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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受教唆(帮助)的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时多方主体的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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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怡雯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5年第1期46-59,共14页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解释(一)》第十三条明确教唆人、帮助人与监护人、受托人间的责任分担按照其第十条和第十二条规定处理,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教唆人、帮助人承担全部责任,应当限制在教唆人、帮助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全部的原因力...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解释(一)》第十三条明确教唆人、帮助人与监护人、受托人间的责任分担按照其第十条和第十二条规定处理,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教唆人、帮助人承担全部责任,应当限制在教唆人、帮助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全部的原因力且主观上属于故意的情况。教唆人、帮助人承担全部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监护人追偿。第二,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承担责任,属于自己责任,无权向教唆人、帮助人追偿,但可以向有偿合同中有过错的受托人、无偿合同中重大过失的受托人追偿。赔偿时,可以先从被监护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支付。因此,追偿回来的费用也应当先给被监护人。第三,受托人与监护人系同一序列,是在其自身未按照委托合同约定或者未履行监护职责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按照单向连带责任的原理,受托人无权向监护人追偿,但是基于《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委托合同的规则,无偿委托合同中具有一般过失的受托人可以向监护人追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 帮助 委托监护 追偿 单向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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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商帮助型共同侵权与意思联络型共同侵权的区分——电影《天黑请闭眼》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评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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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若思 祝建军 《科技与法律》 CSSCI 2009年第4期56-59,共4页
[本案要旨] 帮助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在知道或有理由知道直接侵权行为的情况下,向直接侵权人提供了诱导、指使或其他实质性帮助的行为。帮助侵权行为成立,则帮助人与直接侵权人将承担帮助型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共同直接侵权是指两人... [本案要旨] 帮助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在知道或有理由知道直接侵权行为的情况下,向直接侵权人提供了诱导、指使或其他实质性帮助的行为。帮助侵权行为成立,则帮助人与直接侵权人将承担帮助型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共同直接侵权是指两人以上共同直接实施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各行为人均是共同侵权人,均需承担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侵权 《天黑闭眼》 侵权纠纷案 意思联络 网络服务 帮助侵权行为 著作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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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误区与理论校正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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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华伟 《财经法学》 CSSCI 2024年第5期179-192,共14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数量急速增长的背后,存在司法适用的若干误区。本罪立法已包含刑法干预早期化的思想,其司法适用不宜再过度强调预防性特征,应在绝对的共犯独立性和严格的共犯从属性之间寻找第三条道路,即正犯行为相对宽松的...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数量急速增长的背后,存在司法适用的若干误区。本罪立法已包含刑法干预早期化的思想,其司法适用不宜再过度强调预防性特征,应在绝对的共犯独立性和严格的共犯从属性之间寻找第三条道路,即正犯行为相对宽松的事实性制约。本罪被帮助行为和帮助行为的罪量要求,都在司法适用中被过度放低。被帮助行为的罪量要求只有在一对多共犯参与模式中才能例外性地放宽,帮助行为的罪量认定则应牢牢把握不法关联性,审慎对待银行卡流水金额这样的泛化标准。应当对本罪主观明知进行限制解释,适当收缩推定规则的适用,防止责任主义原则的弱化。本罪的司法认定应在积极治理网络犯罪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间取得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行为 正犯行为 预防刑法 罪量要素 主观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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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状审覆及其请谥功能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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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向奎 郭金斌 《中华文化论坛》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96-103,共8页
