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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混合合同适用的问题与方法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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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中缘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40-153,共14页
混合合同是由数个典型(或非典型)契约的部分构成的契约,本质为给付的混合。混合合同法律适用系运用目的性解释方法完成的法律解释过程,而不能直接适用类推适用、省略和拼接的适用方法。应依照契约呈现的利益状态、契约目的以及斟酌交易... 混合合同是由数个典型(或非典型)契约的部分构成的契约,本质为给付的混合。混合合同法律适用系运用目的性解释方法完成的法律解释过程,而不能直接适用类推适用、省略和拼接的适用方法。应依照契约呈现的利益状态、契约目的以及斟酌交易习惯进行合同整体缔约目的解释,对合同内容进行整体性、有机性把握。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层面进行利益调和,有助于解决数项合同目的间的冲突并实现目的之整合。“类型结合契约”“混血儿契约”“类型融合契约”的分类不具有区分的价值。混合合同法律适用的具体规则,主要依据给付义务之间的关联性进行判断:数项给付之间存在主从关系的,原则上依据主从法律关系的规则调整;给付之间不存在主从关系的,则依据合同的整体交易目的进行确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混合合同 典型合同 给付关系 目的性解释 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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