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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民商事管辖权规则的嬗变——从《布鲁塞尔公约》到《布鲁塞尔条例》 被引量:15
1
作者 黄进 邹国勇 《东岳论丛》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5-13,共9页
欧盟的民商事管辖权规则经历了从《布鲁塞尔公约》到《布鲁塞尔条例》、《布鲁塞尔条例Ⅱ》和《布鲁塞尔条例Ⅱa》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在该过程中,欧盟所确立的直接国际管辖权制度从一般民商事领域延伸至特殊民商事领域,并以多... 欧盟的民商事管辖权规则经历了从《布鲁塞尔公约》到《布鲁塞尔条例》、《布鲁塞尔条例Ⅱ》和《布鲁塞尔条例Ⅱa》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在该过程中,欧盟所确立的直接国际管辖权制度从一般民商事领域延伸至特殊民商事领域,并以多种连结点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而且,管辖权规则在立法形式上实现了由公约向条例的转变,强化了欧盟法的直接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洲联盟 民商事管辖权 《布鲁塞尔公约》 《布鲁塞尔条例 直接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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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发展与变革——2012年《布鲁塞尔条例Ⅰ》(重订本)介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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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盼盼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24-29,共6页
2001年《布鲁塞尔条例I》是在《阿姆斯特丹条约》生效以后,由《布鲁塞尔公约》转化而来,是欧盟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基本法。随着欧盟内部市场统一化的新一轮发展,司法合作以及成员国之间互信程度已趋于成熟,但在跨界民商事交往中,判... 2001年《布鲁塞尔条例I》是在《阿姆斯特丹条约》生效以后,由《布鲁塞尔公约》转化而来,是欧盟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基本法。随着欧盟内部市场统一化的新一轮发展,司法合作以及成员国之间互信程度已趋于成熟,但在跨界民商事交往中,判决承认和执行所花费的时间以及经济成本阻碍了判决在欧盟境内的自由流动。基于此,欧盟于2009年启动了对2001年《布鲁塞尔条例I》的修订,并于2012年12月12日通过。在判决承认与执行部分做了大幅度修改:判决的承认部分新增了对"援引一国判决"的承认;判决执行部分,在必要保障措施基础上,废除了审查程序。分析2012年《布鲁塞尔条例I》(重订本)的制定过程以及判决承认与执行部分的修改,并在此基础上概括其对欧盟民商事领域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贡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 2001年《布鲁塞尔条例I》 《布鲁塞尔条例I》(重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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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国际私法的新进展——《布鲁塞尔条例Ⅰ》的修正
3
作者 甘勇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CSSCI 2014年第1期16-29,共14页
2012年年底,欧盟对2001年的《布鲁塞尔条例Ⅰ》进行了广泛的修正,涉及的内容包括涉外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程序的改革、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制度的完善、临时措施的管辖法院和执行条件的调整以及涉及仲裁的法院判决执行难题的澄清四个方面... 2012年年底,欧盟对2001年的《布鲁塞尔条例Ⅰ》进行了广泛的修正,涉及的内容包括涉外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程序的改革、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制度的完善、临时措施的管辖法院和执行条件的调整以及涉及仲裁的法院判决执行难题的澄清四个方面,基本覆盖《布鲁塞尔条例Ⅰ》的所有问题。以更加彻底地实现判决的自由流动,保证当事人平等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以及通过司法合作建立统一内部市场,维护和发展自由、安全和公正的欧盟区域为目标。了解这次修正的内容,对于通过区域性的法律合作以充分保障涉外民商事关系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促进区域乃至国际经贸自由往来,无疑具有启发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承认与执行 临时措施 布鲁塞尔条例 《布鲁塞尔条例Ⅰ》 管辖权问题 法院管辖 平行诉讼 管辖法院 仲裁协议效力 当事人 执行证书 国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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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2012年《布鲁塞尔条例I》对协议管辖制度的修正——兼论对中国的启示
4
作者 甘勇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CSSCI 2016年第1期113-125,共13页