南北朝时期,司徒和尚书共同负责对私撰行状的审覆,根据对公撰行状审覆的惯例,司徒是此时审覆的主要承担者。随着“纤介之迹,皆属考功”时代的到来,行状的审覆权改由吏部考功来行使。纵观各代对行状的审覆,总体趋势是愈来愈严,为了保证... 南北朝时期,司徒和尚书共同负责对私撰行状的审覆,根据对公撰行状审覆的惯例,司徒是此时审覆的主要承担者。随着“纤介之迹,皆属考功”时代的到来,行状的审覆权改由吏部考功来行使。纵观各代对行状的审覆,总体趋势是愈来愈严,为了保证内容的真实性,统治者采取了很多措施。审覆后的行状是拟谥、议谥、覆议的重要依据,有时可能会被强调到绝对的程度,但谥号的拟定却不会完全采用行状的记录,还要参考未记入行状的状主事迹。正常情况下,古人一直在朝着“定谥准行,必当其迹”的方向努力。行状所书内容要受到相关机构和个人的监督和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状 审覆 议谥 定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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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兼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第20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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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忆南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10-14,共5页
离婚时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提供适当的经济帮助是一种补充性的救济。离婚经济帮助的适用须符合若干条件,需要正确解释“一方生活确有困难”。长期以来,经济帮助以保障当事人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为标准,法院判决提供经... 离婚时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提供适当的经济帮助是一种补充性的救济。离婚经济帮助的适用须符合若干条件,需要正确解释“一方生活确有困难”。长期以来,经济帮助以保障当事人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为标准,法院判决提供经济帮助的方式和程度普遍较保守,需要予以适当加强。法院通过判决确认对房屋的居住权是离婚经济帮助的一种恰当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离婚 离婚经济帮助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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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性之探讨 被引量:1
6
作者 路军 杨子衿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67-74,共8页
现有帮信罪定性观点均以共犯理论为依托,但无论正犯说、共犯说抑或并合说,均无法对司法解释中通常属于共犯、例外属于正犯的双重属性界定予以兼顾,因此唯有摆脱共犯理论方能实现帮信罪的准确定性。误用共犯理论的原因在于帮信罪共犯型... 现有帮信罪定性观点均以共犯理论为依托,但无论正犯说、共犯说抑或并合说,均无法对司法解释中通常属于共犯、例外属于正犯的双重属性界定予以兼顾,因此唯有摆脱共犯理论方能实现帮信罪的准确定性。误用共犯理论的原因在于帮信罪共犯型的犯罪构成,而为帮信罪赋予独立的犯罪构成资格即可在理论纠偏的同时实现其准确定性。“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作为帮信罪条文中共犯特征的标志性表述,为其给予独立的构成要件要素定位即可赋予帮信罪独立的犯罪构成资格,且“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只得视为帮信罪客观情状。由此,帮信罪得以实现当然的正犯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定性 共同犯罪 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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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预防性规制模式的正当性检视与教义学重塑——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切入点 被引量:3
7
作者 房慧颖 《文化与传播》 2024年第2期91-102,共12页
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代表的网络犯罪预防性规制模式,在宏观层面符合风险社会语境中风险预防的内在逻辑,在中观层面契合我国“严而不厉”的刑法理念,在微观层面有利于化解司法解释立法化所引发的合法化危机,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 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代表的网络犯罪预防性规制模式,在宏观层面符合风险社会语境中风险预防的内在逻辑,在中观层面契合我国“严而不厉”的刑法理念,在微观层面有利于化解司法解释立法化所引发的合法化危机,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刑法教义学不应是立法规定的简单背书,所有立法规定都应回归到教义学原理进行理性审视。当前刑事立法的扩张趋势可能会造成公民自由的不当限缩,从而使网络犯罪预防性规制模式在刑法外部关系层面和刑法内部体系层面都面临正当性危机。为最大限度地协调个人权利保护与犯罪扩张化态势,必须对网络犯罪预防性刑法规制模式进行必要的限制。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不宜进行概括性、宽泛性的宽松解释,而应采取类型化、限缩性的严格解释。将立法论中的适度扩张与解释论中的目的限缩结合起来,才能在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秩序的同时,遏制刑法过度扩张的趋势,在瞬息万变的外部环境中形成适应社会发展的理论张力,实现网络时代刑法治理语境下安全与自由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预防性刑法 刑法教义学 严格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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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命帮助计划的多学科协作干预在老年髋部骨折患者术后康复中的应用
8
作者 徐艳芳 左立新 +2 位作者 刘晓辉 王丽冰 刘永刚 《齐鲁护理杂志》 2024年第6期100-103,共4页
