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我国船舶所有权变动模式之检讨——以法释[2012]8号第10条和法释[2016]5号第6条为中心 被引量:2
1
作者 孙思琪 《法治研究》 2017年第3期139-147,共9页
《海商法》第9条第1款、《物权法》第24条构成了我国船舶所有权变动的基本规则。法释[2012]8号第10条有违登记对抗主义的基本价值,不利于保障交易安全,贬损我国船舶登记制度;法释[2016]5号第6条将转让人的债权人排除在"善意第三人&... 《海商法》第9条第1款、《物权法》第24条构成了我国船舶所有权变动的基本规则。法释[2012]8号第10条有违登记对抗主义的基本价值,不利于保障交易安全,贬损我国船舶登记制度;法释[2016]5号第6条将转让人的债权人排除在"善意第三人"的范围之外,同样难以贯彻登记对抗主义的本旨。我国船舶所有权变动模式的完善应当坚持"交付生效+登记对抗"的立法模式,贯彻登记对抗主义的立法价值,重新认识船舶与机动车的属性差别,审慎考量法学理论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所有权 物权变动 登记 交付 8 5
下载PDF
财务人员如何防范合同法释第八条的不利影响
2
作者 郑学森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71-72,共2页
企业财务人员负有防范资产损失的重要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施行,尤其是其中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义务的变化,对制造业中部分应收账款的回收产生了十分重要乃至决定性的影响。文章结合同一... 企业财务人员负有防范资产损失的重要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施行,尤其是其中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义务的变化,对制造业中部分应收账款的回收产生了十分重要乃至决定性的影响。文章结合同一企业两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不同诉讼结果,提醒广大财务工作者及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防范因此变化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防范由于企业损失而产生的对自己赖以生存的职业声誉的负面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2012)8号》 合同 资产管理制度
下载PDF
涉外因素识别条款扩张解释的技术操作基准——以“法释[2012]24号”第1条为中心 被引量:1
3
作者 周艳云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1期181-192,共12页
在"西门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上海黄金置地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中,涉外因素的识别成为仲裁裁决能否被承认与执行的关键,而本案法官对"法释[2012]24号"第1条中涉外因素识别条款进行的扩张... 在"西门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上海黄金置地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中,涉外因素的识别成为仲裁裁决能否被承认与执行的关键,而本案法官对"法释[2012]24号"第1条中涉外因素识别条款进行的扩张解释引起了争议。解释者究竟应依据何种技术操作基准展开对涉外因素识别条款的扩张解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解释者在对涉外因素识别条款作扩张解释时必须依循其内在原则与原旨圭臬,廓清涉外因素的应然内涵和外延图式,恪守规范的技术操作路向,严守扩张解释的合理边界与限度,方可保障解释结论的适恰性与正当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因素 扩张解 技术操作 24
原文传递
民法典视角下《合同法》第51条的体系解释 被引量:3
4
作者 许中缘 黄学里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53-63,共11页
在不动产、动产法律行为所引起的物权变动中,《合同法》第51条与《合同法》、《物权法》所构成的内部体系与外部体系不相融。特殊物权变动情形下,无权处分效力待定能够保护原权利人的利益,与我国相关政策相适应,但在实践中并无适用余地... 在不动产、动产法律行为所引起的物权变动中,《合同法》第51条与《合同法》、《物权法》所构成的内部体系与外部体系不相融。特殊物权变动情形下,无权处分效力待定能够保护原权利人的利益,与我国相关政策相适应,但在实践中并无适用余地,法释〔2012〕7号第3条对此予以确认。善意取得作为区分规则下物权变动的模式,应遵循债权形式主义立法体例的要求。受让人的善意,仅能补正处分权的瑕疵,并不能补正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无效,第三人的善意取得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并不是德国法意义上的处分行为,而是仅适用于合同法中的处分行为。该规定可以类推适用无权代理规则,使得原权利人能够享受无权处分行为所带来的利益,因此《合同法》第51条不具有存在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处分 物权变动 2012〕7第3条
原文传递
关于无权处分的效力研究
5
作者 侯懿珈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8年第1期24-26,29,共4页
《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无权处分行为效力待定与法释[2012]8号第3条规定的当事人不得以无权处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相冲突。在我国民法不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的前提下,可以对合同效力做不同层次的理解,将《合同法》第51条理解为法释[2012]... 《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无权处分行为效力待定与法释[2012]8号第3条规定的当事人不得以无权处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相冲突。在我国民法不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的前提下,可以对合同效力做不同层次的理解,将《合同法》第51条理解为法释[2012]8号第3条的理论基础,更加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通过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相结合,分别从理论和司法实践两个层面来具体分析和阐述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处分 8第3条 夫妻共同财产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