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929篇文章
< 1 2 47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我国民法典不设债权总则的原因分析
1
作者 张春龙 赵成伟 《社会科学前沿》 2024年第9期451-456,共6页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发布,通过我国的民法发展历程,可以看到我国对于西方法律文明的借鉴,特别是在民法典的制度过程中,充分借鉴了德国潘德克顿体系总分的立法技术,然而,西方潘德克顿体系影...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发布,通过我国的民法发展历程,可以看到我国对于西方法律文明的借鉴,特别是在民法典的制度过程中,充分借鉴了德国潘德克顿体系总分的立法技术,然而,西方潘德克顿体系影响的国家,其民法的立法体系,大多会设置债法总则,甚至单独制定一部《债法》,而纵观我国的《民法典》中却没有设置债法总则和债法的一般规定。这在潘德克顿体系的学者看来,这是出格的甚至是不可思议的。然而,任何一部法典的出台,必然会有其适合的土壤。那么在我国的《民法典》中不存在形式意义上的债法总则的情况下,如何在债法领域众多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中,去解决因为没有设置债法总则带来的问题,探讨我国民法典不设债权总则的原因以及如何识别和适用类似债总规范就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我国民法的发展历程,以及对于《德国民法典》中潘德克顿体系的借鉴,现行《民法典》的诸多益处,来分析我国民法典不设债权总则的原因。On May 28, 2020, the “Civil Cod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Civil Code”) was officially released. Through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China’s civil law, we can see China’s reference to the Western legal civilization;especially in the system process of the Civil Code, it fully draws on the legislative technique of the general and sub-points of the German Pandekten system. However, in the countries influenced by the Western Pandekten system, the legislative system of their civil law mostly sets up the general provisions of the law of obligations, or even formulates a separate “Law of Obligations”. However, throughout our “Civil Code”, there is no setting of the general provisions of the law of obligations and the general provisions of the law of obligations. In the view of scholars of the Pandekten system, this is out of line or even incredible. However, the introduction of any code will inevitably have its suitable soil. Then, in the case where there is no formally meaningful general provisions of the law of obligations in our “Civil Code”, how to solve the problems brought about by not setting up the general provisions of the law of obligations in many practically significant issues in the field of the law of obligations, and to explore the reasons why our Civil Code does not set up the general provisions of creditor’s rights and how to identify and apply similar general norms of creditor’s rights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reasons why our Civil Code does not set up the general provisions of creditor's rights through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China’s civil law, as well as the reference to the Pandekten system in the “German Civil Code” and the many benefits of the current “Civil Code”.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债权总则 债法
下载PDF
浅谈《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对我国企业经营的影响
2
作者 彭靖雯 《中外企业文化》 2024年第1期64-65,共2页
2023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合同编通则解释》),共涉及69个条文,涵盖债法总则、合同总则两大板块。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2023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合同编通则解释》),共涉及69个条文,涵盖债法总则、合同总则两大板块。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施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债法总则 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 通则 合同 解释
