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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到案制度下的“查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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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红岩 陈忠华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11-18,共8页
不到案制度旨在实现到案国与不到案国诉讼地位的平等,法庭通过履行查明义务实现对不到案国的保护。由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在确立管辖权以及其他程序性规则上存在特殊性,法庭需要结合实践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 不到案制度旨在实现到案国与不到案国诉讼地位的平等,法庭通过履行查明义务实现对不到案国的保护。由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在确立管辖权以及其他程序性规则上存在特殊性,法庭需要结合实践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的条款,才能厘清查明义务的内涵。判断法庭是否充分履行了查明义务,不仅需要从形式上考察法庭履行查明义务的方式,还需就法庭对有关证据的适用和相关条款的说理进行实质性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不到案制度 查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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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92条解决气候变化对海洋环境有害影响的国际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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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筱璐 《边界与海洋研究》 2024年第3期39-57,共19页
在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咨询意见程序中,小岛屿国家希望通过国际海洋法中海洋环境保护规则的解释和发展推动其他国家承担更多具体的气候变化减排义务。其焦点在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二部分项下海洋环境保护义务在多大程度和范围内为... 在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咨询意见程序中,小岛屿国家希望通过国际海洋法中海洋环境保护规则的解释和发展推动其他国家承担更多具体的气候变化减排义务。其焦点在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二部分项下海洋环境保护义务在多大程度和范围内为气候变化的减缓和适应义务提供具体履行评价标准。《公约》第192条规定了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一般性义务,并可以通过与其他国际法义务的系统解释为气候变化导致的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义务及其履行标准提供参考。但是,《公约》第192条的解释和适用必须考虑气候变化导致的海洋环境有害影响的特殊性,必须以气候变化法律体系所设定的义务为限度,考虑国家各自的能力和发展需求,促进《公约》与全球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协同治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气候变化 海洋环境保护 勤勉义务 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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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底区域勘探开发资格的认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效控制条款解释及适用
3
作者 王雨昕 潘翔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24年第6期67-78,共12页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海底区域勘探开发资格条款中“有效控制”的规定语意模糊,国际海底管理局秉持监管控制解释思路,致开发资格标准过于宽松,纵容了“借壳开发”行为。单一监管控制标准混淆国籍与有效控制概念,强化发达国家国际海...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海底区域勘探开发资格条款中“有效控制”的规定语意模糊,国际海底管理局秉持监管控制解释思路,致开发资格标准过于宽松,纵容了“借壳开发”行为。单一监管控制标准混淆国籍与有效控制概念,强化发达国家国际海底区域开发的支配地位,严重违背了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有效控制条款解释与适用,应借鉴国际法中对资源的实际管控能力与国内法中对经营管理施加影响的经验,引入经济控制要素,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综合运用条约解释方法。构成要件可参考领土主权中的有效控制,分为排他行使控制权意愿的主观要件与存在监管控制和经济控制的实际联系的客观要件。后者判定应采取实质性审查立场,以监管控制为原则,经济控制为例外。其中,经济控制以实际控制人、利润分配流向及申请主体中主要经营管理机构及人事控制机构成员所在国逐步判断。中国正处于深海立法的探索阶段,应充分利用法律解释工具,为深海治理议题贡献中国智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海底区域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有效控制 法人国籍 深海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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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背景下海事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执法管辖权
4
作者 卢鼎 孟飞 徐岩琨 《中国海事》 2024年第7期62-64,共3页
专属经济区管辖权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确立的重要权力,是沿海国管辖权在海上的延伸。我国海事管理机构作为海上重要执法力量,在国际法和国内法双重构架下,对专属经济区的管辖执法存在界限不清、权力不明、执法薄弱等问题,不利于海... 专属经济区管辖权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确立的重要权力,是沿海国管辖权在海上的延伸。我国海事管理机构作为海上重要执法力量,在国际法和国内法双重构架下,对专属经济区的管辖执法存在界限不清、权力不明、执法薄弱等问题,不利于海事巡航价值的体现和对专属经济区权益的维护。