2012年《布鲁塞尔条例Ⅰ》为进一步增强协议管辖的有效性对该制度进行了修正,对管辖权协议的准据法给予明确规定,也对协议管辖和平行诉讼规则发生冲突时平行诉讼规则优先的司法实践进行了修正,确立了管辖权协议所选择的法院在发生平行... 2012年《布鲁塞尔条例Ⅰ》为进一步增强协议管辖的有效性对该制度进行了修正,对管辖权协议的准据法给予明确规定,也对协议管辖和平行诉讼规则发生冲突时平行诉讼规则优先的司法实践进行了修正,确立了管辖权协议所选择的法院在发生平行诉讼时管辖权的优先性。中国的国际和区际协议管辖权制度可以从上述修正中得到启示,对管辖权协议的准据法予以明确;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应该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一方当事人恶意阻击管辖权协议而提起的有关管辖权协议的平行诉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高人民法院 准据法 平行诉讼 香港特别行政区 《布鲁塞尔条例I》 当事人 管辖权 布鲁塞尔条例 协议管辖制度 对中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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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布鲁塞尔条例Ⅰ(重订)》关于“未决诉讼”修订之评介 被引量:2
5
作者 肖雯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5期42-50,共9页
欧盟在推动区域性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中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其建立的布鲁塞尔体系为管辖权的分配和促进判决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提供了一个复杂精确的统一规则。《布鲁塞尔条例Ⅰ》在重订时对“未决诉讼”规定做出调整,确立以排他性管... 欧盟在推动区域性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中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其建立的布鲁塞尔体系为管辖权的分配和促进判决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提供了一个复杂精确的统一规则。《布鲁塞尔条例Ⅰ》在重订时对“未决诉讼”规定做出调整,确立以排他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为优先性例外的相对“先受理法院优先原则”,并在一定程度上对非成员国与成员国间平行诉讼问题的解决予以明确。中国作为一个多法域发展中大国,在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和区际民商事管辖权积极冲突方面,借鉴欧盟此次立法改革的法理思考,探索建立平行诉讼的二元解决模式,不失为一个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的较优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布鲁塞尔条例 未决诉讼 平行诉讼 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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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布鲁塞尔条例Ⅰ》保险事宜管辖权条款的思考——以New Hampshire案件为视角的分析 被引量:1
6
作者 卢树彪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4年第6期150-155,共6页
New Hampshire Insurance Company诉Strabag Bau A.G案件的判决结果凸显了《布鲁塞尔条例Ⅰ》保险事宜管辖权相关规定的特点,即通过赋予被保险人更多的权利,来达到保护在保险合同中常处于弱势地位的被保险人。笔者认为应该一分为二地看... New Hampshire Insurance Company诉Strabag Bau A.G案件的判决结果凸显了《布鲁塞尔条例Ⅰ》保险事宜管辖权相关规定的特点,即通过赋予被保险人更多的权利,来达到保护在保险合同中常处于弱势地位的被保险人。笔者认为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布鲁塞尔条例Ⅰ》这一特点:一方面,其保护弱者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对弱者保护的力度也足够强大;另一方面,《布鲁塞尔条例Ⅰ》也存在着不足。例如没有根据合同双方的议价能力对弱者的范围作出充分的界定,在管辖权的分配存在不合理等,这也容易造成对保险人的不公平。针对当前我国法律中关于涉外保险管辖权条款的现状,以《布鲁塞尔条例Ⅰ》为借鉴,从当事人的议价能力出发,对完善我国涉外保险管辖权提出新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保险管辖权 《布鲁塞尔条例Ⅰ》 弱者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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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塞尔体系下“鱼雷诉讼”的防范与思考
7
作者 李佳 《法制与经济》 2017年第5期183-184,共2页
先诉法院优先原则是有效的,后诉法院必须等待先诉法院的裁决,这就是"鱼雷诉讼"。"鱼雷诉讼"是一种拖延策略,是诉讼当事方为了拖延或阻止对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而利用"未决诉讼原则"抢先到某个诉讼程序... 先诉法院优先原则是有效的,后诉法院必须等待先诉法院的裁决,这就是"鱼雷诉讼"。"鱼雷诉讼"是一种拖延策略,是诉讼当事方为了拖延或阻止对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而利用"未决诉讼原则"抢先到某个诉讼程序特别漫长的国家发起诉讼,使纠纷长期难以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文章认为,要防止"鱼雷诉讼",可以非属"同一诉因"为由受理后起诉案件,也可以例外情况为由受理后起诉案件,但为了符合《布鲁塞尔第一条例》的立法宗旨,建立一种区分合理的"鱼雷诉讼"和不合理的"鱼雷诉讼"的制度很有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鱼雷诉讼 《布鲁塞尔第一条例 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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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法律适用规则的新发展——以《ALI原则》与《罗马条例Ⅱ》为视角 被引量:4
8
作者 李沣桦 姜漪欣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1年第10期10-16,共7页
