律的基础上,根据当时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随时进行损益,对维护清朝两百多年的封建统治起了重要作用。清... 《大清律例》作为中国古代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无论从制定过程、体例结构和内容等方面均继承了《大明律》,并有所发展;尤其是在继承明律的基础上,根据当时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随时进行损益,对维护清朝两百多年的封建统治起了重要作用。清律对明律成功的继承和发展,对今天继承传统法律、移植西方法律、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律 《大明律》 继承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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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律的基础知识 被引量:1
13
作者 伍跃(译) 《法律史评论》 2021年第1期103-122,共20页
本文在第一部分中,以法条的称呼为首,介绍了清律中使用的诸如“罪”“刑”“犯人”“罪人”“囚人”等语词,以及“八字”在清代的含义。第二部分说明了刑罚体系及其与服制的关系。第三部分在重构的基础上解释了作为清律总则的“名例律... 本文在第一部分中,以法条的称呼为首,介绍了清律中使用的诸如“罪”“刑”“犯人”“罪人”“囚人”等语词,以及“八字”在清代的含义。第二部分说明了刑罚体系及其与服制的关系。第三部分在重构的基础上解释了作为清律总则的“名例律”中的一些重要条文,如“十恶”,以及对于宗室、勋戚、官员、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不同人群犯罪时量刑的考虑,和“孙”“子”“日”“年”等常用语词的具体含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传统中国 法理思维 清律·名 沈之奇 大清律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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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大清律例》的“确定化” 被引量:5
14
作者 陈煜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2年第4期94-107,160-161,共14页
《大清律例》以其律文的精密和条例的繁琐而闻名于世。从比较《大明律》和《大清律例》的律文律义,回溯《大清律例》数百年的修订过程,以及考察《大清律例》条款要素这三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清律浓郁的"确定化"倾向。这一确... 《大清律例》以其律文的精密和条例的繁琐而闻名于世。从比较《大明律》和《大清律例》的律文律义,回溯《大清律例》数百年的修订过程,以及考察《大清律例》条款要素这三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清律浓郁的"确定化"倾向。这一确定化倾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惯性的原因,政治统治的原因,文化传统的原因以及统治者深层心理的原因。而确定化的后果则可从积极和消极两方面讨论:作为积极的方面它的确达到了统治者某些目的;而作为消极的结果,太过要求"确定化",造成了条例繁滋琐碎,掌握和适用困难,另外,因为它在某方面违反了法律规则的自然规律,所以,终极的"确定化"乃是一"不可能的任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律 条款 确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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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例》盗行为之阶段论
15
作者 谢晶 《现代法治研究》 2020年第2期27-39,共13页
《大清律例》盗律体系中,有类似于现代刑法学中关于"犯罪的特殊形态"的划分,区分"未成盗"与"已成盗",律典对"未成盗"处罚的前提是"已行",但实践中对"已行"之前的"预... 《大清律例》盗律体系中,有类似于现代刑法学中关于"犯罪的特殊形态"的划分,区分"未成盗"与"已成盗",律典对"未成盗"处罚的前提是"已行",但实践中对"已行"之前的"预备"阶段也可能进行处罚。盗行为导致的事主失足身死及窘迫自尽会加重对行为人的处罚,但不能用现代刑法学中的结果加重犯理论简单比拟。发冢行为虽较普通盗行为特殊,在处罚上亦是行为程度愈深而愈重。古今法律具体规则不尽相同,但均符合"罪行越大,绞架越高"的原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律 犯罪的特殊形态 结果加重犯 发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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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大清律例》律目的局限 被引量:2
16
作者 张田田 《探索与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167-170,共4页
《大清律例》难记难查,其目录缺陷可从定律、读律两方面分析:律例合编体例下的文题不符现象表现为条例与律目难兼容、律目概括律意不准确等,因而妨碍读律者检索利用,如习律者经由律目难以系统深入地了解律例知识,司法者仅能受限地借助... 《大清律例》难记难查,其目录缺陷可从定律、读律两方面分析:律例合编体例下的文题不符现象表现为条例与律目难兼容、律目概括律意不准确等,因而妨碍读律者检索利用,如习律者经由律目难以系统深入地了解律例知识,司法者仅能受限地借助律目来断案与整理案例等。受传统法律思维追求具体化的影响,律目的局限难以去除,清人的对策主要是熟读全律,直至晚清以概括主义修立新刑律,旧律目录才被舍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律 立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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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刑法与佛道教——以唐宋明清律典为例 被引量:7