要推进海洋基本法等立法工作,加强执法实践和国际合作,不断破解海事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执法问题,维护我国海上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海事 专属经济区 执法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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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军事活动认定过程中“相关因素” 标准的考量、修正与中国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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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江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23年第3期13-24,共12页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强制争端解决机制允许缔约国对包括军事活动在内的争端事由作出声明,以排除该公约争端解决机构的强制管辖。但该公约本身并没有为军事活动提供定义,从新近国际海洋法法庭和附件七仲裁庭的司法实践看,二者倾向于...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强制争端解决机制允许缔约国对包括军事活动在内的争端事由作出声明,以排除该公约争端解决机构的强制管辖。但该公约本身并没有为军事活动提供定义,从新近国际海洋法法庭和附件七仲裁庭的司法实践看,二者倾向于综合考虑案件的“相关因素”对军事活动进行认定。然而实践中“相关因素”这一标准为军事活动的认定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导致军事活动例外规则被束之高阁。因此,需结合条约解释规则对军事活动之原有意涵进行探寻,对“相关因素”标准进行修正:重视“争端主体”因素、重拾“争端背景”因素、增加“争端区域”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对稳定的军事活动认定模式。中国未来若因军事活动争端涉诉且选择应诉,也应结合“相关因素”标准的特点展开论述,争取适用军事活动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条约解释 军事活动 相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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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海洋宪章”地位:发展与界限 被引量:8
6
作者 施余兵 《交大法学》 2023年第1期20-34,共15页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被国际社会广泛认为是“海洋宪章”,构成规制所有海洋活动的法律框架。在国际司法和仲裁实践中,通过演化解释等方式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条款适用于该条约缔约时未出现的新问题,甚至将条约条款进行明显不同于...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被国际社会广泛认为是“海洋宪章”,构成规制所有海洋活动的法律框架。在国际司法和仲裁实践中,通过演化解释等方式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条款适用于该条约缔约时未出现的新问题,甚至将条约条款进行明显不同于文义的新解释,已经成为近年来国际裁判实践的一种趋势。一方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海洋宪章”地位具有其必然性,遵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已经成为国际共识。另一方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不能解决所有海洋问题,该公约未予规定的事项,应继续以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准据。因此,如何确定该公约解释和适用的“界限”尤为重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海洋宪章 演化解释 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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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下仲裁实证研究
7
作者 潘晓琳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23年第4期3-15,共13页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构建的争端解决机制中,附件七下的仲裁属于法律争端解决方法,程序的启动和裁决的执行均具有强制拘束力。该程序在适用中出现了排除适用范围不明、效率和公正较难平衡、仲裁裁决执行力弱的问题。从尊重主权的国际...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构建的争端解决机制中,附件七下的仲裁属于法律争端解决方法,程序的启动和裁决的执行均具有强制拘束力。该程序在适用中出现了排除适用范围不明、效率和公正较难平衡、仲裁裁决执行力弱的问题。从尊重主权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出发,附件七下仲裁的排除适用范围不仅应包括海域划界争端、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争端以及必然涉及审议与陆地领土的主权或其他权利有关的争端,还应包括与这些争端密切联系的争端。附件七下的仲裁启动后,应实现程序便捷高效和裁决公正合理之间的平衡:强化与划界或历史性所有权密切联系的争端中当事方合意的必要性,并侧重实现裁决公正。对涉及渔业资源、扣押船舶及船员等亟待解决的争端,则应侧重案件审结的效率。为了保证仲裁裁决的有效执行,除完善相应的执行机制外,还可以加强与其他争端解决机构、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的合作,以及引入国家责任理论中的反措施及相关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 海洋争端 争端解决机制 强制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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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序言中“一般国际法”的界定与适用
8
作者 张琪悦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23年第1期58-68,共11页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序言将其未予规定的事项诉诸一般国际法规则和原则。一般国际法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以来未得到充分重视,各国也较少直接将其作为海洋确权的法律依据,导致中国以此构建海洋权利主张存在难度。对一般国际法的...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序言将其未予规定的事项诉诸一般国际法规则和原则。一般国际法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以来未得到充分重视,各国也较少直接将其作为海洋确权的法律依据,导致中国以此构建海洋权利主张存在难度。对一般国际法的界定可将国际法委员会报告作为重要参考,将其归纳为包含习惯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国际与国内法普遍适用的规则,以及法律效力位阶更高的强行法,在国际条约、法院规约、司法实践及海洋领域广泛运用。一般国际法实质有效且有法律约束力,对于规则与权利的确认具有重要的价值。中国可运用一般国际法构建海洋权利主张,从诚实信用、有约必守、禁止反言等一般法律原则角度构建南海历史性权利,以正在形成中的习惯国际法为大陆国家远洋群岛制度提供法律依据,满足国家海洋维权的现实需求,促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适用与海洋法新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一般国际法 习惯国际法 一般法律原则 强行法 历史性权利 大陆国家远洋群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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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诉求、路径与挑战