传统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法律适用规则坚持以地域性原则为主,美国《ALI原则》的法律适用部分突破了地域性原则的束缚,赋予了当事人自由选择法律的权利,确定了知识产权原始权利的单一化与明确化;欧共体《罗马条例Ⅱ》则在知识产权侵权责任... 传统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法律适用规则坚持以地域性原则为主,美国《ALI原则》的法律适用部分突破了地域性原则的束缚,赋予了当事人自由选择法律的权利,确定了知识产权原始权利的单一化与明确化;欧共体《罗马条例Ⅱ》则在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方面平衡了个人私益与国家利益;这些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法律适用规则的新发展值得中国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法律适用规则 《ALI原则》 《罗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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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欧盟布鲁塞尔判决体系的新近发展 被引量:6
9
作者 张文亮 《人大法律评论》 2012年第2期174-191,共18页
布鲁塞尔判决体系最早是依托1968年《布鲁塞尔公约》建立起来的,其被公认为是国家间开展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合作的最为成功的典范。虽然2001年《布鲁塞尔条例Ⅰ》取代了1968年《布鲁塞尔公约》,但其在很大程度上承继了1968年《布鲁塞尔公... 布鲁塞尔判决体系最早是依托1968年《布鲁塞尔公约》建立起来的,其被公认为是国家间开展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合作的最为成功的典范。虽然2001年《布鲁塞尔条例Ⅰ》取代了1968年《布鲁塞尔公约》,但其在很大程度上承继了1968年《布鲁塞尔公约》;布鲁塞尔判决体系依据1968年《布鲁塞尔公约》所搭建起来的根基尚且稳固。2003年《布鲁塞尔条例ⅡBis》开启了废除判决承认与执行中审查程序的先例,随后颁行的诸条例使废除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审查程序的范围扩大。新元素的出现剧烈地冲击着现行布鲁塞尔判决体系。尽管质疑废除审查程序的呼声不断,但是欧盟委员会已经提交修改《布鲁塞尔条例Ⅰ》的议案,意在从整体上废除布鲁塞尔判决体系中的审查程序。欧盟从整体上废除布鲁塞尔判决体系中的审查程序已是大势所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布鲁塞尔判决体系 1968年《布鲁塞尔公约》 2001年《布鲁塞尔条例Ⅰ》 承认与执行 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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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非合同义务法律适用统一化——以《罗马条例II》为中心 被引量:10
10
作者 于飞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142-151,共10页
《罗马条例II》的诞生,标志着欧盟国际私法统一化的最新发展——非合同义务领域法律适用的统一,从而使非合同义务的法律适用增加了一种"超国家"法律渊源。而且,统一的内容涉及侵权或不法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非合同之... 《罗马条例II》的诞生,标志着欧盟国际私法统一化的最新发展——非合同义务领域法律适用的统一,从而使非合同义务的法律适用增加了一种"超国家"法律渊源。而且,统一的内容涉及侵权或不法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非合同之债的主要方面,统一的法律选择力求在法律适用的确定性与灵活性、管辖权选择与内容定向法律选择、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等方面达到平衡。欧盟非合同义务法律适用的统一化给中国国际私法立法以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盟 非合同义务 法律适用 《罗马条例 国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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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条例》之规则批判 被引量:5
11
作者 王秀转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2期161-167,共7页
2009年1月11日开始生效的《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关于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条例》(简称《罗马条例Ⅱ》)首次以条例的形式在欧共体层面对欧洲的侵权法律适用制度作了统一,大大提高了欧盟成员国侵权之债法律适用结果的确定性与可预见性,... 2009年1月11日开始生效的《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关于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条例》(简称《罗马条例Ⅱ》)首次以条例的形式在欧共体层面对欧洲的侵权法律适用制度作了统一,大大提高了欧盟成员国侵权之债法律适用结果的确定性与可预见性,避免了当事人选择法院的可能性,将欧洲国际私法的统一化运动推到了最高潮,基本实现了欧洲统一侵权之债法律适用制度的历来夙愿。但是,《罗马条例Ⅱ》又是欧洲共同体各大机构之间,确切地说,是各大机构所代表的商业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妥协之果,所以不可避免地带有先天性的不足,某些规则的适用结果差强人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行为 法律适用 《罗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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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欧盟家事诉讼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以Child and Family Agency案为中心 被引量:1
12
作者 刘阳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6期72-78,共7页