下载PDF
《民法总则》的公因式元素与民法典分则各编草案 被引量:7
3
作者 许中缘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6期61-72,共12页
我国民法典先编纂民法典总则再编纂分则各编的二阶段立法的政治策略,确定了《民法总则》形成对民法典分编的共识。公因式因素应是编纂民法典分则各编的基本依据和指导内容,也是确定民法典分则各编结构的前提。这是我国民法典编纂体例科... 我国民法典先编纂民法典总则再编纂分则各编的二阶段立法的政治策略,确定了《民法总则》形成对民法典分编的共识。公因式因素应是编纂民法典分则各编的基本依据和指导内容,也是确定民法典分则各编结构的前提。这是我国民法典编纂体例科学的基本要求。《民法总则》之后各分编不宜为"法典化的民事单行法律"。遵循《民法总则》公因式因素构建民法典分则各编的基本进路,需要以"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的公因式逻辑构建分编逻辑体系,以《民法总则》"民事权利"公因式条款确定民法典分则各编的基本内容,以体系性权利与结构性权利区分确定分编的体系结构。公因式的提取对现有各分编之体系与内容皆有影响: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应当在《民法总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具体化,体现民法典人文主义的定位。而分则草案并没有体现这一结构功能。在不制定债法总则的立法进路下,合同编总则应运用一定的立法技术承担"准债法总则"的功能;物权编不宜设置总则;知识产权编须从民法典体系的整体视角处理与民法典的关系。侵权责任编应摈弃传统侵权责任等同于债法特性的思维定式,以责任为中心构建侵权责任编的体系以及坚持权利救济的立法定位。民法典分则各编草案的相关规定存在立法上的疏漏,需要进行更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民法典总则 公因式 民法典分则各编
下载PDF
民法典合同编总则草案若干规定解读和建议 被引量:7
4
作者 朱晓喆 《法治研究》 2018年第5期54-63,共10页
民法典合同编总则草案总体上较《合同法》有很大的改进。一方面,在具体规则设计中体现出多重法律价值原则的思虑权衡,包括意思自治、信赖保护、合同正义、经济效率、民商合一等;另一方面,在立法技术上,可见到法条的参引、制度的补缺、... 民法典合同编总则草案总体上较《合同法》有很大的改进。一方面,在具体规则设计中体现出多重法律价值原则的思虑权衡,包括意思自治、信赖保护、合同正义、经济效率、民商合一等;另一方面,在立法技术上,可见到法条的参引、制度的补缺、体系的协调,以及面向新技术时代的努力,大多值得赞同肯定。但草案中若干制度缺漏需要补充,若干规则设计尚待斟酌,以便民法典合同编总则更趋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合同编总则(草案) 解读 修改完善
下载PDF
浅议知识产权与我国《民法典》 兼评民法典草案总则第八十九条 被引量:2
5
作者 王成梅 《厦门科技》 2004年第1期15-18,共4页
知识产权是否应该收入民法典是民法典草案起草过程中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之一,但民法典草案最终并没有将其纳入,只是在总则中对其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列为第八十九条,这一条有值得称道的地方,但仍存在着问题,本文将就此作具体探讨,并... 知识产权是否应该收入民法典是民法典草案起草过程中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之一,但民法典草案最终并没有将其纳入,只是在总则中对其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列为第八十九条,这一条有值得称道的地方,但仍存在着问题,本文将就此作具体探讨,并提出修改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草案 《民法典 总则 知识产权 起草 中国 地方 收入 入民 问题
下载PDF
《民法典》总则编中术语英译研究
6
作者 刘航宇 郑东升 《语言与文化研究》 2023年第2期143-146,共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的规范性文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总则编司法解释分别对民事权利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的规范性文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总则编司法解释分别对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典型术语的意义做了规范性解释。本文基于两个译本将对上述典型术语的翻译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适当建议,使法律术语的翻译更加规范、严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法律翻译 法律术语 总则编司法解释
下载PDF
我国监护制度的发展、问题与完善建议——兼评《民法典(草案)》总则中的相关规定 被引量:5
7
作者 秦红嫚 《浙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3期307-319,共13页
《民法典(草案)》总则明确规定了监护制度的基本框架和内容,更新了监护立法理念,新增了遗嘱指定监护、临时监护、意定监护等类型,增补了监护人的职责和监护变动等内容,完善了我国监护法律制度,体现了现代监护立法的新趋势。虽然我国监... 《民法典(草案)》总则明确规定了监护制度的基本框架和内容,更新了监护立法理念,新增了遗嘱指定监护、临时监护、意定监护等类型,增补了监护人的职责和监护变动等内容,完善了我国监护法律制度,体现了现代监护立法的新趋势。虽然我国监护制度新增了一些内容,但仍存在“有利于被监护人”标准不明确、未规定监护职责、未区分与其他相似制度的关系、对特定情形下的监护关注不够、监护人资格的规定有待商榷、监护监督制度未设立等问题。监护制度的完善需要明确我国监护制度的立法体例,细化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的考量因素、明确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的具体内容、明确监护与抚养的关系、补充区分监护与赡养、增补父母离婚后子女监护和老年人监护、增设监护监督制度等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草案)》总则 遗嘱指定监护 意定监护 监护监督 有利于被监护人