9
作者 李潇枭 《印度洋经济体研究》 2023年第6期123-140,151,152,共20页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自生效以来,对维护全球海洋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被视为“海洋宪章”。印度为了在国际制度框架内追求海洋权益和利益的最大化,在加入和实施《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过程中积极利用其来主张诉求、维护海洋权益。印...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自生效以来,对维护全球海洋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被视为“海洋宪章”。印度为了在国际制度框架内追求海洋权益和利益的最大化,在加入和实施《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过程中积极利用其来主张诉求、维护海洋权益。印度通过出台海洋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海洋事务管理体系,推出和更新海洋战略和海洋学说等一系列举措,并取得了一定成就。印度在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过程中也面临着立法滞后、管理混乱和执行受阻等方面的挑战。可以预见的是,在迈向世界性海洋强国的道路上,印度必将更加重视并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实现和保障其区域和全球的海洋权益和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印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海洋战略 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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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结40年我国海洋的法治建设
10
作者 吕程凯 《法学(汉斯)》 2023年第6期4995-4999,共5页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结40年来,中国海洋法治建设快速发展。“21世纪是海洋世纪”,中国必须加快建设海洋法治体系,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通过不断完善海洋立法、强化综合执法、加强国际司法协作、加强海洋教育等手段维护我国...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结40年来,中国海洋法治建设快速发展。“21世纪是海洋世纪”,中国必须加快建设海洋法治体系,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通过不断完善海洋立法、强化综合执法、加强国际司法协作、加强海洋教育等手段维护我国在海洋领域的正当权益,为加快“海洋强国”建设保驾护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现状 问题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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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公约》体系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交互下海洋生物遗传资源养护的路径探讨
11
作者 魏寒冰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 2023年第4期45-87,共43页
《生物多样性公约》体系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在保护海洋生物遗传资源领域的规则协同效应明显,但制度碎片化现象严重。国家参与养护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生物遗传资源的整体质量不高,经济理性与生态理性的内在张力以及平权型国际社会... 《生物多样性公约》体系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在保护海洋生物遗传资源领域的规则协同效应明显,但制度碎片化现象严重。国家参与养护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生物遗传资源的整体质量不高,经济理性与生态理性的内在张力以及平权型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博弈,阻碍了国际社会就养护海洋生物遗传资源展开合作。由于共同环境利益和生态利益变得愈发重要,风险预防、生态整体主义和国情多样性原则以生态理性为核心,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尊重不同国家国情,有利于实现陆地和海洋系统的遗传资源协同保护。在这些原则引导之下,通过多元主体参与、确保海洋知识的对称性、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正面效应的具体路径,能够科学合理地养护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生物遗传资源。中国在此契机下也应从完善生物遗传资源的国内治理体系、以共同体思维积极参与海洋生物遗传资源国际法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生物遗传资源 《生物多样性公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生态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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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北极例外”条款的解释与适用
12
作者 庄媛 《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1期35-46,共12页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34条“北极例外”条款赋予北极航道沿海国在冰封区域的特别控制权,因其与北极航道密切相关而受得广泛关注,但在解释和适用中存在争议。在解释上,第234条的适用范围和“冰封区域”的界定应采取狭义解释,沿海国权...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34条“北极例外”条款赋予北极航道沿海国在冰封区域的特别控制权,因其与北极航道密切相关而受得广泛关注,但在解释和适用中存在争议。在解释上,第234条的适用范围和“冰封区域”的界定应采取狭义解释,沿海国权利范围应以折中解释中的“法条文义限制说”为界限。在适用上,第234条与《极地规则》在适用中相互影响且相互补充,俄罗斯、加拿大、美国、欧盟等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有关第234条的立场和适用条件大不相同。北极航道是中国对外经贸网络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中国可以通过坚持正确立场、加强国际合作、强化科研主导3个方面合理应对第234条在解释和适用中的分歧,维护自身的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34条 冰封区域 北极航道 “北极例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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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北极航道国内法规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分歧及化解途径 被引量:7
