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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陈有事儿》:拓出法制电视节目的新生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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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滕小娟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25-128,共4页
法制节目是社会公益类节目,它承担着培养民众法治观念的责任,关联着电视台社会职责行使功能的有效发挥。在建设法治社会和媒体融合的大环境下,以"民生新闻"立台的江苏城市频道根据自身条件、深挖本地特色,打造出人们喜闻乐见... 法制节目是社会公益类节目,它承担着培养民众法治观念的责任,关联着电视台社会职责行使功能的有效发挥。在建设法治社会和媒体融合的大环境下,以"民生新闻"立台的江苏城市频道根据自身条件、深挖本地特色,打造出人们喜闻乐见的法制系列剧《老陈有事儿》。该剧从老百姓的需求出发,关注本埠新闻,解析城市热点;精准定位,以专业化态度提升节目质量,增强传播效果;利用情感化叙事手段,达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的良好普法预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老陈有事儿》 法制节目 分众传播 情感叙事 本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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