为了确保尊重儿童的基本权利和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2003年《布鲁塞尔条例Ⅱa》第15条对父母责任事项规定了不方便法院条款。欧盟不方便法院原则的特殊性包括:一是适用对象的特殊性,主要适用于涉外父母责任诉讼,并逐步延伸至涉外婚姻事项... 为了确保尊重儿童的基本权利和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2003年《布鲁塞尔条例Ⅱa》第15条对父母责任事项规定了不方便法院条款。欧盟不方便法院原则的特殊性包括:一是适用对象的特殊性,主要适用于涉外父母责任诉讼,并逐步延伸至涉外婚姻事项;二是考量因素之特殊性,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置于主要的考量因素,而且排除对替代法院实体性规则和儿童之外其他人迁徙自由权的考量。欧盟家事诉讼中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进步性在于以下三点:第一,赋予不方便法院原则保护儿童最大利益之人权保护功能;第二,体现了对相互信任原则的尊重;第三,呈现出谨慎适用的趋势以防止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滥用。但也存在着管辖权移送范围、适用对象、儿童利益最大化的裁量等诸多局限性及适用困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方便法院原则 涉外家事诉讼 《布鲁塞尔条例ⅱa》 欧盟国际民事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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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欧盟法对仲裁协议效力保障之弱化——兼评欧盟法院West Tankers案 被引量:7
13
作者 杨彩霞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1期23-32,共10页
仲裁协议是仲裁庭管辖权的基础,也是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首要条件,因此,对于仲裁协议效力的保障是衡量各国仲裁法对仲裁支持与否的重要标准。英国法院在实践中经常通过签发禁诉令来阻止一方当事人违反仲裁协议而将争议诉诸法院,从而间... 仲裁协议是仲裁庭管辖权的基础,也是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首要条件,因此,对于仲裁协议效力的保障是衡量各国仲裁法对仲裁支持与否的重要标准。英国法院在实践中经常通过签发禁诉令来阻止一方当事人违反仲裁协议而将争议诉诸法院,从而间接地保障了仲裁协议的效力。但是,欧盟法院2009年的West Tankers案判决敲响了禁诉令在欧盟成员国的"丧钟",并将仲裁协议效力的争议纳入了欧盟布鲁塞尔条例的管辖范围。该判决直接导致无视仲裁协议效力的某成员国法院判决将在其他成员国自动得到承认与执行,从而大大地削弱了仲裁协议在欧盟成员国内的效力保障。West Tankers案之后,仲裁协议效力在欧盟国家面临问题,需要寻求欧盟框架下的可行的仲裁协议的效力保障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协议 禁诉令 布鲁塞尔条例 相互信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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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规则的新发展——兼论2015年《民事诉讼司法解释》与《海牙法院选择协议公约》的相容性 被引量:6
14
作者 张建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15年第6期66-69,共4页
自2015年以来,国际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无论在国际公约层面,抑或国内法角度都有了全新的发展。首先,2015年欧盟《布鲁塞尔条例I bis》的生效不仅便利了判决在欧盟境内的跨国自由流动,而且为其他国家程序立法提供了范本。其次,2015年《... 自2015年以来,国际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无论在国际公约层面,抑或国内法角度都有了全新的发展。首先,2015年欧盟《布鲁塞尔条例I bis》的生效不仅便利了判决在欧盟境内的跨国自由流动,而且为其他国家程序立法提供了范本。其次,2015年《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生效使中国开始重新评估是否有必要适时加入《公约》以及如何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有效衔接。再次,2015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就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权基础有所修订,这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国际立法的最新趋势。通过对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管辖条款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容性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推动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规则的新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协议管辖 布鲁塞尔条例 法院选择协议 海牙公约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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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国际儿童民事诱拐新机制研究 被引量:2
15
作者 吴用 《中国青年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104-108,共5页
欧盟理事会新生效的《布鲁塞尔条例Ⅱbis》就国际儿童民事诱拐规定了新机制。新机制确立了儿童自动返还制度,收紧了儿童诱拐快速返还机制的网口,最大限度的体现了快速返还儿童的便捷性。
关键词 儿童自动快速返还机制 布鲁塞尔条例bis 海牙《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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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继承与发展 被引量:14
16
作者 黄俊贵 《国家图书馆学刊》 2005年第2期2-8,共7页
从对《中国文献编目规则》、《英美编目条例第二版》的评价 ,及《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主要修订原则等三个方面阐述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继承与发展问题。