下载PDF
论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编的结构设计 被引量:8
8
作者 彭诚信 戴孟勇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283-288,共6页
对于如何确定民法总则的结构主线,有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以及民事权利等立法模式可供选择。从权利关系的逻辑结构和发展顺序、民法总则的体系性和概括性以及权利理念的弘扬等方面考虑,应选择权利作为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编的结构主线。
关键词 民法典 民法总则 结构设计
下载PDF
潘得克吞法学中的行为与法律行为理论——民法典总则诞生的序曲 被引量:18
9
作者 杨代雄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5年第6期44-51,共8页
法律行为理论体系是潘得克吞法学的产物。早期潘得克吞法学中的法律行为理论栖身于行为理论体系之中,萨维尼、普赫塔、温德夏等人的研究成果使法律行为理论走向系统化、精细化。法律行为理论的观念史背景是古典自然法学,方法论基础是以... 法律行为理论体系是潘得克吞法学的产物。早期潘得克吞法学中的法律行为理论栖身于行为理论体系之中,萨维尼、普赫塔、温德夏等人的研究成果使法律行为理论走向系统化、精细化。法律行为理论的观念史背景是古典自然法学,方法论基础是以形式逻辑为核心的“科学”方法。法律行为理论的勃兴促成了现代民法典总则的诞生,其价值不可低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行为 行为 潘得克吞法学 方法论 民法典总则 古典自然法学 行为理论 民法典 诞生 总则
下载PDF
论我国《民法总则》的颁行与民法典人格权编的设立 被引量:27
10
作者 王利明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2-11,共10页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基本民事权利,我国《民法总则》第2条确定的民法调整对象为人格权独立成编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在我国《民法通则》颁行三十多年后,我国的人格权保护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司法审判实践已经总结了大量的经验,形成...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基本民事权利,我国《民法总则》第2条确定的民法调整对象为人格权独立成编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在我国《民法通则》颁行三十多年后,我国的人格权保护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司法审判实践已经总结了大量的经验,形成了大量的规则,这些成果应当在民法典中得到体现。我国民法典中人格权如果不独立成编,而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显然又不能把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内容全部纳入,那就意味着我国《民法总则》对人格权的保护还不如我国《民法通则》,这就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似乎我国民法典对人格权的重视程度还不如三十多年前制定的我国《民法通则》。这很难体现出法律在新的社会阶段的进步。侵权责任法仅能从反面规定对人格权的救济,无法具体正面规定人格权的各项内容。我国《民法总则》有关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的规定应通过民法典人格权编予以完善和细化。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的编排体例中并没有将人格权独立设编的先例并不能成为我国民法典否定人格权独立成编的理由。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的设立,将使民法典体系更为和谐和完备,并成为中国民法典在21世纪对民法体系的重大发展与贡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人格权 民法总则 侵权法 个人信息权
下载PDF
论我国民法典形成之时总则编之调整 被引量:12
11
作者 柳经纬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04-114,共11页
我国《民法总则》在立法技术上未严格遵守"提取公因式"的规范,在内容上未能满足"普遍适用性"的要求,在我国民法典形成之时对其进行适当调整不仅有较大的空间,而且时间也允许。应当按照民法典编纂目标任务的要求,尽... 我国《民法总则》在立法技术上未严格遵守"提取公因式"的规范,在内容上未能满足"普遍适用性"的要求,在我国民法典形成之时对其进行适当调整不仅有较大的空间,而且时间也允许。应当按照民法典编纂目标任务的要求,尽最大努力,确保法典的体系性和科学性。应当将我国《民法总则》中那些对分则编和单行法不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定调整出总则编,回归其本位;整合我国《民法总则》第五章和第八章相关内容,设"民事权利取得、行使与保护"章,完善民事权利救济制度;修改有违法理、逻辑、不合体系、内容重复或缺漏等不协调的条文,力求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民法总则 法律体系 法律修订
下载PDF
民法典编纂中的重大争论--兼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两个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 被引量:49
12
作者 梁慧星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18年第3期1-19,共19页
