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略论历史法学派 被引量:2
1
作者 沈宗灵 《法学研究》 1980年第3期62-64,共3页
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在西欧曾经风行一时的,是关于理性、自然法、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等学说。它们是新兴资产阶级用来进行反封建斗争的重要思想武器。在西方法律哲学著作中,倡导这些学说的人,如英国的洛克、法国的卢梭等人... 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在西欧曾经风行一时的,是关于理性、自然法、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等学说。它们是新兴资产阶级用来进行反封建斗争的重要思想武器。在西方法律哲学著作中,倡导这些学说的人,如英国的洛克、法国的卢梭等人,被通称为古典自然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则是十九世纪初在德国首先兴起的与古典自然法学派相对抗的一个思想派别。它在当时的德国,代表封建统治者利益;后来传播到其他西方国家,演变成了十九世纪资产阶级法学中的一个重要派别;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历史法学派 代表 理性主义 德国 全德 法的历史学派 法学流派 古典自然法学派 自然法学派 法典 《普鲁士邦法》 萨维尼 《拿破仑法典》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