目的:探讨基于生命帮助计划的多学科协作干预在老年髋部骨折患者术后康复中的应用效果。方法:选取2018年2月1日~2021年2月28日收治的120例老年髋部骨折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60例,两组共有9例因各种原因... 目的:探讨基于生命帮助计划的多学科协作干预在老年髋部骨折患者术后康复中的应用效果。方法:选取2018年2月1日~2021年2月28日收治的120例老年髋部骨折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60例,两组共有9例因各种原因退出研究、转院或者临床资料缺失,最终纳入111例,其中对照组57例,观察组54例,对照组在术后康复过程中采用常规护理干预,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实施基于生命帮助计划的多学科协作干预。比较两组干预前后髋关节功能(采用Harris髋关节评分表)、日常生活能力(采用Barthel指数量表)、生存质量[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生存质量测定问卷(WHO-QOL-BREF)],同时观察术后康复期间并发症发生率。结果:干预后,观察组Harris髋关节评分、Barthel指数量表评分、WHO-QOL-BREF量表评分均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并发症总发生率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基于生命帮助计划的多学科协作干预应用于老年髋部骨折患者术后康复中,提高了髋关节功能,改善了日常生活能力和生存质量,降低了术后康复期间的并发症发生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命帮助计划 多学科协作干预 老年 髋部骨折 术后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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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际帮助的动机之维:既有模式与超越创新
9
作者 艾娟 《学术交流》 CSSCI 2024年第1期147-158,共12页
在复杂的群际语境中,群际帮助是探析群际关系机制的重要视角,可为明辨群体心理过程、解释群体行为差异提供新的框架。既有研究认为,群际帮助的产生源于地位维持、形象维护、策略意图等三种不同的动机,由此导致施受双方群体的行动逻辑存... 在复杂的群际语境中,群际帮助是探析群际关系机制的重要视角,可为明辨群体心理过程、解释群体行为差异提供新的框架。既有研究认为,群际帮助的产生源于地位维持、形象维护、策略意图等三种不同的动机,由此导致施受双方群体的行动逻辑存在明显差异。既有的群际帮助动机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群际帮助积极功能的发挥。因此,我们需要超越上述三种动机,构建更具积极情感价值主导性的理论,尤其在社会实践中更有必要以群际帮助来缓和冲突关系,通过创新群体帮助模式来推进群际关系高质量发展,发挥群际帮助的亲社会效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群际帮助 地位关系 刻板印象 本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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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区分制对网络犯罪帮助行为认定的纠偏与重构
10
作者 冯卫国 陈本正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73-81,共9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规范属性的界定问题上存在悖论,且章节设置不尽合理,在“口袋罪”倾向日趋严重的现实情况下,理应限缩适用甚至非必要不适用《刑法》第287条之二。通过双层区分制将网络犯罪帮助行为认定为共同犯罪,符合我国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规范属性的界定问题上存在悖论,且章节设置不尽合理,在“口袋罪”倾向日趋严重的现实情况下,理应限缩适用甚至非必要不适用《刑法》第287条之二。通过双层区分制将网络犯罪帮助行为认定为共同犯罪,符合我国刑法的现行体例,在维护共犯从属性对构成要件定型意义的同时,也妥当处理了网络犯罪帮助行为法益侵害严重程度升格的现象。作为对《刑法》第287条之二的纠偏,双层区分制在犯罪事实无法查明等定罪问题、主犯与从犯难以确定等量刑问题上均能有效应对,是回应认定网络犯罪帮助行为实践难题的合理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规范属性 网络空间秩序法益 双层区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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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型领导对员工帮助行为的影响机制研究
11
作者 石冠峰 王锦慧 刘澳龙 《新疆农垦经济》 2024年第7期80-92,共13页
企业应对外部不确定性和保持健康发展越来越需要团队成员间的凝聚力和相互帮助,员工帮助行为逐渐成为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有效手段。文章基于资源保存理论,引入心理可得性作为中介变量,双元自恋作为调节变量,探讨了平台型领导影响员工帮... 企业应对外部不确定性和保持健康发展越来越需要团队成员间的凝聚力和相互帮助,员工帮助行为逐渐成为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有效手段。文章基于资源保存理论,引入心理可得性作为中介变量,双元自恋作为调节变量,探讨了平台型领导影响员工帮助行为的内在机制和边界条件。通过对两个时间点收集到的308份员工数据进行分析,实证结果表明:平台型领导能够正向影响员工帮助行为;心理可得性在平台型领导与员工帮助行为关系间发挥中介作用;欣赏型自恋不仅正向调节心理可得性对员工帮助行为的积极影响,而且增强了心理可得性的中介效应;敌对型自恋不仅负向调节心理可得性对员工帮助行为的积极影响,而且削弱了心理可得性的中介效用。研究结论丰富并拓展了平台型领导的结果研究和理论框架,为企业激发员工帮助行为提供实践指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型领导 心理可得性 帮助行为 欣赏型自恋 敌对型自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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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轻罪治理语境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废除
12
作者 罗翔 左倩玉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4年第6期30-47,共18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自设立以来数量急剧增长,适用范围不断扩张,与轻罪治理的主旨存在出入。其背后蕴含着实践中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客观构成要件认定过分松弛、甚至存在对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突破或规避等原因。这不仅无法实...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自设立以来数量急剧增长,适用范围不断扩张,与轻罪治理的主旨存在出入。其背后蕴含着实践中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客观构成要件认定过分松弛、甚至存在对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突破或规避等原因。这不仅无法实现精准打击、源头治理的目的,更有可能使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成为司法趋利的工具,无疑是对该罪设立初衷的严重偏离。对此,学界提出各种缩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适用的路径,然而无论是独立构罪说、共犯正犯化说还是并存说,均无法在承认该罪独立属性的同时为其提供稳固基础。