17
作者 王立民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3期151-160,共10页
中国古代统治者惯用刑法来规范与佛道教有关的一些问题。唐律、宋刑统、明律和清律中多处涉及确定僧道的法律地位、禁止擅自充任僧道、保护佛道神像、打击诬告僧道和诬告僧道行奸的行为等 ,但实际生活中仍有大量僧道犯罪 ,其中包含谋杀... 中国古代统治者惯用刑法来规范与佛道教有关的一些问题。唐律、宋刑统、明律和清律中多处涉及确定僧道的法律地位、禁止擅自充任僧道、保护佛道神像、打击诬告僧道和诬告僧道行奸的行为等 ,但实际生活中仍有大量僧道犯罪 ,其中包含谋杀、行奸、抢劫、诬告等。与其他古代东方国家相比较 ,中国古代刑法中宗教方面内容有自己的特点 ,主要与我国古代宗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古代 刑法 佛教 道教 宋刑统 大明 大清律 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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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典之失与律学吸纳:明清私家律学与清代的法典编纂 被引量:3
18
作者 李守良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85-90,共6页
明清私家律学著作是清代不同时期法典编纂时的重要参考,其对疏解律意,补律所不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众修律人因律学素养的不足、思虑不周、理解有误及律学著作本身的缺陷等原因,在吸纳私家律著编纂法典时往往止悉其文,不求其义,更缺少... 明清私家律学著作是清代不同时期法典编纂时的重要参考,其对疏解律意,补律所不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众修律人因律学素养的不足、思虑不周、理解有误及律学著作本身的缺陷等原因,在吸纳私家律著编纂法典时往往止悉其文,不求其义,更缺少融会贯通,从而导致法典有拖沓冗长、律意不明之失,也有律例失调、畸轻畸重之弊,更有错误吸纳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清 私家 大清律集解附 大清律集解 大清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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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法学、律学、吏学和谳学 被引量:6
19
作者 武树臣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1996年第5期56-60,共5页
开场白:从《四库全书·子部·法家类》说起在传统的重礼轻法、重德轻刑观念的影响下,《四库全书》的编纂者在编辑《史部·政书类·法令》、《职官类·官箴》、《子部·法家类》时,是极为“吝啬”的。主编纪昀... 开场白:从《四库全书·子部·法家类》说起在传统的重礼轻法、重德轻刑观念的影响下,《四库全书》的编纂者在编辑《史部·政书类·法令》、《职官类·官箴》、《子部·法家类》时,是极为“吝啬”的。主编纪昀在《政书类·法令之属》按语中说:“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兹所录者,略存梗概而已,不求备也。”故仅录《唐律疏议》和《大清律例》二部。而《子部·法家类》也仅录23种。这种指导方针对于中国古代法史文献的保存和研究无疑是不利的。但是《子部·法家类》对法史文献的选择,又是颇具匠心的。大体上录有四类:一是私人学术著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古代法学 学研究 睡虎地秦墓竹简 《大清律 《唐疏议》 成文法 原则 刑案汇览 大明 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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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律”与“财产犯罪”:古今刑法的价值变迁 被引量:2
20
作者 谢晶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37-148,共12页
“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与治盗相关的规则是古今刑法均极为重要的内容。以《大清律例》为代表的传统律典中的盗律,在看起来繁复杂乱的外在形式的背后,是试图通过养民、富民、教民、亲民的方式做到足食、厚德、敛欲,从而止盗、去刑,... “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与治盗相关的规则是古今刑法均极为重要的内容。以《大清律例》为代表的传统律典中的盗律,在看起来繁复杂乱的外在形式的背后,是试图通过养民、富民、教民、亲民的方式做到足食、厚德、敛欲,从而止盗、去刑,真正实现“治本”的内在价值追求。近现代刑法分类、编排各罪的标准由法益取代行为性质,外在表现形式改变的背后,是立法目的、立法任务乃至立法价值的变迁,由禁止某些性质的行为变为保护法益。法益这一概念工具有诸多优点,但掩盖不了其以利益为唯一正当性基础的价值取向,与足食、厚德、敛欲的治本方案的价值追求之间存在内在冲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律 法益 财产犯罪 立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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