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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水经注校证》校疑四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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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代鹏芳
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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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历史地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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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华中国学》
2019年第2期142-14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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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就《涢水》、《决水》和《蕲水》三篇中存在的四条存疑之处略陈己见:其一,《涢水》篇中"随水又西南至安陆县故城西,入于涢"当为"随水又西南,入于涢。涢水又南,至安陆县故城西";其二,《决水》篇中"楚子、秦人侵吴及雩娄","吴"和"及"应点断,即"楚子、秦人侵吴,及雩娄";其三,《决水》篇中"楚公子灭舒蓼"应为"楚公子灭六、蓼";其四,《蕲水》篇中"后齐齐昌郡移治于此也"衍一"齐"字,当为"后齐昌郡移治于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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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水经注校证》
校疑
《涢水》
《决水》
《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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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256
[文化科学—图书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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