关键词 《中国文献编目规则》 AACR 《英美编目条例第二版》 著录法 数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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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关于人格权侵权管辖规则的晚近发展——以欧洲法院的司法协调为据 被引量:2
17
作者 黄志慧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28-137,163-164,共10页
对国际人格权侵权管辖问题的解决,欧盟主要依据《布鲁塞尔条例Ⅰ》中第2条第1款所规定的被告人住所地法院管辖规则,以及第5条第3款所规定的损害事实发生或可能发生地法院管辖规则。尤其是条例第5条第3款之规定,作为欧洲法院试图统一欧... 对国际人格权侵权管辖问题的解决,欧盟主要依据《布鲁塞尔条例Ⅰ》中第2条第1款所规定的被告人住所地法院管辖规则,以及第5条第3款所规定的损害事实发生或可能发生地法院管辖规则。尤其是条例第5条第3款之规定,作为欧洲法院试图统一欧盟国际人格权管辖规则的依据和起始点,欧洲法院关于该条款的解释和发展备受瞩目。但欧洲法院的现有实践既未能提高管辖权判断的确定性,也不能有效地规制当事人挑选法院。同时,欧洲法院还面临着新问题:对互联网与非互联网人格权侵权案件的管辖依据,是否必须予以区分,以及对《布鲁塞尔条例Ⅰ》所确立的特别管辖规则之适用,是否有必要从严解释。基于未来欧盟恰当解决人格权侵权管辖规则问题之考量,对欧洲法院之相关实践进行检讨具有重要价值。在不对互联网与非互联网人格权侵权案件的管辖规则予以区分之前提下,对欧洲法院在"谢维尔案"中确立的"马赛克准则",已有调整之必要。同时,对"利益中心地"理论的取舍,也应重新考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格权侵权 《布鲁塞尔条例Ⅰ》 管辖规则 利益中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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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成员国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研究 被引量:1
18
作者 帅颖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41-143,共3页
《布鲁塞尔条例》作为欧盟国际民商事诉讼程序统一化的最高成果,对促进欧盟成员国之间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发挥着积极的作用。通过对德国各级法院司法实践的考察,可以看到《布鲁塞尔条例》在欧盟各成员国得到了有效的运作,其功能和效... 《布鲁塞尔条例》作为欧盟国际民商事诉讼程序统一化的最高成果,对促进欧盟成员国之间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发挥着积极的作用。通过对德国各级法院司法实践的考察,可以看到《布鲁塞尔条例》在欧盟各成员国得到了有效的运作,其功能和效率得到了充分发挥,成员国之间的判决在欧盟领域内自由流动的目标正逐步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欧盟 布鲁塞尔条例 国际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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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法视角下的跨境产品责任侵权 被引量:1
19
作者 张建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5期405-409,共5页
在涉外产品责任冲突规范的连接因素上,国际条约与我国国际私法立法都出现了引人瞩目的新发展。在对弱者利益的倾斜保护、意思自治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调和、当事人属人法的立场抉择、强制性规定的优先适用等方面,我国充分借鉴欧盟《罗马... 在涉外产品责任冲突规范的连接因素上,国际条约与我国国际私法立法都出现了引人瞩目的新发展。在对弱者利益的倾斜保护、意思自治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调和、当事人属人法的立场抉择、强制性规定的优先适用等方面,我国充分借鉴欧盟《罗马条例Ⅱ》及海牙《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的法理命脉。在当下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已设定产品责任准据法的前提下,须在具体个案基础上反思中国国际私法视角下的产品责任侵权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冲突法 产品责任 跨境侵权 罗马条例 意思自治 保护弱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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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与方法的折衷:涉外侵权法律适用路径评述 被引量:1
20
作者 张建 《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 2015年第5期61-65,共5页
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作为国际私法当中的核心命题,各国实践与立法存在不同的路径选择。英美与欧盟的冲突法建构演变提供了可参鉴的西方样本,但法律移植本身只是手段而非目标,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仅确立了侵权冲突规范的中... 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作为国际私法当中的核心命题,各国实践与立法存在不同的路径选择。英美与欧盟的冲突法建构演变提供了可参鉴的西方样本,但法律移植本身只是手段而非目标,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仅确立了侵权冲突规范的中国范式,同时对意思自治原则的灵活性、弱者利益维护的人本论、共同属人法的优先适用均存在本土化的特色。因循最密切联系原则而衍生的更密切联系之适用,应当立足于对各国立法体例的比较分析才能理清其界限所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侵权 损害赔偿 更密切联系原则 罗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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