13
作者 谈谭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22-31,共10页
俄罗斯北方海航线是北极东北航道的一部分,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北方海航线有可能成为具有重大潜在经济价值的贸易路线。冷战结束后,俄罗斯为了强化对北方海航线的控制和管理,制定了有关北方海航线的国内法规。问题是俄罗斯的相关国内法规... 俄罗斯北方海航线是北极东北航道的一部分,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北方海航线有可能成为具有重大潜在经济价值的贸易路线。冷战结束后,俄罗斯为了强化对北方海航线的控制和管理,制定了有关北方海航线的国内法规。问题是俄罗斯的相关国内法规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存在严重分歧。这些分歧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两者立法旨趣不同,俄国内法规的立法宗旨是最大化其自身的国家利益,而《公约》的缔结则是平衡保障所有缔约国权益的结果;另一方面是由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优先适用问题,即俄罗斯作为《公约》缔约方,应该遵守《公约》,但其国内法规却与《公约》存在分歧并被实际执行。目前来看,化解两者分歧的途径也可能有两种:其一,俄罗斯将《公约》的相关规定内化到其国内法规中;其二,俄罗斯接受根据《公约》相关规定进行的仲裁或调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 北方海航线 立法宗旨 仲裁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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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性海洋法治理念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适用
14
作者 罗国强 魏寒冰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24年第2期64-76,共13页
新形势下,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核心的海洋法体系在应对海洋治理中的传统安全问题和非传统安全问题时呈现一定的不适应性。普芬道夫自然法哲学中的社会性义务要求社会主体承担不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普遍义务,具备此种消极调和特征的... 新形势下,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核心的海洋法体系在应对海洋治理中的传统安全问题和非传统安全问题时呈现一定的不适应性。普芬道夫自然法哲学中的社会性义务要求社会主体承担不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普遍义务,具备此种消极调和特征的公平原则强调规则与历史演替中的社会关系保持一致,主要表现为在承认变化的基础上适应变化。通过将适应理念嵌入海洋法体系,补充法治理念的内容,并表现为面向未来的开放式规则、利益相关者的多元参与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演化解释,海洋法将更加灵活地调整权利义务关系。适应性海洋法治理念具备内在延展性,能够为解决南海问题、日本倾倒核污水等海洋危机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类似问题提供借鉴思路。中国的综合实力不断提高,海洋利益诉求也随之变化拓展。中国需要兼顾本国利益与国际社会整体利益,适时调整立场态度,通过建立适应性的国内涉海法律体系、转化参与国际海洋治理的法律逻辑,实现国内涉海管理和全球海洋治理的相互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适应理念 海洋法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全球海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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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对条约解释的影响及其限制——以国际海洋法法庭“气候变化咨询案”为切入点
15
作者 何田田 《边界与海洋研究》 2024年第3期23-38,共16页
科学在国际和国内司法实践中的作用一直备受关注。近年,气候变化科学取得了显著进展,全球兴起的气候诉讼将科学与法律的互动推向了一个新高度。在国际层面,小岛屿国家气候变化与国际法委员会于2022年在国际海洋法法庭提起咨询程序,所提... 科学在国际和国内司法实践中的作用一直备受关注。近年,气候变化科学取得了显著进展,全球兴起的气候诉讼将科学与法律的互动推向了一个新高度。在国际层面,小岛屿国家气候变化与国际法委员会于2022年在国际海洋法法庭提起咨询程序,所提问题给法庭设定了在气候变化背景下解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的语境,直接涉及科学发展对条约解释的影响及其限度问题。正是由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法意模糊、该公约与其他国际法规则存在开放互融的结构,法庭在解释过程中倾向于运用体系解释方法和目的解释方法,反映最新科学进展的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的评估报告在解释过程中发挥了相当显著的作用。解释者在法律解释过程中考虑科学发展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为了防范越法和造法风险,国际司法机构在选择解释方法和考虑科学发展时,仍需秉持司法克制的立场,恪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条约解释规则的约束,重视法律推理的权威,不僭越法律解释与法律创造的边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气候变化 科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条约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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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退出机制及我国的考量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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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英杰 张红蕾 刘勃 《太平洋学报》 CSSCI 2013年第5期24-32,共9页