按照"两步走"工作方法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科学整理,是党中央为民法典编纂确立的基本遵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出人意料地起草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并在人大常委会换届时印发人格权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置我国传统立法经验... 按照"两步走"工作方法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科学整理,是党中央为民法典编纂确立的基本遵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出人意料地起草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并在人大常委会换届时印发人格权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置我国传统立法经验于不顾,且违背法律文件起草的常规。中国法学会将个别学者的意见当作法律界、法学界的普遍意见,要求民法典设立人格权编。将人格权概念与人身权、财产权概念相提并论,违反《民法总则》的规定,违背民法学常识。人格权迥异于其他民事权利,具有防御性、先在性、不可定义性、不可言说性,无法套用一般民事权利的基本构造与法律逻辑。以权利法思维制定的人格权编草案,既不能作为行为规范,也不能用作裁判规范。只有人格权侵权责任法才可能作为裁判规范发挥作用。立法者只要完善侵权责任规则、刑事责任规则,就足以保护人格权。我国民法典编纂不应重蹈《乌克兰民法典》之覆辙,应吸收发达国家立法的有益经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编纂 人格权编草案 人格权 侵权责任 裁判规范
下载PDF
论我国民法典总则的制定 被引量:2
13
作者 朱启超 许德风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1999年第5期75-82,共8页
本文通过考察大陆法系国家在制定民法典时对总则的取舍及其原因 ,结合我国法律实践和当代民法典的发展趋势 ,分析了未来我国民法典中设立民法总则的有关问题。文章认为 ,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自己的民法典 ,在民法典中应当规定总则。民法... 本文通过考察大陆法系国家在制定民法典时对总则的取舍及其原因 ,结合我国法律实践和当代民法典的发展趋势 ,分析了未来我国民法典中设立民法总则的有关问题。文章认为 ,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自己的民法典 ,在民法典中应当规定总则。民法总则的内容应来自对现有民法通则的增删损益。文章提出了自己对我国未来民法总则体例的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民法总则
下载PDF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体系结构及总则部分的完善 被引量:19
14
作者 程啸 《财经法学》 2018年第6期5-22,共18页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在编纂时,应当致力于解决既有的问题,应对新出现的问题。侵权责任编的体系结构应当予以完善,将替代责任、网络侵权责任单独成章,并新增证券市场侵权责任,然后将特殊的侵权责任按照科学的标准予以排列。侵权责任编中应...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在编纂时,应当致力于解决既有的问题,应对新出现的问题。侵权责任编的体系结构应当予以完善,将替代责任、网络侵权责任单独成章,并新增证券市场侵权责任,然后将特殊的侵权责任按照科学的标准予以排列。侵权责任编中应当区分侵害和损害,明确归责原则是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对于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做出严格的限制。应当区分侵权法保护的客体分别规定不同的构成要件,从而更好地协调权益保护与行为自由的关系。现行法中的多数人侵权责任、减责与免责事由以及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尤其是损害赔偿责任中,还有一些规则制度应当予以完善或进行补充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侵权责任编 侵权法 总则
下载PDF
论民法典总则的功能及体系 被引量:8
15
作者 屈茂辉 李龙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4年第2期55-61,共7页
我国的民法 (草案 )总则编至少存在六处缺失。在对各国民法典总则进行比较法研究之后 ,我国的民法典总则编应当在坚持德国式民法总则的基础上 ,顺应社会发展对其有所突破 ,构建一个“主体—客体—行为—责任”四位一体的结构模式。
关键词 民法典 总则 功能 结构模式 民法体系 民事权利客体制度
下载PDF
民法典合同编总则的立法技术与制度安排 被引量:16
16
作者 谢鸿飞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28-36,共9页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我国迎来了"民法典时代"。在《民法总则》通过后,立法机关正式启动民法典分则的编纂工作,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合...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我国迎来了"民法典时代"。在《民法总则》通过后,立法机关正式启动民法典分则的编纂工作,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合同编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涉及民商事交往的方方面面,编纂难度大、面临挑战多。在此背景下,对合同编编纂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慧和力量,为立法机关建言献策,具有重大意义。在本组研究中,谢鸿飞研究员指出了合同编总则编纂面临的两个约束性条件,提出应坚持尊重现行法律秩序、重视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区分普通法与特别法的立法思路,同时认为不宜根本性地改变《合同法》的法律结构,并对合同编总则的一些重要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高圣平教授认为,融资租赁登记公示制度的缺失不利于当事人权利的保护且危及交易安全,建议在我国既有的体系安排之下,采取登记公示出租人所有权的模式,同时就不动产和特殊动产融资租赁辅之以登记公示承租人的租赁权;在制度重构时,应在民法典合同编融资租赁合同章规定普通动产融资租赁登记的对抗效力,不强制当事人登记;在程序设计上,应构建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化登记系统,由当事人单方自主登记,登记机构仅作形式审查。