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论相邻污染侵害纠纷的法律适用——以《物权法》第90条为中心
被引量:
11
1
作者
张敏纯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110-118,共9页
《物权法》第90条被认为体现了环境恶化时代私法的人文关怀。但从法律发展史角度来看,与域外不可量物侵害制度相比,《物权法》第90条在规范对象与制度功能上均进行了扩大与泛化,试图以一个整体的"污染"概念涵盖在致害机理与...
《物权法》第90条被认为体现了环境恶化时代私法的人文关怀。但从法律发展史角度来看,与域外不可量物侵害制度相比,《物权法》第90条在规范对象与制度功能上均进行了扩大与泛化,试图以一个整体的"污染"概念涵盖在致害机理与社会效果上具有本质差异的不可量物与可量污染物,从而导致法律体系上的混乱和司法适用上的冲突,需要通过解释论予以化解。一个可能的路径是,将《物权法》第90条与《侵权责任法》第65条均视为权利救济方式而非责任构成要件,发挥前者中"国家规定"的转致功能,通过各侵害行为的专门立法来确定其构成要件,再由受害人选择适用物权请求权或侵权请求权,由此既能化解学说与实践的悖论,又能适应不同环境侵害类型的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法》第90条
相邻污染侵害纠纷
解释论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论相邻污染侵害纠纷的法律适用——以《物权法》第90条为中心
被引量:
11
1
作者
张敏纯
机构
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110-118,共9页
基金
湖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项目编号:2012ZK3126)的部分成果
文摘
《物权法》第90条被认为体现了环境恶化时代私法的人文关怀。但从法律发展史角度来看,与域外不可量物侵害制度相比,《物权法》第90条在规范对象与制度功能上均进行了扩大与泛化,试图以一个整体的"污染"概念涵盖在致害机理与社会效果上具有本质差异的不可量物与可量污染物,从而导致法律体系上的混乱和司法适用上的冲突,需要通过解释论予以化解。一个可能的路径是,将《物权法》第90条与《侵权责任法》第65条均视为权利救济方式而非责任构成要件,发挥前者中"国家规定"的转致功能,通过各侵害行为的专门立法来确定其构成要件,再由受害人选择适用物权请求权或侵权请求权,由此既能化解学说与实践的悖论,又能适应不同环境侵害类型的特点。
关键词
《物权法》第90条
相邻污染侵害纠纷
解释论
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相邻污染侵害纠纷的法律适用——以《物权法》第90条为中心
张敏纯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3
1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