即使在全球化的时代,国家利益至上仍然是无可厚非的。中国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署国,在维护公约精神、履行公约义务的同时,理应享拥公约赋予的权利——国家利益,并得到公约的强力保障。然而,作为折衷产物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即使在全球化的时代,国家利益至上仍然是无可厚非的。中国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署国,在维护公约精神、履行公约义务的同时,理应享拥公约赋予的权利——国家利益,并得到公约的强力保障。然而,作为折衷产物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30年的实施过程中,虽建立起了一套新的海洋法律秩序,但"软法"的迹象显现。就我国岛屿争端的现实来看,公约在争端解决上少有效用,我国的海洋权益屡次被声索国恶意利用公约之名侵占。本文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退出机制,对我国保留公约缔约国身份的相关问题展开探讨,结论是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共存,如果我国与周边国家的矛盾进一步突出,退出公约,可望争取更广大的处理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退出机制 海洋权益 利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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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俄罗斯对北部海航道的法律管制——兼论其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冲突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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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惠荣 林晖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4期6-10,共5页
北极地区的重要战略意义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环北极八国之一的俄罗斯对北部海航道实施了较为严格的法律管制。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俄罗斯在北极地区的相关规定却有与国际法相冲突之处,这些冲突影响到各国在北部海... 北极地区的重要战略意义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环北极八国之一的俄罗斯对北部海航道实施了较为严格的法律管制。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俄罗斯在北极地区的相关规定却有与国际法相冲突之处,这些冲突影响到各国在北部海航道的通行,也对未来国际法解决北部海航道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俄罗斯北部海航道制度 NSR航行规则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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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立场演变与影响分析 被引量:4
18
作者 白蕾 石莉 +1 位作者 万芳芳 张扬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5年第1期6-11,共6页
美国曾经积极参与并主导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谈判与起草,但在《公约》开放签字时,美国突然拒绝加入。近期,奥巴马政府大力推动国会批准《公约》,包括美国国务院、军方和产业界在内的诸多力量积极支持加入《公约... 美国曾经积极参与并主导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谈判与起草,但在《公约》开放签字时,美国突然拒绝加入。近期,奥巴马政府大力推动国会批准《公约》,包括美国国务院、军方和产业界在内的诸多力量积极支持加入《公约》。论文阐述了美国对《公约》的立场转变,总结了美国国内支持和反对加入《公约》的理由,详细分析了近期美国积极推动加入《公约》的原因,并对美国加入《公约》后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国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立场演变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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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强制性仲裁”的限制条件——兼评菲律宾单方面就中菲南海争议提起的仲裁 被引量:19
19
作者 王勇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46-152,共7页
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强行就中菲南海争议提起国际仲裁,相关的仲裁法庭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设立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的仲裁方式虽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必要性的特征,但是其又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这些限制性条... 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强行就中菲南海争议提起国际仲裁,相关的仲裁法庭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设立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的仲裁方式虽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必要性的特征,但是其又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这些限制性条件都与仲裁庭的管辖权有关:"强制性仲裁"必须是基于争端各方已经协议自行选择的和平方法且仍未能解决争端的前提下才能采用,这是仲裁前置程序限制;"强制性仲裁"所针对的案件必须符合该公约第281条第1款所规定的受案范围,这是仲裁庭受案范围限制;"强制性仲裁"所针对的事项不能属于争端方已经作出的保留范围,这是争端方保留范围限制。菲律宾单方面提出的南海国际仲裁案中,上述三个条件没有一个完全被满足,该仲裁申请理应被依法驳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强制性仲裁 法律争端 保留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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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保留”与“例外”之适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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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人达 张丽娜 《南洋问题研究》 CSSCI 2016年第2期44-55,共12页
中国在2006年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百九十八条所作的声明,属于例外而非保留。而例外恰是对该条款的正当适用,即,在该公约授权下,中国有权作出此项任择性例外声明,以排除在3类特定争端上的强制程序管辖权,而"菲律宾诉中国... 中国在2006年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百九十八条所作的声明,属于例外而非保留。而例外恰是对该条款的正当适用,即,在该公约授权下,中国有权作出此项任择性例外声明,以排除在3类特定争端上的强制程序管辖权,而"菲律宾诉中国南海仲裁案"本质上属于此3类争端范围之内,因而中国在该案中所持之"不接受、不参与"立场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常设仲裁法院 南海 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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