曹兴权教授指出,《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创设的一般性缔约信息主动披露义务规则,虽有助于彰显诚信但也呈现出过度强制而损及交易公平乃至效率之弊。为避免强制信息披露义务制度的失败,民法典应理顺不得虚假陈述与不得故意欺诈的关系,通过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原则与除外等立法技术进行完善,对询问回答及其他替代性程序的引入、行业习惯之于评价信息披露合理性的意义、技术对信息披露义务的特别影响等问题进行回应。本专题所组的3篇文章从上述3个视角对民法典合同编的编纂提出了各自的思路和建议,期望本组研究能为民法典合同编的编纂以及学者的相关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河南社会科学》将持续关注我国的民法典编纂工作,也将继续组织相关方面的选题策划,欢迎各位专家学者参与我们的讨论并赐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合同编 合同编总则 《合同法》 融资租赁登记公示制度 缔约信息主动披露义务
下载PDF
继承制度的立法完善——以《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为分析对象 被引量:11
17
作者 房绍坤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4-17,共14页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的规定存在一些不足,应当加以改进和完善。删除调整对象、继承权男女平等、夫妻再婚遗产处理的规定等重复性和无实质意义的规定。修正放弃继承、继承权丧失、代位继承、遗嘱形式、遗产债务清偿、无人继承又无受遗...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的规定存在一些不足,应当加以改进和完善。删除调整对象、继承权男女平等、夫妻再婚遗产处理的规定等重复性和无实质意义的规定。修正放弃继承、继承权丧失、代位继承、遗嘱形式、遗产债务清偿、无人继承又无受遗赠的遗产之处理等存在缺陷的规定。增设继承回复请求权、遗产共有的形态、遗产分割的效力等必备继承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 立法完善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遗产处理
下载PDF
民法典起草实用主义思路下的“债法总则”立法模式研究 被引量:9
18
作者 王竹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21-129,共9页
中国第四次民法典起草的最后阶段应该采用实用主义思路。取消"债"的概念在立法和实务上均不具有可能性,未来民法典必须规定债法一般性规则。应该采取小而简的"债法总则"内容主体模式,规定债的四种主要发生原因和民... 中国第四次民法典起草的最后阶段应该采用实用主义思路。取消"债"的概念在立法和实务上均不具有可能性,未来民法典必须规定债法一般性规则。应该采取小而简的"债法总则"内容主体模式,规定债的四种主要发生原因和民事责任竞合规则;以连带责任取代连带债务,并规定统一的分摊请求权与追偿请求权;集中列举非损害赔偿责任方式;不规定债的优先性规则。实质意义上的"债法总则"不一定需要通过形式意义上的"债法总则"来实现立法。"三分债编"模式不具有立法可能性。应该注重立法程序对民法典起草的影响,建议将《民法通则》第五章与第六章未被现行法取代部分合并为"债与责任"章,并以此作为未来法典化的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起草 实用主义思路 债法总则 立法模式 “债与责任”章
下载PDF
欧洲民法典草案消费者撤回权制度研究 被引量:9
19
作者 王金根 《北方法学》 CSSCI 2012年第5期96-108,共13页
基于保护消费者免于遭受侵略性商业行为、去除跨境、在线交易障碍,以及保护复杂合同下处于信息弱势之消费者之目的,欧洲民法典草案明确规定了消费者撤回权制度,并对消费者撤回权概念、适用范围、行使方式、期限、告知义务及效果等作了... 基于保护消费者免于遭受侵略性商业行为、去除跨境、在线交易障碍,以及保护复杂合同下处于信息弱势之消费者之目的,欧洲民法典草案明确规定了消费者撤回权制度,并对消费者撤回权概念、适用范围、行使方式、期限、告知义务及效果等作了规定。民法典中规定消费者撤回权,体现了民法理念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民法主体从抽象人格到具体人格、从强而智到弱而愚者的转变。欧洲民法典草案撤回权制度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洲民法典草案 撤回权 消费者保护
下载PDF
我国商法立法模式探讨——以民商合一格局下民法典总则的商事规范构建为中心 被引量:7
20
作者 袁碧华 《岭南学刊》 2016年第3期95-100,共6页
商法与民法虽同为私法,但商法具有自己的特性。通过中外比较,结合我国民商立法传统和现实国情,我国采取"民商合一"的民法典模式比较可行。在"民商合一"方式上,可采取将商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纳入民法典总则部分,即:在... 商法与民法虽同为私法,但商法具有自己的特性。通过中外比较,结合我国民商立法传统和现实国情,我国采取"民商合一"的民法典模式比较可行。在"民商合一"方式上,可采取将商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纳入民法典总则部分,即:在民法调整对象部分,补充规定商事关系;在基本原则部分补充商法基本原则;在主体部分补充界定商事主体;在民事行为部分补充界定商行为,并规定一般商行为与绝对商行为的适用规则;在代理部分补充规定商事代理。通过这几个部分的规定,基本能实现民法的一般调整和商法的特殊调整。另外,商事单行法仍旧单独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民商合一 民法总则 商法总则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47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