相较之下,量刑规则说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共犯从属性质的承认为限缩该罪适用提供合理的解决思路。但量刑规则说并非一条通途,在理论和现实功利的双重挑战面前,最终走向末路。为了更好地实现轻罪治理,废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较合适的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结果偏离 限缩路径 量刑规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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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之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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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泽强 王宣博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69-79,共11页
当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适用量大幅上升。引发这一趋势的原因之一在于司法实践未能妥善区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目前学界有关上述两罪名的区分标准存在时间标准说、构成要件说、查证程度说三种理论学... 当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适用量大幅上升。引发这一趋势的原因之一在于司法实践未能妥善区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目前学界有关上述两罪名的区分标准存在时间标准说、构成要件说、查证程度说三种理论学说,这三种学说均只关注了两罪在某一方面的差异,并仅针对特定方面提出区分标准,难以解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分问题。要实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有效界分,需坚持以符合构成要件作为形式标准,以罪名保护法益为实质标准,以主客观相统一为评价标准,并以疑罪唯轻原则为证明标准的综合区分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主客观相统一 疑罪唯轻 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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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帮助行为对观察者的人际影响:基于社会比较理论 被引量:1
14
作者 倪丹 郑晓明 《心理学报》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8期1125-1140,共16页
职场中的帮助行为不仅对施助者、受助者产生重要影响,也会影响观察者的后续反应。现有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帮助行为对于观察者的潜在作用。该文章探讨了目睹同事帮助行为对于观察者后续帮助行为的影响。1项问卷调查研究和3项实验研... 职场中的帮助行为不仅对施助者、受助者产生重要影响,也会影响观察者的后续反应。现有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帮助行为对于观察者的潜在作用。该文章探讨了目睹同事帮助行为对于观察者后续帮助行为的影响。1项问卷调查研究和3项实验研究的数据表明,观察到的同事帮助行为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增加员工亏欠同事的感知及羞愧情绪,进而产生更多的帮助行为,又可能减少员工基于组织的自尊及自豪情绪,从而产生更少的帮助行为。员工自我对他人的帮助行为水平越高,观察到的同事帮助行为与亏欠同事间的正向关系,以及与基于组织的自尊间的负向关系越弱。研究揭示了目睹同事帮助行为对于第三方帮助行为的双刃剑效应及其不同的影响路径,从而丰富了帮助行为的文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行为 同事 观察者 第三方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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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让我来帮助你——带班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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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洁 《卫生职业教育》 2008年第8期57-58,共2页
学生的成长需要班主任的引导、关心、帮助。作为班主任,要以高度的热情与自身的智慧,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关键词 学生 班主任 帮助 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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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规范属性与解释纠偏 被引量:2
16
作者 曾磊 靳媛媛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52-61,共10页
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网络犯罪参与结构由传统犯罪层级式的金字塔结构向扁平式的链条结构转变,使得立法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应对犯罪参与模式的改变,解决网络犯罪行为不适应传统共同犯罪理论的难题。立法者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网络犯罪参与结构由传统犯罪层级式的金字塔结构向扁平式的链条结构转变,使得立法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应对犯罪参与模式的改变,解决网络犯罪行为不适应传统共同犯罪理论的难题。立法者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规制“不契合共犯理论的帮助行为”,但未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性质加以说明。理论界关于该罪性质的探讨主要着眼于共犯性的视角,但是以共犯性解释该罪的性质又会产生正犯不存在或者难以查证时归责标准阙如、意思联络趋弱而难以认定共犯、共犯与正犯危害性异化致使按照共犯理论归责违背罪刑均衡原则等适用困境。量刑规则说、共犯正犯化等以完全共犯性为着力点的学说,忽视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正犯属性,造成了适用困境并违背了对该罪的立法初衷。故此,跳出传统的对罪名性质解释单一的桎梏,承认部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正犯性,根据“契合共犯理论的帮助行为”与“不契合共犯理论的帮助行为”的不同,在“共犯性”与“正犯性”双重视角下区分认定该罪的性质,使得同一罪名在不同的适用情形下呈现动态的性质解读,以突破现有理论的适用困境。这对于契合司法实务向多元性与不可预测性发展,应对因传统刑法理论相对滞后而导致适用冲突不断的现实难题,对纠偏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适用等,尤为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不契合共犯理论的帮助行为 规范属性 解释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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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从属性否定与独立性证成——基于规范论的立场 被引量:4
17
作者 刘子良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4年第2期106-118,共13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帮助”的帮助下,案件量急速膨胀,出现向“口袋罪”发展的倾向。其根源在于从属性学说的魅惑,致使该罪在明知的认定和责任的归属上不断泛化。而学界基于共犯理论立场的解读,不仅无法解决此罪的泛化问题,反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帮助”的帮助下,案件量急速膨胀,出现向“口袋罪”发展的倾向。其根源在于从属性学说的魅惑,致使该罪在明知的认定和责任的归属上不断泛化。而学界基于共犯理论立场的解读,不仅无法解决此罪的泛化问题,反而进一步加剧此罪的口袋化危机。故需要对该罪进行从属性祛魅,实现从存在论向规范论的立场转换,在规范违反说的理论体系下指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的独立性,并经由义务犯理论,强化此类行为的规范违反性,以实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独立性证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共犯从属 规范违反 义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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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性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基于反竞争共同违法理论的构建
18
作者 冯子航 毕金平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125-136,共12页
有赖于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市场中的反竞争共同违法行为频发,尤其是帮助性不正当竞争行为泛滥成灾。对直接实施者以外的行为人进行责任追究属于竞争法规制范围的扩张,因此针对“帮助实施”行为这一竞争法规制的... 有赖于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市场中的反竞争共同违法行为频发,尤其是帮助性不正当竞争行为泛滥成灾。对直接实施者以外的行为人进行责任追究属于竞争法规制范围的扩张,因此针对“帮助实施”行为这一竞争法规制的全新场域,要充分考虑竞争法领域特性和市场竞争实际,明晰处罚依据和行为认定在反竞争共同违法理论中的关键地位。帮助性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反竞争共同违法行为的一部分,对该行为的认定需要通过帮助行为客观表现和行为人主观状态进行实质的违法性判断,明晰该行为作为反竞争共同行为需充足的共同要素及程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性不正当竞争行为 共同违法 实质性帮助 双重认识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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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理论反思——基于120份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 被引量:1
19
作者 张文馨 郭旨龙 《犯罪研究》 2024年第1期92-99,共8页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具有两大理论争议:一是该罪是否属于帮助行为的正犯化;二是如何确定该罪的处罚边界,但根本分歧在于对帮助行为是否可以脱离共犯从属性和对帮助行为入罪条件的回答。在观察120份以帮助信...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具有两大理论争议:一是该罪是否属于帮助行为的正犯化;二是如何确定该罪的处罚边界,但根本分歧在于对帮助行为是否可以脱离共犯从属性和对帮助行为入罪条件的回答。在观察120份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的裁判文书后可以发现,量刑规则说无法满足实践需求,帮助行为正犯化说和累积犯说不如协作犯罪说更能妥当解释该罪的正犯性;“明知”应指对犯罪活动的概括性认识,但需谨慎适用推定;“犯罪”应指《刑法》分则的行为类型,无须满足罪量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行为正犯化 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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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托入学的民法规制及裁判进路——以223份裁判文书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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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天志 王哲 《行政与法》 2024年第12期82-95,共14页
不正当的请托入学活动扭曲了正常的竞争机制,有违招生公平和教育公平,阻碍了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当前,在请托入学纠纷的审判实践中,存在民诉受案范围难以确定、民事法律关系难以确定、费用分担方式难以确定等难点,有碍司法裁判... 不正当的请托入学活动扭曲了正常的竞争机制,有违招生公平和教育公平,阻碍了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当前,在请托入学纠纷的审判实践中,存在民诉受案范围难以确定、民事法律关系难以确定、费用分担方式难以确定等难点,有碍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请托入学纠纷应受到民事法律的规制与调整,并应认定为委托合同关系为宜。委托合同的效力需根据请托入学的实质情况加以判断,不应一概认定为无效。在处理请托费用时,应根据委托合同的效力、请托事项的完成度和请托费用的去向分情况进行妥善分配,在对不正当请托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的基础上适当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通过法治手段处理好法治社会与人情社会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托入学 委托合同 民法规制 公序良俗 费用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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